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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现身警局停车场 民警:再向前走20米算自首(组图)

2018-02-03 来源: 成都商报 原文链接 评论7条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嫌疑人公然进入公安局停车场,是投案自首还是自投罗网?1月29日,此前在逃的盗窃电缆案件嫌疑人郑某被彭州市公安机关抓获,戏剧性的是,郑某不是在潜逃途中被抓的,而是当天在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停车场的车内被民警发现的。

逃犯现身警局停车场 民警:再向前走20米算自首(组图) - 1

陈桦来到刑侦大队

1月,彭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了一起盗窃电缆案件,并且扣押了作案车辆,车主正是该案件嫌疑人之一郑某的女友陈桦。29日,陈桦来到刑侦大队,想取回被扣押的车辆,刑侦民警在对其询问的过程中发现端倪,将偷偷一同前来的郑某及时控制住。在审讯的过程中,郑某问民警:“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投案自首?”民警说:“如果你再向前走二十米就算,可是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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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核实几名人员身份

去年12月底,彭州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当地发生电缆盗窃事件。1月初,警方抓获了部分嫌疑人并扣押了作案车辆,嫌疑人之一的郑某一直在逃。1月29日,作案车辆的车主陈桦来到刑侦大队,她告诉民警,自己此前并不知道郑某利用自己的车辆实施电缆盗窃,且在案件发生之后自己已经和郑某分手了,此次来是想取回被扣押的车辆。

据刑侦大队民警回忆道,陈桦接受讯问时很紧张,神情语气极不自然,当被问到是否有其他人员同行时,她一边说自己是一个人,但却低头做了“搓衣角”的动作。这一细微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凭借多年的刑侦经验,民警断定,陈桦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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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带走郑某单独审讯(左二)

办案民警在审讯室外核实陈桦的身份信息时,查看其手机,发现她已经将微信卸载。但其手机相册里却有几张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分别是陈桦与犯罪嫌疑人郑某、该案件另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及陈某的朋友杨某(男)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此前陈桦就与嫌疑人郑某商量好如何到公安局提车,陈某还请求杨某帮忙开车送他们到公安局。29日当天,杨某驾车来到彭州市公安局,并将车停在刑侦大队的停车场,车里除了郑某和陈某,还有另一嫌疑人的妻子以及他们的一位男性友人,让陈桦按照计划去取车。见陈桦迟迟不回去,驾车的杨某沉不住气,从车里出来走进刑侦大队,恰好遇到此前检查陈某手机的民警,杨某问民警陈某怎么还没有出来,民警便询问杨某的姓名,发现他正是之前聊天记录中的那名男子。民警从杨某口中得知他是开车来的,车就停在停车场,但杨某一口咬定车里没有其他人了。

该民警一边稳住杨某,一边通知另有几名民警果断出击,控制了停车场的车辆,车内共有2男1女,其中一人正是此前在逃的嫌疑人郑某。在审讯过程中,郑某竟然对民警说,自己这算是主动送上门,能不能算是投案自首?民警摇摇头,“你要是再走20米,走进审讯室,就算投案自首了,可是你没有。”

投案自首究竟如何界定?民警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犯罪嫌疑人在警方不知道其已经犯罪的情况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承认罪行,或是在民警已经知道其犯罪行为但还未将其抓获的时候主动到公安机关承认罪行,这两种情况都算投案自首。如果嫌疑人虽主动来到公安机关,但不坦白不配合案件侦查,这样便不算投案自首。此次郑某虽然“主动送上门”,但其主观上没有自首的意愿,且存在逃避侦查的行为,这种情况自然不能算作投案自首。

据民警称,陈桦和杨某二人虽然有掩饰、隐瞒案件的行为,但还未构成包庇罪行,故警方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批评教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 法律逃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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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7)
JANICE-V
JANICE-V 2018-02-03 回复
报告警察叔叔,能不能从新来过?放我出去我好往前二十米
车啊车啊车
车啊车啊车 2018-02-03 回复
能让我从新走一遍吗?我会多走20米的
金千琦Fiona
金千琦Fiona 2018-02-03 回复
哈哈
莉子姐儿
莉子姐儿 2018-02-03 回复
不忘初心
熊猫眼630
熊猫眼630 2018-02-03 回复
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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