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4月27日 16.2°C-19.2°C
澳元 : 人民币=4.73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前《苹果》社长张剑虹称按黎智英指令行事(组图)

2024-01-31 来源: 德国之声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3条

本文转载自德国之声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持续审理中。前《苹果》社长张剑虹29日在法庭上再度做出不利黎智英的论述,重申是按照黎智英的编采指示,在“反送中”期间呼吁读者上街,称自己仅是“监督下属”。

黎智英案29日在香港法院进行第18天审讯,前《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周一(1月29日)出庭接受辩方盘问,他承认价值观与黎智英相同,但重申是按照黎智英的指示行事,称“我哋无得选择”(我没有选择)。

综合香港01、《明报》等港媒报道,黎智英律师彭耀鸿指出,张剑虹本身是资深新闻从业员,与黎智英一样相信民主、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深信媒体为监督政府的第四权;张剑虹也对此表示同意。

对于彭耀鸿说,《苹果》上下的价值观与黎智英一致,黎根本不需订出编采方向的说法,张剑虹否认,并称《苹果》的编辑团队相当大,一部份成员只是来工作,无法确定他们抱持著什么信念,但黎智英的价值观众所周知,大家都一定会配合。

前《苹果》社长张剑虹称按黎智英指令行事(组图) - 1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

直指黎智英下达编采指示

此前,张剑虹在法庭上接受检方盘问时,多次强调只是按照黎的指示行事。29日在法庭上被指他与黎智英价值观相同,黎根本不需要下达指示;张剑虹马上回应:“就算是有(相同)价值观,不代表从来没被指示”,称黎智英绝对有对《苹果》下达编采指示。

除此之外,张剑虹也强调黎智英过去曾要求他“把新闻点做大”,指黎的采编指示已超出价值观的范围,并涉及报纸运营方向。他举例,在香港“反送中”期间,黎智英曾指示要透过《苹果》呼吁市民上街、示威、对政府施压以撤销《逃犯条例》。

拒绝认罪 黎智英案开庭

针对检方指控黎智英透过“饭盒会”下达指令,黎智英律师曾反驳,主张“饭盒会”是因为黎智英发现公司内部“士气低落”,希望加强与基层员工沟通的管道。

张剑虹则说,没有印象黎智英是因为员工士气而开“饭盒会”,并说大部分出席“饭盒会”的员工均是高层。会议开始后,会先由黎智英分享他对“时局”的看法,再回答员工问题。对于律师质疑会议记录内容显示,黎智英下达的指令并无具体说明编采指示。张剑虹解释,他当时记录的是重点内容,对于黎智英要求访问反送中被告等内容则没有记录下来。

早前,香港检方曾指控黎智英透过通讯软件WhatsApp下达指示。

黎智英律师在法庭中提出对话纪录,指黎智英当时并非以“命令口吻”,而是提出建议,不一定要跟从;张剑虹则认为虽然信息口吻较“客气”,但也已经属于一个命令,并称除非黎智英提出的内容完全不可行,否则自己鲜少提出异议,一般而言均会按照黎的方向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彭耀鸿质疑,张剑虹早前宣称《苹果》一直都是给人“狗仔队”等娱乐新闻的印象,直到2014年占中运动前后才开始有强烈政治立场。但实际上《苹果》在此之前就有过在头版刊登广告,呼吁市民参与六四烛光晚会、七一游行及政改示威等纪录。

张剑虹指出,《苹果》在2014年之前,每年都会特别报道六四和七一相关新闻。但在2014年出现明显转变,“我自己作为总编辑,我系感受到嘅(我感受的到)。”

前《苹果》社长张剑虹称按黎智英指令行事(组图) - 2

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2021年6月被港警逮捕

他说,当时《苹果》不只在报纸上呼吁民众上街争取普选,黎智英还曾策划一场长达半年的宣传计画,其中包含要求《苹果》找人翻唱〈悲惨世界〉改篇曲〈试问谁还未发声〉(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又租用车辆及大楼外墙刊登广告。随后黎智英亲自参加占中运动,直到最后一天被警方带离。

张剑虹表示,黎智英相当投入在占中运动,且开始积极参与编采决策,要员工透过《苹果》呼吁大众争取民主,让《苹果》似乎成为一间“反政府”、“对抗中央”的媒体,管理层也按著这个方向经营。

现年76岁的黎智英被指控多项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此案引发国际关注,包含英、美、联合国在内的官员都呼吁香港撤销对黎智英的指控。

本文转载自德国之声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3)
Sammie傻咪
Sammie傻咪 2024-01-31 回复
究竟谁在说谎呢?
Elly丶
Elly丶 2024-01-31 回复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让那些所谓的专家闭嘴吧。
辣个姑娘
辣个姑娘 2024-01-31 回复
乱港分子首恶,更要严惩不贷,坚决拥护香港国安法!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