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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举报UIUC禽兽教授性侵中国留学生之后....”(组图)

2019-10-11 来源: 极昼工作室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9月17日凌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王敖抵达了深圳机场。等待他的是一场庭审。

王敖是美国卫斯理大学的教授,中国籍。去年3月10日,他发帖举报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以下简称UIUC)的美籍华裔教授徐钢性侵学生。

后者年过五十、已婚已育,自2002年起受雇于UIUC,在东亚语言与文学系任职。2018年8月,他从UIUC辞职。

2018年初以来,出现了一系列关于性骚扰或性侵的公开举报,王敖的举报是系列事件中的一起。

徐钢随后回应,称王敖的举报是诽谤。4月17日,徐钢以名誉侵权为由,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对王敖提起民事诉讼,索赔295.5万元。

据公开资料,自去年年初起的一系列举报中,至少有5名举报者或重要传播者被起诉名誉侵权或诽谤,截至目前,这5起案件或者经过庭前会议或至少一次开庭,均在等待进一步的审理安排。

9月18日下午,案件开庭,徐钢没有到场。王敖一方和徐钢的代理律师分别提交了证据,但“没有进入辩论阶段”。

在美国,原告与被告的角色转换。回国一周前,即中国的教师节那天,王敖与两名徐钢的前学生在美国对徐钢提起诉讼。起诉状长达87页,包含性暴力、性贩运、非自愿奴役、强迫劳动等10项指控。

第一原告孙姓学生主张自己迫于徐钢的压力与其维持了两年恋爱关系,在此期间,徐钢屡次殴打、性侵她,并试图将她引诱到一些中国艺术家手中以获取利益。她还主张在怀孕时,徐钢强迫她安排与另一位学生的三人性行为,后来又强迫她堕胎;

第二原告赵姓学生主张徐钢曾要求自己无偿为其做大量与学业无关的工作,以从中赚取私人利益。她还主张徐钢屡次对自己性骚扰。

2014年至2016年间,UIUC的多元、平等、兼容办公室曾对徐钢和孙姓学生的关系进行调查,并于2016年8月17日形成书面报告。

今年,UIUC公开了这一报告,其中大量内容被涂黑。

报告中“分析与发现”的第一节为“约会暴力”(Dating Violence),仅有“暴力”的小标题以及“证据支持徐钢与孙姓学生存在亲密关系”的表述未被涂黑;

第二节显示,徐钢在参与学生教学决策的同时与其保持亲密关系,这是违反学校规定的;

第三节显示,徐钢在被调查期间屡次违反禁止接触令,私自接触孙姓学生。

2016年9月29日,东亚语言与文学系向多元、平等、兼容办公室致函,称接受调查结果,“对徐教授履行教师责任失去信心”,认为“最有利的办法是徐教授辞职”。

徐钢停止了在UIUC的教学活动,但被保留终身教职、全额支付薪水,直至2018年8月他正式从UIUC辞职。

三位原告在美国的律师团队向《极昼》表示,按照美国的起诉流程,他们需要向徐钢送达起诉书,“通常是以亲手交付的方式”,但目前他们尚未找到徐钢。一旦起诉书送达,“他将做出选择,是请求撤销案件还是应诉”。

王敖称,他希望通过两起官司,把事情彻底讲明白。

“在我举报UIUC禽兽教授性侵中国留学生之后....”(组图) - 1
徐钢一方提交的起诉状首页。(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以下是《极昼》与王敖及其代理律师万淼焱的对话:

极昼:为什么去年3月以发帖的形式公开举报徐钢?



王敖:我在高校里上学、工作,有将近25年时间了,遇到过或看到过挺多类似事情。徐钢(的事情)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学校早就调查他、不让他教书了,但有一点和别的学校处理不一样,学校要徐钢在2018年8月自己辞职。也就是说,在这以前,他还可以带着(UIUC的)终身教职去别的学校找工作。

如果等半年,他很可能已经在国内找到工作,变成某一个大学的教授了。一个人做了完全不能被学术界认同的事情,应该被驱逐出去。2018年3月,我就行动了。

(注:据澎湃新闻英文栏目Sixth Tone于2018年3月20日发表的报道,UIUC通过邮件确认徐钢的“终身教职持续到2018年8月,到他从学校辞职的时候”。)

极昼:你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到帖子里的信息?

