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俩男子强奸16岁醉酒少女 法院判:刑期翻倍
【今日澳洲4月5日讯】据《时代报》报道,在2009年,澳洲两名男子趁一名14岁的女孩酒醉不醒时多次实施强奸,这起案件的公共检控官不服原判,多次上诉法庭申请加倍俩男子的刑期。经过7年的拉锯审判,上诉法庭终于在4月4日同意检控官的上诉。法官称,这起案件不是普通的强奸案。
公共检控官(Directi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John Champion是一位资深的大律师,他向法官上诉这两名男子的刑期太短,因为他们是在清醒的状态下犯罪的,所以必须严惩。
2009年那天,这个女孩在火车站外面喝得醉醺醺的,这时两个男人开车过来说可以稍她一程,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他们把车拐到一个地方,然后两人一起强奸了她,从当天晚上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
27岁的Daniel Miftode来自维州的Pakenham,原判最高6年零9个月,最短4年零3个月的刑期。
29岁的Ross Jurj来自维州的Berwick,原判5年零5个月,3年零七个月的非保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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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法院现任法官Chris Maxwell和Robert Redlich以及David Beach在星期一同意了John Champion的上诉请求,重新宣判,这次Miftode将面临12年零2个月的刑期,最短8年零9个月。Jurj的刑期改为9年零6个月,最短6年零6个月。
法官称,“在我们看来,这次案件中有几点很值得注意。第一,这次算是长时间的侵犯和重复性强奸行为。第二,他们的行为是互相包庇的。这两点突出了他们的罪恶程度,合伙强奸案的罪行更严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们二人的懦弱,以及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的无助。”
法官说,当时女孩子很明显地表示痛苦和拒绝,但是这两个男子还是残忍地轮奸了她。他们完全没有尊重她的意志,而是把她当做一个性奴隶,来发泄他们的性欲。因此在我们看来,从作案的时间和次数来讲,他们这次的行为十分严重。甚至这件事也不是从‘双方都有点意思’开始,是彻底的强迫加强奸。相反,如果这两名男子先带着T(这个女孩)去咖啡店,然后请她喝一杯饮料,然后再开车带她回工厂。如果事先有这个过程,那么他们的刑期不一定会加倍,但是他们是蓄意强奸。”
“在他们开车的时候其中有好几次都可以重新考虑,是否要放过这个女孩,把她安全送到目的地,毕竟他们两个都知道这个女孩都不满16岁。”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9年4月。2011年律师提出上诉,但是陪审团和法庭当时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没有定罪。
2013年,第二次的审理中陪审团出现了一些别的问题而被排查,因此在2015年3月,Miftode和Jurj才被最终定罪。
而在昨天早上,法官同意检控官的上诉,判刑期加倍。
(实习:Silv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