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01日 22.6°C-24.9°C
澳元 : 人民币=4.69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五旬智障男囚禁两流浪女做性奴 致一人死亡

2013-12-1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评论0条
        昨日,南都记者从韶关翁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男子,长期非法拘禁两名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女供其泄欲,并过失致其中一人死亡。日前,被该院一审以非法拘禁、强奸、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张因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因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平时靠捡路边食物为生。因家境贫寒及自身智力原因,直到50多岁仍未结婚。其认为不会有人愿意嫁给他了,便打起街上流浪女的主意,并告知其熟识的人,如果有合适的流浪女,便送给他养活。

  2010年春节期间,张因从韶关市曲江区带回一不知姓名且怀有身孕的流浪女,将其拘禁在自己所居住的房屋内,以捡来的食物喂养,并长期与其发生性关系。2010年4月,该流浪女子产下一名女婴,张因将该女婴交由其弟抚养。

  2013年春节前,与张因相识的一名男子又从大街上带来一名精神不正常的流浪女送到张因处,张因将其拘禁在另一间老屋内供其泄欲。不久,该名流浪女因冠心病及高血压性心脏病发身亡。法医鉴定结果为病毒性心肌炎致心力衰竭而亡。

  案发后,经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张因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其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的辨认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无名女子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且无性自卫能力。

  翁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张因明知被害人严重痴呆且无性自卫能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为达到不正当目而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其对患病被害人没有采取救助措施,致其最终病发身亡,主观上存在过失,其行为又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鉴于其是限定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其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张因有期徒刑7年。
关键词: 性奴案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