王敖:他的不当行为在学术界根本不是什么新闻。我认识的人,以前被他侵犯过;2015年,(曝光他的消息)在网上也闹得沸沸扬扬。

(注:2015年8月,有人在微博匿名爆料,称两年前被一位年长26岁的系主任表白,在交往过程中,系主任不断地家暴她,并用推荐信威胁她和她的家人。她还主张系主任“利用职权和多位中国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爆料中的系主任被指为UIUC东亚语言与文学系主任徐钢。)

极昼:对于这些信息,你有做进一步的求证吗?

王敖:他们学校的老师跟我说过这些事情。学校调查过他,老师们会参加这个(调查的)会,他们都能听一个调查报告。

(注:此处的调查指上文提到的2014年至2016年间UIUC的多元、平等、兼容办公室对徐钢和孙姓学生的关系进行的调查。)

极昼:公开举报之后,有人联系你提供更多的信息?

王敖:在豆瓣、微博、知乎上,都有徐钢以前的学生和我联系,声称被徐钢性骚扰过或压迫过。在知乎上,和我联系的一个人叫“Survivor2018”,给我打电话讲过她的经历,她后来接受了Sixth Tone的采访。

(注:据澎湃新闻Sixth Tone的报道,这位女学生称在认识徐钢一年多后,徐钢“趁她没有防备对她进行了第一次骚扰”,此后“强迫她参与她不想要的、被她描述为‘令人惊骇’的性行为,轮番使用充满感情的言辞和险恶的威胁来逼她就范”。)

发帖之后


极昼:发帖之后,徐钢和你联系过吗?

王敖:去年3月10日,他先后给我发了两封邮件,否认帖子中的指控,并要求我删帖,其中一封抄送了他的美国律师。

在我拒绝删帖后,他通过国内的社交网络发言,说我大约在20年前申请UIUC被他拒绝而心生怨恨,所以诽谤他。这是无稽之谈,他当时还处在职业生涯的早期,而且美国大学的录取是集体决定,我那时已经被排名更高的学校录取,根本不会接受UIUC的offer。

徐钢在朋友圈也发过一篇声明,说我的言论是诽谤,他从来没有不恰当的行为和举止,学生去他的办公室,门都是开着的,也从来没有和女研究生单独吃过晚饭。

去年,徐钢是“深圳艺术双年展”的策展人,他认为舆论对这份工作造成了威胁。他的一位朋友转告我,他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让我发声明说整个事件是我为深圳双年展做的一次行为艺术,主题是“网络暴力”,以策展人徐钢为实验对象,展示一个善良无辜的大学教授是如何被污名化的。他的这位朋友甚至准备了介绍这个“行为艺术”的传单。我拒绝了这个荒唐的提议。徐钢后来被深圳双年展除名了。

(注:2018年3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雏声初引艺术服务中心发表声明,终止与徐钢关于“深圳艺术双年展”的合作,解除其策展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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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雏声初引艺术服务中心发表声明,解除徐钢的策展人身份。(图片来源于网络)

极昼:去年4月17日,徐钢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对你提起名誉侵权的诉讼。

王敖:他更应该在美国起诉我,因为他是美国公民,我又在美国生活了20年。在被举报后的一个礼拜之内,他就找美国律师给我发了一个简短的律师函,但他并没有在美国告我。

他在国内告我时,没有和法院说明我在国外教书,传票直接被寄到了我的原籍。那是我上大学以前住的地方,我父母已经搬家了,肯定收不到。我的代理律师发现了这个情况,我们和法院沟通后,材料才邮寄到美国。

