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新规:一切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禁止引进(图)
2018-09-22
来源:
吴桐博客
评论22条
近日,中国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规定,未经中国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时至22时播出境外视听节目。
同时,意见稿还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
另外,广电总局官网还发布关于《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里面指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员担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编剧和导演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剧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
一部国产电视剧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每期综艺类、访谈类等广播电视节目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不作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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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2)
Viking
2018-09-2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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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关锁国,闭耳塞目,风雨飘摇,摇摇欲坠……我说的清政府😜
啊思土啦
201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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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正确呀,不懂你们在骂什么?就算是澳洲这种移民国家,有哪个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会聘请英文都说不流利的人做节目主持人。
Lily99999999
2018-09-2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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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你说的中国广电总局官网找到的新闻,并没有你说的那些条款,不知道你是从哪里脑补出来的,我只看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依法规范境外视听节目的引进和传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66。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860932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削申克的舅叔
2018-12-1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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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新闻我就是来看评论的
Audrey 000
2018-09-2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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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对的呀,有没有说禁止一切国外新闻,只是说所有国外新闻要经过审批啊!只是审批又不是不让播放,不知道你们在喷什么!不聘用外国人也是正确行为啊,那一个国家愿意让外国人站在自己头上拉屎?你们不是一直吐槽我们在外国没办法挤进社会高层吗?难道你喜欢看到中国的社会高层都是鬼佬吗?这是政府再给国人更多的就业机会!!!出来读了那么多年书就是只会做喷子吗?请用脑子冷静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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