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小卡片"喊来卖淫女 事后女方却称被强奸
前天(3日)凌晨,一男一女先后在铁路上海站某酒店房间内分别报警称被敲诈勒索2000元人民币和被人强奸,铁路上海站派出所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在将该一男一女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后发现,案情令人啼笑皆非,原来两人是因嫖资数额才起的纠纷,所谓强奸等内容并不属实。目前,男女双方均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天凌晨时分,正在上海站南广场巡逻的民警接到指挥室110指令,前往辖区内某酒店707房间接报警,报警人是一名青年男子,自称被敲诈勒索2000元人民币。在前往该酒店的路上,民警再次接到指挥室110指令,表示一青年女子在该酒店707房间报警称被人强奸。民警立刻赶往该酒店接处警,到达707房间后,发现一男一女正在房间内争执,男子表示被女子敲诈勒索,女子则表示被男子强奸。民警在核对了两名报警人的身份信息及具体情况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来到派出所后,男子才渐渐平复情绪,表示自己并未强奸该女子,该女子是其通过“小卡片”上的电话叫来的“小姐”,在“小姐”进房时,男子就已经将约定的500元嫖资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她。可在完成“服务”后,小姐又向其索要2000元,并表示拿不到钱会有十几个兄弟上来,比警察来得还快。因此,自己才报警称被人敲诈勒索2000元。
而这名自称被“强奸”的女子到派出所后,也表示自己并未被强奸,是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关系的。该男子已经支付了500元嫖资给自己,之后再索要2000元是其“老板”的要求。没想到对方居然报警了,因为害怕被抓,该女子也报警声称被强奸,没想到最后还是来到了派出所。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了两人系因嫖资数额产生纠纷,继而连续拨打110报警。经教育,这对男女对自己所做的糊涂事后悔万分。鉴于这两人确实存在卖淫嫖娼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两人均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