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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网络暴力,法“要”责众如何落地?

2022-03-07 来源: cnBeta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网暴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它不仅影响公众对事实的判断,左右事态的走向,甚至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认为,中国对于遏制和打击网暴方面,还存在法律法规适用性衔接性不强、被害人维权成本高,以及平台主体责任缺位等诸多问题。基于此,他提出,除国家要针对打击网暴进行专门立法外,还应加大对网暴责任主体的惩治力度,将情节严重的纳入公诉。

持相同看法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魏世忠,他建议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将严重危害社会的网络暴力行为纳入公诉案件范围。

那么,如何制定网暴纳入公诉标准?是否有必要降低网暴纳入公诉的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委周世虹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网暴是否纳入公诉,不能一概而论。

“目前对于网暴的惩治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刑事处罚,比如网暴行为涉嫌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则由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提起公诉;第二层是行政处罚,主要由公安机关给予网暴实施者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第三层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网暴实施者赔偿或道歉。”周世虹说,“网暴是否纳入公诉案件,目前有一定的标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周世虹同时强调,目前不适宜降低网暴纳入公诉案件的标准,如果标准降低,处罚范围势必扩大,会给处罚带来很多困难。“目前的问题不在于网暴处罚标准太低,而是被处罚的案例数量太少,不能够产生震慑作用。”

周世虹表示,过去惩治网暴行为常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主要因为现实中,网暴实施者通常以虚拟、群体的形象出现,“导致相关部门不知道处罚谁,受害者不知道起诉谁”。

对此,周世虹认为,要通过技术手段追踪网暴发起人和首要分子,对其实施“精准打击”。而对于那些盲从或起哄分子,则要区分开来惩治。“网暴事件中,对网暴发起人和首要分子严加惩治,更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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