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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连死亡证都办不了 海外华人跪求回家路(图)

2018-03-24 来源: 环球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注销户口绿卡华人回国成黑户 连死亡证都办不了

户口注销连死亡证都办不了 海外华人跪求回家路(图) - 1

连日来,一条“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的新闻在海外华人圈引发关注。

事件缘起于即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消息爆出后,上海警方连夜回应,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而且注销户籍的规定2003年就已出台。尽管这只是在原有法规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仍然在华人圈引发不小的波澜。我们认为,按中国现行法律,加入外国国籍者,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销户口有其法理依据。但对于出国定居者(如绿卡族)而言,由于他们依然是中国公民,强制取消户口是不公平的。

在中国,户口与诸多民众利益相挂钩,如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诚然,按照规定,注销户口的绿卡持有者回中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但在实际操作中,情况极为复杂,有不少华侨在返华定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因为证件过期、护照名字与户口底册不一致等原因无法恢复境内身份。而部分早期回国定居时间较长,所持护照、国外居留证已过有效期,不在华侨回国定居受理范围内而无法办理复户手续,这部分人员成了“黑人黑户”,有的甚至死亡后连死亡证也办不了,着实令人寒心。“早年出国被注销户籍,回国多年变‘黑户’”此类令人尴尬的新闻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设日新月异,以及呼应“同圆共享中国梦”的召唤,不少华侨华人回中国的意愿日增。许多科技人才纷纷回乡报效,进行投资、创业、购房、定居、带后代归国接受中国教育等等,再加上早期移居国外的华侨由于年事已高,落叶归根情绪浓厚,申请回国定居。如此拳拳之心,绝不应在身份问题上再遭遇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众所周知,中国的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这里有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政治考虑。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呼吁要放宽,使之更加灵活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其实,在保持中国现有国籍制度的同时,中国有关机构一直在推动给予华侨华人到中国探亲、旅游、甚至就业和长期居留提供更多的便利。如今年2月1日起,公安部对来华探亲、洽谈商务等事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需长期居留的,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这些被成为小“华裔卡”。专家学者们指出,5年期的小“华裔卡”有必要演变成10年期的大“华裔卡”。其实,在刚刚过去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华人卡”问题,公安部也跟海外列席代表开会沟通,释放出一种积极的态度。

因此,当前中国以力度空前吸引海外人才,不断放宽华侨华人返乡便利的大背景下,注销持绿卡人士的户口的“老规定”已经不合时宜。此举不仅会对海外华侨华人造成诸多不便,还释放出令人困惑的信息,此举应该缓行。而且,有关部门应认真考虑,改进现有包括户籍管理在内的各项制度。随着海外华侨华人与中国国内联系交往的日益频繁,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回乡提供越来越宽松的便利条件,既符合国际大趋势,也有利于各地利用宝贵的侨务资源。(侨报社论)

没户口好多事办不了 呼吁为海外华人留条回家路

>  出国定居注销上海户口 不能“注销”公民合法权利

文丨傅蔚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最近,社交媒体很多人在转一条消息,“持‘绿卡’人员需注销上海市常住户口”。于是很多人问,怎么可以注销户口,难道拥有国外绿卡的就不是中国国籍了?

社交媒体有个优点,就是消息传播快,但缺点也很明显,很多人不求甚解甚至只看个标题也能说出一二三,最后也就容易导致以讹传讹。或许是这消息动静实在太大了,微信公号“上海发布”还特意强调该项规定并非新政,而是一直已有的措施。

据上海市公安局的解释,早在2003年公安部颁布实施的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中就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而在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正因如此,我在朋友圈写了这么一句:户口和国籍是两回事,注销户口和丧失国籍也不是一回事。户口从其本意上说,就是国内某一地点定居的证明,你不在国内定居,注销户口自是理所当然。关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写的很明白:“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所以,你不在国内居住,难道公安局还要给你一本居住地为美国的户口本不成?

