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将迎来重大利好!中方宣布或放松跨境资本管制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AFR)今日报道:继中国政府连续两年收紧跨境资金流动管制后,其正在逐步放宽富裕个人和机构的境外投资限制。经济稳定、人民币走强是推动其放宽相应限制的主要因素。
在此之前,中方曾表示会加大对外开放,尤其是资产管理公司,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十几年前,中国首次推出了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计划(Qualified Domestic Individual Investor 简称:QDII),允许资产管理公司从符合规定的个人和机构处融资,用于境外投资。当中方于2015年宣布开放第二轮个人投资者计划,即QDII2时,房地产投资门户网站居外网(Juwai.com)曾预计,中国向澳大利亚房产市场注入的资金可达980亿澳元。
但是,在资本大幅外流、股市波动和人民币贬值对中国经济稳定构成威胁的背景下,QDII2计划于两年前非正式暂停。尽管中国国有企业在投资风险较高行业时依旧受限,但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中国正在逐步放宽对跨境资本流动的限制。
例如,中方在时隔两年后首次确认QDII2计划配额。但是,中国不同城市的投资者享有的配额各有差异。
4月19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方面证实,适用于上海居民的新一轮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 简称QDLP)计划已经获批。同时,去年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批准了适用于深圳地区的新一轮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简称QDIE)计划。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根据目前的外汇形势、以及在上海和深圳开展试点项目的市场需求,上海和深圳两座城市的总配额会相应增加。”
什么是QDLP?
QDLP(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内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额度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在获得的额度内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投资于境外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2012年4月以及2015年1月,QDLP制度分别在上海和青岛开启实施试点。上海2012年规定,在上海成立的合格外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境外管理人为控股股东)作为普通合伙,可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处募集资金,对离岸市场进行投资。青岛2015年规定,境外投资者可在青岛设立投资实体作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共同设立合格境内投资基金,对海外市场进行投资。
据了解,QDLP的管理机构、投资人的门槛比传统投资二级市场的QDII公募基金高,与私募股权基金(PE)的门槛相类似。
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经外汇局同意,上海于2017年底启动了新一轮的QDLP相关工作,市场反映积极。
什么是QDIE?
2014年12月,深圳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QDIE制度在国内首次面世。QDIE即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 )的简称。
根据深圳这份暂行办法,境外投资主体是指在深圳市依法由境外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发起,由合格境内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的并以外汇方式流出进行境外投资,且符合办法规定一系列条件的投资主体。
在QDIE制度中,境外管理人和境内管理人均可成为控股股东,而QDLP制度起初规定只有境外管理人才能作为控股股东。
什么是QDII?
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即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
它是指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相比QDII把钱交给境内投资机构,然后去投资海外的股票、债券,QDLP是把钱交给海外投资机构,并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对冲基金。而且,QDLP审核严格,只有资产管理规模雄厚、投资业绩良好的海外对冲基金巨头才能获得该资格。从实际情况来看,相比QDII、QDIE等资格,QDLP的审核最为严苛。
截至2018年2月底,QDLP计划新增的20亿美元配额已经审批完毕。同时,QDIE计划25亿美元配额中约有12.6亿美元已经审批完毕。2006年至2015年期间,约90亿美元的QDII额度已经授予了相关机构。
瑞穗(Mizuho)外汇策略师Ken Cheung表示:“此举表明了中方进一步开放离岸市场的决心,以及看好人民币前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