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六四”非法集结案 黄之锋上诉获减刑2个月(图)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就一起未经批准集结罪上诉成功,1月19日获法院减刑,由原先10个月减至8个月,预计今年3月服刑完毕。
据香港电台1月19日报道,20多名泛民主派人士2020年参加未经批准举办的“六四”烛光晚会,之后遭起诉,黄之锋初时不认罪,但2021年改认罪,其后遭法院判刑10个月。
黄之锋就刑期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19日改判黄之锋刑期为8个月。
黄之锋此前还因为其他案件被判刑,据报道,这次判刑中,部分刑期与另外两起案件的判刑分期执行,预计他今年3月服刑完毕。
不过,黄之锋可能仍会因“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保释申请被拒而须还押候讯。
黄之锋2019年6月21日号召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他承认“组织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被判监禁13.5个月。黄之峰还在2019年10月5日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监禁4个月。他还在2020年参与“六四”维园集会,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10个月。三案共五罪的刑期总长27.5个月,现在总刑期减至23.5个月。
今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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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
miss_nite
2022-01-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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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贼眉鼠眼的**,竟然可以减刑???
ktisme123
2022-01-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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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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