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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个!香港反对派议员许智峰被警方拘捕(图)

2020-11-02 来源: 多维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据香港“东网”刚刚消息,又有反对派议员涉违《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被拘捕。香港反对派政党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今早(2日)到西区警署报到时,在进入警署后,被警方以涉嫌在今年5月8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上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2项罪名拘捕,包括妨碍立法会人员罪。至今已有8名反对派人士被捕。

第8个!香港反对派议员许智峰被警方拘捕(图) - 1

当地时间5月18日,由香港财务委员会主席陈健波主持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却被反对派议员阻挠,会议一开始即发生冲突,场面混乱。(AP)

当地时间11月1日,香港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指5月8日于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期间,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为由拘捕。警方指7人稍后将获准保释,5日出庭应讯。

据港媒香港电台11月2日消息,港警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警司陈永裕11月1日在记者会中表示,5月8日立法会内委会会议期间,有议员做出扰乱行为,包括冲向主席台令会议无法进行,也有人从公众席(旁听席)投掷大量纸张。

陈永裕指,被拘捕的6男1女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 ,已被起诉,稍后将获准保释,5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 可分别处1万港元罚款(1港元约合0.1290美元)和监禁12个月 。

而香港《基本法》第79条规定,立法会议员若遭判刑1个月以上,经出席议员的2/3人赞成,可解除其议员职务。

《立法会条例》第39条则规定,被判处3个月以上有期徒刑者,5年内不得参加选举。

7名被捕人士分别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胡志伟、尹兆坚、黄碧云;工党议员张超雄、工党主席郭永健;已卸任的议会阵线前议员朱凯迪,和人民力量前议员陈志全。

被问及部分被捕人士是否只因高举示威标语和喊口号即遭拘捕。陈永裕回应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警方不能评论以什么理由控告,须留待法庭决定。

有媒体还问及会否逮捕其他参与事件的建制派议员。陈永裕指,已将相关调查资料交给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并指拘捕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据悉,本次案件和5月8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的冲突有关。当时由泛民公民党议员郭荣铿临时主持的内委会,超过半年多仍未选出正副主席。外界指泛民有意瘫痪内委会,以阻止审议《国歌法》等法案。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之后引述外聘律师意见,指前一会期担任内委会主席的建制派民主建港协进联盟议员李慧琼,有权主持会议。

中国媒体《环球时报》引述香港分析人士指,过去,立法会从机构自立角度出发,不愿意让政府或司法机关插手其内部运作,但由于近两年很多情况发生改变,警方此举也向外界发出信号:未来,反对派议员将不会被容许在立法会胡作非为,以非法方式破坏立法会运作及阻挠特区政府施政。

此外,香港行政长官7月宣布立法会选举延后一年,之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全体现任议员延任一年。朱凯迪和陈志全拒绝留任,于9月底卸下议员职务;其余多数泛民议员则继续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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