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宗教极端 新疆街头变这样(组图)
2016年9月29日,新疆第十二届人大常委员会通过了《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自治区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的法规条例。法规实施后新疆街头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亲属不得“组织、诱导或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宣扬极端主义思想,胁迫、强制、引诱未成年人穿着、佩戴极端主义服饰、标志、标识”;不得“教唆、胁迫、引诱、纵容未成年人参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地下学经等活动”,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图为2017年5月19日,中国新疆,霍尔果斯市清真寺的围栏上写有“学生及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语。
《自治区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胁迫、诱骗或者以宗教的名义阻碍、干涉适龄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致使其失学、辍学”;不得“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组织宗教活动”。图为2017年5月22日,中国新疆,政府张贴寻找的学生志愿者的广告。
据新疆新闻在线网站,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指出,此法规非常重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基础教育,特别是加强通信和网络信息安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图为2017年5月19日,中国新疆,伊犁警察局安装围栏。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曾警示,“要高度关注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地区以及内地渗透的动向。”
王作安强调说,宗教极端思想是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危及了中国的社会稳定。中国伊斯兰教要坚持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坚持中国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正确辨识国外伊斯兰教各种思潮,不能奉外国价值观为圭臬,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