他要维护名誉权的话,为什么不在美国告?起诉状可以直接发给我,我的官方邮箱什么的(他)都有。

极昼:徐钢的起诉状称,“被告在豆瓣、微博、知乎上发布《徐钢不当行为信息征集公告》一文征集相关证据,可以见得被告并无任何证据”。

王敖:那是一个北美法律博士志愿者团队发起的征集,我并不是组织者。只有一位在美国注册的律师能看到邮箱里的信息。我没有看过这些信息,也没有将此作为我这两个案子里的证据。

极昼:去年8月,徐钢的起诉状曾被罗湖区法院驳回,理由是他在深圳居住未满一年,故他的居住地、所诉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都不在法院的辖区。之后,你们双方都提交了上诉书,希望官司继续。作为被告,你为什么这样做?

王敖:继续打这个官司主要是我的代理律师的意思,她觉得应该把事情说清楚。法院裁定要继续这个官司,主要依据是徐刚的上诉,并不是我们的上诉。

打这个官司、把事情说清楚,我觉得有很好的社会作用。这些年,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受到的侵害和委屈实在太多了,国内很多家长都不知道。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不管你在国内有怎样的经济地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把孩子送到国外,如果没有一定的保护,同样会很危险。

深圳庭审

极昼:今年6月,第一次开庭时的情况是怎样的?

万淼焱:徐钢的两位代理律师当时到庭,我对其中一位女律师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授权存疑,退庭表示抗议。

我离席时,庭审才刚开始,对方的律师后来还是完成了举证,不过因为我方没有在场,他们这次又重新讲了一遍。

极昼:第一次庭审你没有到场,这次为什么回国参加?

王敖:本人到庭,表示对法庭、对我国法律的尊重;第二,这个官司能说明一些长期存在的、需要大家重视的问题,比如海外留学生的权益。

章莹颖同学被害也是在UIUC,徐钢这个案子也是在UIUC,这里面有一些体制性的问题,美国大学要负责任的。

我觉得,跟社会各界包括法庭多讲一讲这些事情,是有利的。这次刚好我也有时间。

极昼:9月18日开庭时的情况是怎样的?

万淼焱:双方向法庭提交了证据,没有进入辩论阶段。

极昼:双方提交了哪些证据?

万淼焱:我方有美国那边两位原告同学的证言,还有四位知名大学的教授作证。我们也提交了美国那边的起诉状以及UIUC调查报告的中译本。对于这些证人证言,徐钢的律师称是伪证。

对方主要是把王敖在豆瓣、微博、知乎上的帖子做了公证。

(注:徐钢的代理律师孙小龙于9月30日向《极昼》表示,由于案件还在审理,不便透露主张王敖的举报为“无证据的诽谤”的依据,但王敖一方提供的证人证言中有一些“听说的内容”,他认为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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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原告孙姓学生曾向伊利诺伊巡回法庭申请紧急保护令。(图片来源于网络)

美国诉讼



极昼:根据两国法律,对徐钢的起诉在美国和中国都可以进行,为什么决定在美国起诉?

王敖:(当时)觉得他是美国籍嘛。

我们并没有决定在国内不起诉他,谢谢你提供这个信息,可以和律师商量一下,在国内起诉他也很好。

极昼:起诉徐钢的案件,还有另外两位原告,她们是什么时候加入的?

王敖:应该是2018年上半年。我觉得她们都很勇敢,当了原告,等于公开了自己的身份。我也接触过一些现在没有成为原告的人。

极昼:你在美国的律师曾在9月10日对媒体表示,近期要对UIUC提起诉讼。根据你们掌握的信息,UIUC的不作为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敖:对,本来是要在20号起诉的,但在那之前,UIUC联系了我们的律师,他们正在谈,所以这个不一定,也可能在庭外解决。

在学生一次又一次的举报之后,学校并没有直接把徐钢开除掉,而是给了他一些缓和的余地,让他自己辞职,在他辞职之前,还给了他1万美元;而且在调查的过程中,徐钢还有机会接触学生。这些漏洞对学生是很不利的。

