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价10亿中国渣男抛弃发妻的后果:全球财产被加拿大法庭冻结!
中国富豪们,对老婆孩子要好点了!
事件梗概:
身价10亿的中国地产富豪,携妻带子移民加拿大,然后做回空中飞人,数年后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妻儿取得加拿大国籍。随后,富豪选择离婚但只肯给妻儿260万安家费。最终,安省法庭上法官宣布冻结富豪全球资产,并直接导致富豪旗下产业在香港IPO失败。
事件人物:
富豪L:居住在北京的中国籍地产商,家族总资产约10亿人民币。
富豪前妻W:L在中国大陆迎娶的合法妻子,与L育有2子。
Peter Jarvis:一锤定音!冻结L全球财产,打碎L公司在香港上市梦想的人。
事情要从2000年说起。
彼时,富豪L迎娶了妻子W,2002年、2003年,两个儿子先后出生。W则在婚后做起了全职太太,负责一家人的起居生活。
2005年10月。L与W携幼子移民加拿大,W带两个孩子长居多伦多,L则做起空中飞人,但长住中国大陆。
2010年6月,W与两个孩子一起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而L则失去了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2010年8月起,她就和两个孩子搬回中国。孩子们开始在北京上学,林先生负责保管孩子的护照。
2012年4月,L在北京正式告诉W,他要离婚。此时,L的个人总资产1.65亿加元(按当时汇率约合10亿人民币)。
也就是说,从这一天开始,这桩婚姻在法律上就是加拿大公民和中国公民之间的跨国婚姻了!在离婚诉讼时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中国还是加拿大的法庭拥有司法管辖权就是最大的争议!
2012年5月,W告知加拿大政府两个孩子的加拿大护照遗失,然后伪造了L的签名,帮两个孩子申请到了新的加拿大护照,随后在L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两个孩子返回加拿大。
回到加拿大后,W向安省法院申请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而L也在在中国提起诉讼,争夺儿子们的抚养权。
W告诉安省法庭,L在全球共有约1.65亿加元资产,但仅答应将位于北京的2套公寓分给W,当时的价值约合260万加元,占L总资产的2%。
安省法庭的调查显示,L和W在2007年于多伦多购入一套价值261万加元的豪宅,现在他们的邻居房屋售价已经达到828.8万加元。所以仅加拿大的不动产一项,W的所得就不应少于260万加元。
此外,L拥有三套北京房产,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大股东,并在避税天堂加勒比海附近的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拥有大量资产。
L在中国提出的离婚诉讼结果不得而知。
但安省法庭根据W的要求,在2016年6月宣布,冻结L在加拿大、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部资产。
冻结令在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没有生效,但在加拿大即刻生效,并在此后不久得到了英属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的支持,L现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资产被冻结,所以冻结令导致L的公司在香港上市的计划破灭。
而做出这一裁定的安省法官Peter Jarvis表示,法庭认为L把众多资产转移到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信托计划,目的是让W无法分得应得的资产。所以法庭决定冻结L在全球的资产。
L则对安省法庭辩称,安省法庭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因为L的主要资产和生意都在中国,两个孩子都在中国出生。而且2010年8月W和两个孩子入籍加拿大后,已经搬回中国定居两年。
L还以W未向法庭递交全面、公正和坦率的证据要求法庭取消冻结令,但安省法庭拒绝了L的要求。
除了财产问题,安省法庭认为W和L都不是合格的监护人,所以将两个孩子的护照收归法庭保管,孩子暂时与母亲W生活在一起。
现在离婚诉讼还在进行中,但根据安省的法律,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应该平等分配家庭债务和资产。如果按照这个原则W将得到L所有被安省法庭认定资产的一半。此外,如果两个孩子的监护权被判给W,L还将要按月支付抚养费给W。但鉴于L是中国公民,所以安省法庭的最终裁决如何执行也是非常大的看点。
总而言之,此国彼国,随心所欲惯了的中国富豪们,对老婆孩子要好点了,要不然分分钟钱财散尽人不安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