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一口气购买了10套楼花,结果却悲剧了
华裔投资商Pa Hung Leung是1042056 B.C. Ltd.和1042060 B.C. Ltd.两家公司的总监。
他利用这两家公司购买了列治文的10个楼花,位于4号路Cambie消防大厅附近。
2015年7月,他把首笔保证金支付到托管帐户中。
不料,该楼盘开发商Jatinder Minhas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该项目陷入困境。2016年5月,法庭下令开发商退还这笔保证金。
但是,这位华裔投资商却向法院提出开发商赔偿60万的损失赔偿金的要求。
法庭上争议的问题在于两份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s of understanding, MOU)是否和预售合同一起具有约束力。
Leung 表示,根据谅解备忘录,他的每个公司购买的每个楼花都应该被补偿$30,000。但是,这些细则并没有在备忘录中列清楚。
开发商 Minhas辩解指,合同仅仅是购买镇屋的选择,而原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放弃。此外,谅解备忘录不是合同的一部分。
3月2日,卑诗省最高最高法院裁决,没有发现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赔偿的理由。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楼盘项目仍然在网上销售,主要开发“一到三间卧室的镇屋和公寓”。
预售合同到底是什么?
这只是开发商筹集资金建造住房的一种手段。开发商在房子尚未开建就开始对外出售。买家缴纳的定金将在施工开始后就被锁定在投资中。
在随后的几年,房屋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变化。很多人会在预售的时候买房子,等到建成之后再转手出售。卑诗省的外国买家税并不适用于物业转让完成之前转售的房子,所以相对来说,很多人也较为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