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找了个情妇?中国女子竟去加拿大法院状告,要求分中国财产?!法官这样说...
一对中国年轻夫妇,在移民加拿大后闹离婚,妻子怀疑丈夫出轨,丈夫死不承认。一闹闹到了加拿大的法庭,这可怎么办?还有价值500万加元的财产纠纷呢?
结果,加拿大的法官裁定,驳回离婚请求;至于财产分割,法官说,加拿大法院无管辖权,他们应该去找中国法院申诉。
在加拿大生下女儿
根据加拿大卑诗省上诉法院的裁决文件,史女士与江先生1998年在北京结婚。2007年,他们登陆加拿大,成为永久居民,并在卑诗省列治文定居。
约一年后,他们的女儿在列治文出生,这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一家三口人都加入了加拿大籍。
2011年,全家人搬回中国大陆,每隔一段时间飞到卑诗省探亲访友。
谁知,这段维持了约16年的婚姻破裂,2014年4月,这对夫妇开始分居。
真有婚外情?
史女士称,她丈夫有婚外情,还把一家人在中国和加拿大的部分财产放在他的情妇名下,以免她获得这些财产。 江先生否认了这种说法。
2015年4月,江先生向卑诗省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他的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后,法院驳回了男方的申请。他不服判决,到卑诗省上诉法院打官司。
加拿大法院无管辖权
文件显示,这对夫妇的大部分财产在中国大陆,总值超过500万加元,其中包括几套房子、几辆汽车(价值35.5万加元)、25个银行账户。
不过,价值470万加元的财产被转移到江先生的名下。相比之下,他们在加拿大的财产比较少,其中包括5个银行账户和一辆价值5,000加元的旧车。
上周三(7月26日),卑诗省上诉法院的法官亨特(Mr. Justice Hunter)作出裁决,江先生的上诉被驳回。
法官亨特表示,江姓夫妇大约20年前在中国结婚,婚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中国,大部分的家庭财产也在中国。
两人分居后,也都住在中国。他们的分歧在于如何分割家产,尤其是中国的家产,加拿大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他们应该在中国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