既然这个规定看起来合情合理,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反对?朋友圈里有旅居海外的朋友说了:关键是没有户口了之后,国内好多事办起来不方便。

为什么注销户口会造成不便?因为我从来没有在境外定居过,也就不了解会有哪些不便,而且我还打心底认为,因为注销户口并没有丧失国籍,这并不影响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的各项权利。

然而,我错了。

有朋友说,注销户口的时候,会顺带把驾驶证也注销了,这意味着他今后回国没法租车;有朋友说,注销户口的时候还会把银行卡一并注销,银行开户都挺麻烦的;有朋友说,因为境内很多酒店不允许护照入住,这意味着今后回国旅游只能在街头留宿;还有朋友说,当年在国内交满了15年的社保,现在旅居国外,今后怎么领取退休金……

不问不知道,原来注销户口还会带来这么多的不便,看来这么做确实是简单粗暴了点。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我看来,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不是不要注销户口,因为让定居在国外的人拿本国内的户口簿确实是挺滑稽,而是应该让这些已经被注销户口的公民,在国内有一个可以便利的生活环境。

其实,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是,什么叫注销户口?其内涵和外延都是什么?在《户口登记条例》中尽管有六处提到“注销户口”,但并没有解释何为“注销”,只是说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注销,比如死亡、迁徙、入伍、入狱时应当注销户口;更没有提到注销户口应当做些什么。

不过,《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对此有一个表述,“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如果按照这个规定,那么所谓的注销户口就是收回“居民户口簿”而已,根本不涉及居民身份证的注销。那些注销银行账户、驾驶证的行为,纯属有些机构自己加戏,和“注销户口”这个行为无关。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朋友担忧:我在海外十几年,身份证过期了,回来就没法用了。过期了,难道不能补办吗?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并未规定注销户口的时候必须注销居民身份证,甚至整部法律压根就没有出现“注销”两个字,相反还在第十二条规定了居民身份证补领的程序:“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更何况,“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那意味着补办身份证很简单。但如果再看“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和第二条,马上就头大了: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换言之,居民身份证是对居住在境内的公民的证件,对于那些在境外定居的公民,还真的有些麻烦……对于此,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护照不行吗?这不也是证明身份的证件吗?后来看了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护照确实不行,不仅仅在现实生活中持护照有各种不便,更为重要的是护照的本意就不是国内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不翻不知道,原来法律规定护照真的是只能在境外使用,看来前一阵子我是冤枉国家民航局不允许使用护照搭乘国内航班的规定了。

写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在境外定居的同胞会吐槽这个规定,看来是我们的户口系统还有很多bug需要不断升级打补丁,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注销户口的内涵和外延需要明确。注销户口只是注销户口簿,不应该涉及驾驶证、银行账户等无关的内容,更不应该将居民身份证注销,同时还要给其换证提供方便。

第二,国内应当给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提供更多的方便,比如扩大护照的使用范围,因为这也是证明其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不应当限制其国内使用的范围。

为海外华人保留一条回家路

上海“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的消息让海外华人忧心忡忡,虽此后上海警方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但从中国法理上说,悬在华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仍随时可落地。就此,海内外相关人士呼吁,在招纳人才的大背景下,改革户籍制度,为华人保留一条回家路。

从5月1日开始,原上海籍持绿卡华人将被强制注销户口,该消息一经报道就被刷屏,海外华人担忧不已。一旦注销了户口,是不是就没了中国国籍?虽然很多人定居海外但没有获得他国国籍,这样一来岂不是成了无国籍人士?随后上海警方连夜回应,称注销户口并不等同于失去国籍,而且注销户籍的规定2003年就出台。

中国对还是中国公民的“绿卡族”应一视同仁。“注销户口”的消息被证实,着实让华人感到迷茫。因为在中国,办理许多事情都用到户口,如子女入学、社保、购房等。在上海,没有上海户口在购房上就有诸多限制。就算按照上海警方的回复,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但是这个重新申请过程又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更重要的是,取消国籍的说法虽被否定,但是按照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很显然,这一规定其实是海外华人身份认证障碍的根源,中国公民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国家就将注销其个人身份证明,并只承认其外国国籍。这就像一把悬在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国籍没了,户籍和身份证自然也会被吊销。

