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离婚背后的“财富陷阱”:当心那个男人不仅算计你的人,还在算计你的钱!
悦读
知识让女性更美
作者 | 陆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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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爆料称张靓颖与冯轲已经离婚。
还有消息称,冯轲用“明星名下不能有房有车”的理由来哄骗张靓颖,借以侵占她出道十几年来绝大部分收入和产业。
暂且先抛开娱乐圈明星离婚传闻的真假性,我们在唏嘘感慨张靓颖遇人不淑的同时,也不禁对这位“傻姑娘”深表同情:
当年轰轰烈烈的“逼婚”事件,如今看来,更像是一场作弄人的玩笑!
然而,爱情本身并没有错。
那些年,你我都曾像那个站在舞台上勇敢地说出“你现在愿意娶我的话,你就上来”的靓颖——为了一个男人,而奋不顾身。
只不过,还是要奉劝各位姐妹们一句:爱情固然美好,但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懂得保护自己,更要守住我们的底线。
因为,你爱的那个男人,不一定也那么爱你。
也许,在繁花锦簇的下面,就是万丈深渊。
今天,小悦就想借助“张靓颖离婚”这件事,来和大家聊一聊如何帮助女性朋友们来规避婚姻中的那些“财富陷阱”。
02
小悦有一个离婚律师朋友,曾经讲过这么一件真实的案例。
有位广东姑娘小茹,意欲与男友共同出资在广州买婚房。男方父母提出,婚房首付60万,男女双方各出一半,剩下的由小两口婚后还贷款。
然而,小茹家境不算太好,父母无力为女儿掏出30万元的首付。
当时,小茹的男朋友提出可以拿男方给女方的20万彩礼作为女方的首付款,这样可以减轻女方的压力;剩下的余款,女方可以暂时找朋友筹措周转一下。
小茹当时很感动,觉得男朋友如此善解人意,自己觅到了如意郎君。
就这样,一切按照男方的意思,婚房首付款如期交付,婚礼一切从简。
婚后的小茹,因为背负债务压力,不得不拼命工作。
等到她好不容易把婚前借来买房的钱都偿还清,却发现了男方的出轨。
小茹气不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与男方的共同房产。
熟料,法院在调查取证之后,却判决房产属于男方,而男方只需要按照小茹婚后偿还贷款的部分向她补偿15万而已。
而那套房子当初购买时市值已是300多万,如今已经涨到了500多万!
小茹不甘心,找来律师咨询,却在律师的抽丝剥茧的分析过后,才发现:
原来自己的枕边人,从一开始,便为她“处心积虑”地设下了一个“财富陷阱”。
03
一定会有朋友和小茹抱有同样的疑问:
小茹当时明明付了首付款,为什么最后法院判决男方只需要对小茹婚后还贷的那部分比例做出补偿呢?难道房子不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
小茹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就是不应该用男方家给的彩礼钱去支付自己的那部分首付款。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为当时,小茹的房屋首付款支付是在婚前,并且用的是男方家的“彩礼钱”。
由于“彩礼钱”是双方之间的口头承诺,并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据;离婚时,男方完全可以不承认那笔钱是“彩礼钱”,而是自己的父母为了自己结婚而支付的“房款”。
再加上,男方的母亲直接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地产开发商支付的首付款,所有的款项根本没有经过小茹的银行账户。
因此,法官在判决的时候,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第22条:由男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女方无关!
而小茹自己当时找朋友借的10万元,由于是婚前所借,男方完全不承认有这笔债务的存在。
这笔钱完全被认作是小茹的婚前个人债务,男方无需共同承担。
而且,小茹筹借来的10万元,又是分几次直接现金支付给男方,没有任何的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小茹在该套房屋上有过任何的首付款出资!
就这样,本来是一场充满期待的婚姻,到头来,小茹不仅身心疲惫,到头来还落了个“人才两孔”。
04
相信,生活中一定还有不少像小茹这样的“傻姑娘”:在恋爱和结婚时,一味地相信男方说的甜言蜜语;甚至自己都不愿费时费力去了解一下《婚姻法》的有关内容。
而等到自己的婚姻破碎,男方以一副无赖的嘴脸出现在你面前时,却已悔之晚矣。
实际上,那些打着婚姻爱情名义的“财富陷阱”随处可见。
比如前段时间,引发网友热议的一对小情侣的婚前矛盾:
因为男方拒绝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女方婚后也要一并承担房贷),于是,女方亦向男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最终让男方无法接受。
下面是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
坦率的讲,看到这位女孩的回复,小悦忍不住为她的清醒头脑而点赞。
既然男方分得这么清,女方自己更不应该糊涂。
自己想要的靠自己努力去争取,但是男方也不要用“生孩子”“做家务”“照顾父母”来道德绑架女性,让女性失去自己的事业。
如今这个社会,给予女性的压力越来越大。我们一方面要扮演好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另一方面,还要学会经济上的独立和人格上的自强。
但是这也正是从侧面为每一个努力上进的女性朋友提供了一个更多更公平的机会。
05
小悦一直倡导我们的女性朋友们,无论在一段恋爱关系中,还是在婚姻生活中,都要有自己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独自思考的能力。
如果有实力,小悦建议年轻的女孩们,可以在婚前拥有属于一套自己的房产。哪怕房子再小,哪怕需要每个月要压缩消费来偿还房贷。但是,当你真真正正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产时,你心里的底气是十足的。
而如果是在北上广这种地方,或者是经济实力实在有限,必须要在婚前与男方合伙买房的话,也要签订好双方的出资协议,保存好银行的转账凭证或任何的出资凭证。
而如果是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特别是只有一方出资而另一方未出资时,为防止将来发生争议,父母出资建议也应当与子女签订借款协议,有条件的话最好可以去办理公证。
而小悦也不太认可,当今社会中的一些年轻女孩子,仍然一心要嫁有房有车的有钱男人。
殊不知,如今的婚姻法,保护的是财产而非爱情。
有恒产者才有恒心。
那些妄图通过投机取巧和不劳而获去获取物质财富的男人或女人,法律也将不再保护他/她们。
一个靠智慧和努力而获得独立的女性,也会在婚恋关系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看完今天的话题分享,你在婚恋关系中还有哪些疑惑?欢迎与小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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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小崴,一路奋进的80后,曾留学英伦,现居帝都,混迹金融圈。理性与感性并存,严谨与深情并重,愿用手中之笔温暖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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