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澳华人区某知名培训机构内部撕逼 老板霸王条款逼走合伙人!
留学圈太平吗?很多时候都是一帆风顺,但难免也会面临一些极端天气调剂调剂我们单调的生活。
此番有位小朋友提供爆料有关墨尔本某知名培训机构内部纷争之事。双方各执其理,吃瓜看客惊叹,到底谁是谁非我是看不清了。
以下内容均有曝料人提供,情报局仅做打码处理。
曝料人来信:
打码化名:当事者A与B
某机构:XXX
曝料人称,当事者A首先在群中挑起纷争。
@All 同学们好,我是XXX教育的创建者,A本人。希望和大家说几句话:B某人,XXX之前的行政管理人。已于上周末和A本人达成了离职协议。所以现在,B等人也都不再代表澳洲XXX教育了。
事实经过是:上周B在与我的内部会议中,双方对于XXX未来的运行理念和模式分歧较大,且难以达成一致,所以经过B本人与我的协商,最终于12.1日周五晚双方达成了关于B的离职协议。但因不明原因,B于12.3日,双方商议的合同签署日的前一天突然失去一切联系(不回信息,不接电话)。
我们仍然非常感谢B过去的努力,也希望B可以尽快联系A本人,澄清误会。
XXX教育在此郑重声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账报名(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澳洲银行的转账和报名),报名均需要亲自莅临我们Box Hill的办公室,同时获取讲义和听课卡。
有任何疑问的朋友欢迎去XXX在Box Hill的办公室亲自询问,A本人以及团队会继续为所有学员提供优质的补习服务。附录是新的XXX交流群,我们会不定期在其中向大家提供学习相关的资料。感谢大家的关注和爱护,祝大家学业顺利!
接着当事者B进行了回应
对昨天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太多人不明白,其实是我的合伙人,XXX教育的老师A想毁约,这个事我本来不想牵扯大家的,收到他起草的解约协议后去见了律师,知道这份协议不合理,于是全权交给律师处理。他可能以为我要对他不利,于是急忙改掉工作号密码。由于未签订协议,而且我是合伙人,我就把密码又改回来了,他开始找人在群里散播我离职的消息。
首先,我是股东,不存在离职的说法,因此我把散布谣言的踢了;第二,XXX毕竟也有我多年心血,在这里我认识了很多朋友,我不想被对手利用毁了它,所以我出来辟谣。A以为我要封锁客户,可是实际上,所有问我是否开门,问我价格的,我都照实回答了。A说我不讲信用,他认为我应该直接把他给我起草的不平等协议拿去给律师公证然后直接签。是的,我承认前一天他跟我讲了协议里的部分条款,但实际收到后发现有出入,退一万步讲,这个协议我没签,不能说我撒谎反悔吧,A可是理直气壮地撕毁了我们签了字的合同。
我真不是想消失,只是律师说不想谈可以让他们出面谈。我觉得有道理,律师懂法律,知道法律意义上的公平。这件事情至此我仍然不希望大家参与,我的朋友也好,陌生人也好,谢谢大家的关心,这只是我与A的私事,无意利用大家的正义感和感情,感谢支持XXX的同学,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XXX,A就是XXX本名,报课的同学周一到周五下午一点半到六点都可以去,我看到有朋友质疑我之前为什么要隐瞒。
第一,我的合同还在,A不可以单方面宣布我离职;第二,出于维护XXX运营的考虑,我不希望我们的矛盾被别人利用,大家可以来举报,这几天我是否有推荐大家去别的补习班,是否有不回答大家的咨询,回答的是不是都是真实的正常的,我只想沉住气,等律师出面解决,我周一聘请的律师,A周二早上来我家砸门我没理,打电话我没接,于是就以为我失联,如果这个终止协议对我是有利的,我为什么不签?他又为什么急着让我签?谁对谁错我们暂时都不要说,如果是我的过错,我会发道歉信,但是我希望整件事情中不要再有谩骂,攻击,我们已经走法律程序,就不要再像市井小民一样。
A拿我的老公和弟弟在里面工作说事,我不得不多说一句,他说的是很有道理,但是当时他不敢雇佣别人啊,视频加密解密都需要人工,员工掌握所有视频数据,如果不是他们,视频能保密到现在?但是这个学期,由我出资的新播放系统上线了,我提议的指纹登录也应用了,A不再需要他们了,以用人要用便宜的为理由,辞退了他们。
A与我合作前,使用迪肯的空闲教室帮同学补习,六个人就开班,一班多的十来个人,老学生都知道,现在我帮他把市场打开了,大家都知道XXX了,盈利稳定了,而且十万相对于每年收入来说真的很少,所以我也没用了,也并不是钱的事。A告诉我在澳洲,违约金是无效的,能给我十万是他人品好,他完全可以一分不给我,可是他提出的这笔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我真的觉得有问题。我的律师跟我讲,在澳洲,私下约定的违约金确实无效,是因为需要找专业机构评估,这笔钱是对我所损失的盈利权利的补偿,并不是不需要给,只是按照评估结果来而已,希望大家不要参与,已经走法律程序,谁是谁非自有定论。
曝料人称B女士在其后通过法律途径对A进行了起诉。而A先生在其后继续对B女士进行骚扰。
A方起草了一份终止合作办学协议要求B方签署,但并未被B方所接受。其中涉及了不少违约金及双方义务以及公司有形及无形资产的纠纷。
比如交出不少内部的资料:
1. 微信公众号所有权
2. 所有与XXX教育相关的微信群管理员权限
3. 办公室小抽屉/大门/电梯钥匙
4. 所有电子版文件—卡片设计、名片设计、logo、宣传册、代金券、试听券等
5. XXX教育租赁的车位的停车许可证(两份)
6. 宣传册 electronic copy& hard copy
7. 发朋友圈
8. DropboxXXX教育文件夹的所有权
9. 所有与XXX教育运营的相关人士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脑供应商、印刷供应商、文件夹制造商等。
10. B方向自己微信的所有联系人发送一次信息,通知各联系人离职的信息,并将XXX教育的名片同时推送给所有人。(疑问:甲方是否有权强迫乙方使用自己的私人社交媒体发布信息)
看到最后我倒算是看懂了分毫。
曝料人认为A为了挤开B而选择强制支付10万澳币给B,来获得所有的公司股份,并要求对方不得在离开后进行与XXX教育有业务竞争的行当。必须将参与XXX经营管理期间所获得的资源、业务,全部交给A方管理。
而B女士则认为自己相当无辜,被迫离开自己参与创立的公司。
友谊小船说翻就翻……此类恩怨纠葛其实十分常见,就算是原本甜蜜恩爱的情侣在分手后也可能相见如仇。如果无法相互协商,那只能靠法律的手段去维护双方最后的一条底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