(注:UIUC主管公共事务的副校长Robin Kaler向《极昼》发来了校方与徐钢签署的离职协议。根据协议,徐钢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休带薪行政假,在此期间,校方全额支付其超过8.5万美元的年薪,并且保留他享受医疗保险的权利。徐钢需在2018年8月15日前辞职,校方将在他辞职时给予一次性支付1万美元的补偿。)

万淼焱:孙同学曾经几次向学校举报徐钢,后来迫于压力向学校表示举报的内容是虚构的,请学校结束调查,学校就不再调查,我个人认为,是不太负责任的,应当独立地调查。

极昼:经过这一年多的时间,UIUC在这方面的机制有没有做过改进?

王敖:他们系前几天发的声明里,除了谴责权力的滥用,也讲到他们做了一些改进。

(注:9月20日,UIUC东亚语言与文学系发表声明,称“非常关注最近披露的关于前雇员徐钢的内容”,并表达“对滥用权力的谴责”。声明中还介绍了系里为“重建学生和服务的大而多样的社区的信任”所做的举措,“关键的一步是帮助徐钢以前的几名学生在新教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课程”,此外还为学生组织了一次匿名调查,并设立了一个咨询委员会,从而在系里建立了新的、更好的沟通渠道,“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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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UC校园 。(图片来源:UIUC官网)


师生关系



极昼: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中美两国有什么不同吗?

万淼焱:第一,美国法院不会保护“骚扰者”的隐私,美国是由陪审团公开审理的,即使是简易程序也允许旁听。而在徐钢诉王敖的案件中,法院没有同意公开审理。第二,在美国,一旦被认定性骚扰或性侵,有着巨额的赔偿。

(注:徐钢的代理律师孙小龙回应,徐钢一方曾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因为“不光涉及到徐钢的个人隐私,也涉及到案外人的个人隐私”。

万淼焱曾请求法院驳回这一申请,因为该案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案件”,徐钢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存在法定的限制”;另一方面,王敖一方(包括证人)不存在隐私保护的需要。“如果公开审理,我方的证人都愿意公开作证。”)

极昼:在处理举报有不当行为的老师时,两国高校有没有不同?

万淼焱:学校在顾及脸面上,是有着相似性的。

王敖:我觉得做的都不够,并不存在美国比中国强很多(的情况)。

极昼:2018年初以来,出现了一系列关于性骚扰或性侵的公开举报,有至少5起事件中的举报者或重要传播者被起诉名誉侵权或诽谤,你如何看待这种情况?

王敖:我觉得是公事公办,双方都可以起诉嘛。我提前也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告我诽谤,我们就上法庭。

我觉得被告很好,正好把事情彻底讲明白,否则有些人还会说我有恶意的动机或目的。

极昼:就这种公开举报的方式,有知名人物曾提出可能出现误伤的情况,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王敖:从真正的举报情况来看,误伤的几率很小,因为你要讲清时间、地点,完整的事情。还有一大群人指证一个人(的情况),(他们)提前串通好的几率非常小。尤其在性别不平等的社会文化里,一些女孩子站出来,是需要勇气的,要抛开正常的生活,(忽略)别人怎么看你,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你说误伤了谁,误伤了我们就澄清嘛。在生活中,有没有其他形式的误伤?也有。查还没查,就说误伤的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了对不对?如果查出来是(误伤),举报的人也会名誉扫地。

除了公开举报,也有其他的方式,比如向纪委、教育部举报,我觉得都很好。

极昼:你的诉求是什么?

王敖:举报之后,他(徐钢)的一些做法影响了我的声誉和健康,比如徐的一些聊天记录传到我这里,其中有“一次搞死他”这样的话。我有权对此进行索赔。

我的目的是让他离开教育界。你看起诉状里面写的,这个人非常危险,怎么能让他接触学生?目前来看,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我觉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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