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曾轰动整个杭州的之江花园杀人案昨开审!凶嫌:她家有红色的光很鲜艳…
庭审现场
散步中看到别墅栅栏有缺口
他就爬进去站在别墅草地上
当公诉人请俞海民讲述下案发经过时,虽距离案发已14年,俞海民仍立即回答说,事情发生在2003年8月14日晚上至15日凌晨之间。“我原本没有这个想法(指作案)的,我当时就好像中了邪一样。”
俞海民回忆说,那是一个晴天,14日那天晚上7点左右,他跟往常一样,在工地上吃过晚饭,到外面散步。他穿着灰黑色的T恤,休闲裤,黄色皮鞋,随身带着一把红色折叠水果刀,刀很薄,约7、8 公分长。
“我走着走着就到了那个别墅外面,发现外围的铁栅栏上,栏杆少了一根,有了个洞。” 俞海民从外面望进去,看到了那幢豪华的别墅,然后他就从那个“洞”钻进去了,站在了别墅外的草地上。
别墅现场
之后,法官追问俞海民:“你确定是从铁栅栏钻进去的?”并且跟俞海民出示案发后公安对现场做的记录,贴有记录案发情况照片的纸卷最长的约2米长。根据这些记录,当时的铁栅栏上并没有俞海民说的,少了一根铁栅栏的情况。
俞海民看了后说:“我是怎么进去的,我不记得了。”
我中了邪了,丧心病狂,控制不住自己了。案发过程迷迷糊糊的。铁栅栏断了就钻进去的,我以前也没做坏事,口袋里放了红色的水果刀,刀刃七八公分,折叠的,我随身带的。
那天很热,江边凉快,我就一直走。
从外面看这个家非常豪华,就中了邪。我在外面草地抽烟,也没进入他家。后来产生不好的想法,想进入看看。没想到这么高档的别墅,第一道门轻松就进去了。第二道门打不开又回到草地上抽烟。之后想试试看又进去。我用水果刀撬开了门锁,然后进去坐在客厅沙发上拿饮料喝,慢慢走到阁楼,又在抽烟。
可能夜很深了,到第一个房间坐着好半天,顺手拿了一个手机。又到隔壁房间。我是慢慢爬进去,先摸了条裤子出来,裤子没东西,又进去,这时保姆醒了从床上蹦起来,大叫抓小偷,来抓我衣领,我们扭打起来,当时只有点微亮,我脑子一片空白,就用水果刀捅她了。这种事情传出去不得了了,后来我听见有声音见人就捅了,有个小孩子哭,我捂住她,不知道怎么办,就用刀捅了。
后来又到另一个房间里乱捅。一个十四五岁小女孩跳起来,她说大哥哥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一下叫醒了我。我说不会杀你的。她问我怎么到她家,我说看到她家有红色的光很鲜艳的。
我又说我女朋友得了白血病,是忽悠她。叫她帮忙找钱。她翻到了金项链。但我只要钱。她又带我到书房保险柜,两个人想办法怎么都打不开,到楼下拿菜刀也撬不开。这时天快亮了,我跟她说,你记住我的脸找我报仇。让她报警,因为我当时不想活了。
后来我直接去了工地。把刀扔到河里。后来回老家,又去上海新疆打工。
俞某说这些的时候中气十足,戴着手铐的手还时不时做一些手势描述。尽管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14年,但他对那个晚上发生的细节还是记得很清楚,描述得也很流畅。
离开别墅后,俞海民走到钱塘江边,将手套扔入江中。然后回到工地,将水果刀扔在工地对面的一条河中,然后他洗了个澡,照常去上班。他将作案时穿得衣服、鞋子全部放入一个帆布包,然后将帆布包藏在一个空的油漆桶内。15日晚上,他买了一份报纸,得知自己杀害的是一个保姆、一个老人和一个不到4岁的孩子。
报纸上还有他的模拟画像,但是他的同事看了报道后,并没有怀疑到他身上。
16日晚上,他将装着衣物的油漆桶,扔入钱塘江内。他接着正常在工地上班一周后,回了老家。之后他去上海打工,一年后,跟朋友去新疆打工。
俞海民说,之后13年里,只有一次因帮人担保借钱,被司法拘留过。之后就是因为打架,被警察带走,然后案发。
根据案发后的尸检报告,保姆全身有35处刀伤,除了脖子、脸、锁骨、腰部均有刀伤外,连手掌上也有多处刀伤。外婆的肋骨骨折,腹部受伤,颈部的伤口非常深。4岁的小女孩,全身共有16处刀伤,其中颈部就有11处刀伤。
当时侦查现场的民警出庭作证时说:“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幕,就是我看到躺在床上的那个不到4岁的小女孩时,还以为是一个洋娃娃,走进一看才知道到,这是个孩子。”
目前,案子还在开庭审理中。
来源:综合自青年时报(qnsb-guanfangweixin)、杭州交通91.8(hzfm918)、钱江晚报(qianjiangwanba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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