即使是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绝大多数是爱祖国爱故乡的。许多华人还在科技、教育和经济等领域成就卓着。其中更有各种顶尖人才,他们与祖籍国保持血肉联系的愿望十分强烈。当前,一方面出台措施欢迎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发展,一方面又设置废除户籍规定,吃不定祖籍国的政策,许多华人人才自然难以全身心回国创业和生活。

“祖国应尽可能为海外华人保留一条通向家园的途径。”今年全国“两会”时,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就指出,当前国际间人才资源争夺十分激烈,自动取消国籍就意味着把上千万的人才排除在国门外。所以朱征夫特别提案,建议政府废除《国籍法》第九条,由绝对不承认双重国籍转变为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为海外华人身份认证消除障碍。

此外,连认为中国现阶段应审慎开放国籍政策的美籍华人专家、美国亚洲文化学院教授郭玉贵也在接受《侨报》专访时强调,审慎政策的建议实源于当下国情所限,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永远不开放国籍审批,改革国籍制度必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海外定居遭撤销上海户口 留学生家庭忧心忡忡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一份户口管理新规定,其中提到出国定居者可能被强制注销户口。这一新规定经多方机构及传媒解读后,更是引发了定居、旅居海外人士的热议,不过这一次留学生群体及其家庭也加入了“反弹”方队。

目前在南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USC)就读是小秦同学来自上海,刚刚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搞什么?!”,不过随后的感受便是:也不过是户籍而已,又不是撤销我的国籍,况且我一没有绿卡,二来没有加入美国国籍,也不过就是拿着学生签证在国外留学而已,这件事情是该不关我什么事情。”

然而,第二天小秦的母亲的微信留言倒是让她有些莫名担心起这件事情来。小秦也是第一次了解原来户籍和这么多事情都挂着勾,而且在目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注销户籍的损失不仅仅是不值得一提的事情了。

小秦的母亲表示:因为前些年有消息称,为了小秦考高中的缘故,小秦妈妈很多年前便把小秦的户口落在了小秦外公外婆家所在的街道,小秦母亲也是家中唯一的独生女,因而小秦的户口便和外公外婆在一起。后来,又有消息说小秦外公外婆家的街道涉及动迁改造,小秦的户口落在外公外婆家便更是大家都觉得非常方便的一件事情了。但是最近小秦的母亲突然有了一个担心:小秦已经出国留学生一年了,预计接下来的几年也都会在美国工作,但是动迁、分房、补偿等等各种政策的相关消息已经不胫而走,此次的户口管理新规又是把“定居海外”以及“在海外长期居住”的人员也算在了户口注销人员之内。

但是问题是,“定居海外”和“长期居住”海外的中国公民究竟是以什么定义的呢?是以是否持有绿卡界定的?还是通过出入境的海关记录界定的呢?这一概念的模糊,让小秦的母亲非常担心小秦的户籍会因此而被暂时注销,而影响到最终房产的分配。

这几日以来,小秦也是被母亲的种种担忧搞得有些情绪上的抵触,原本觉得自己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被母亲一通分析之后,小秦也觉得自己在上海市的利益似乎受到了影响,而且一想到会暂时注销自己的户口,总归在情感上有些无法接受。

小秦认为:即使因为多年没有在上海生活、工作,所以政府在补贴或者社会保障方面无法继续以长期居住在上海的市民的标准对待,但是注销户籍,总给人一种被家乡切断、抛弃了的感觉,即便是以后可以重新申请回来,但因为相关的新规定没有具体说明重新申请的手续,因而总让人在精神上有些不愉快的感觉。

关键词: 户口华人死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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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
cason liu
cason liu 2018-03-24 回复
想着办法整治老百姓。中国虽然是强大了,老百姓越来越水深火热了。我为中国强大感到骄傲,为老百姓的生活感到叹息
你大大的大大
你大大的大大 2018-03-24
所以说,在中国还是有钱有势,为啥要出国在别人的屋檐下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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