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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宋喆曾将工作室业务款占为己有 已刑事拘留(图)

2017-09-14 来源: 平安朝阳 原文链接 评论21条

警方:宋喆曾将工作室业务款占为己有 已刑事拘留(图) - 1

警方通报

情况通报

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

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过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男,34岁,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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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1)
lynn
lynn 2017-09-14 回复
王宝强看来还是有手段的,并不像宣传的那样傻
天灭反贼
天灭反贼 2017-09-14
还是有智囊团出谋划策的
Parnassus
Parnassus 2017-09-14 回复
最主要的抓马荣,不抓难解强哥心头之恨
林肯
林肯 2017-09-14 回复
现世报了 人渣的报应
Patrick
Patrick 2017-09-14 回复
恶人终于得到惩治
小默默嗳冬天
小默默嗳冬天 2017-09-14 回复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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