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13日 14.5°C-18.4°C
澳元 : 人民币=4.78
布里斯班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试点职称自主评审又增新省份,将设高级评委会!

2017-08-12 来源: 华医网 评论0条

导 


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将为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以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试点,设立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开展自主评审。


该文件将2017年度全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重要事项归纳如下:


一、推动自主评审


以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试点,设立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高校、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做好评委会组建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办法,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发布执行。


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职称政策的要求,在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评审权限内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公布,并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完善评审标准条件


各级评委会要认真贯彻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分专业修订完善评审标准条件。评审标准条件的修订,要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精准把握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考察各类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论证,建立指标更多元、考核更刚性的评审标准,特别是要明确标志性业绩和成果等主要指标和要素。


三、提高评审质量


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各级评委会要认真制定年度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标准条件、程序和纪律等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各系列(专业)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要按管理权限,报管理部门审核后,至少在申报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公布。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及审核公布工作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11月底前结束。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民主评议出具鉴定意见、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申报程序。各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要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畅通申报渠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服务,积极主动做好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未办理人事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


精心组织评审。要创新评审方式,着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切实提高评审质量。要规范执行评委产生程序,主动接受监督。要建立评审会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评审对象、会议议程、执行评委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事项。


要积极探索定向评价方式,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时单独分组、单独确定通过率。要精心组织专业答辩,严格按照《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好专业答辩。专业(学科)组答辩成绩分布结构,实行分等次按比例控制。优、中、差三个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3:6:1,答辩淘汰率应不低于10%。


加强评委会建设。各级评委会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制。要加强评委库建设,及时调整、补充评委库成员,提高评委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代表性。山西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事业单位新批准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批准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年度报告制。


对口援疆援藏的专业技术人才,援助时间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直接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委托国家和外省行业评委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重新审核公布。


推荐阅读:

颠覆:心电图还能这么学?!

超值:最实用的“医护英语”课程

2017年为啥必考执业药师

小医生考试前,最需要的是…

肛肠科医生必看的3个视频

收藏:职称考试必备宝典


来 源 / 医问医答、山西省人社部官网


华医题库App,用题海战术帮你通过职称考试!(问题咨询请加小助手微信号:huayiwang93)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华医题库App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