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获刑11年 表示不上诉
【阳宝华受贿案一审宣判】11月3日上午,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阳宝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阳宝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