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网友遭性侵 对方女友就躺在旁边(组图)
▲吴男诱拐小美跟他到高雄与女友同居。(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ixabay)
高雄一名吴姓男子透过网络结识就读国一的女子小美(化名),后诱引对方离家与他和女友同居,并在同居期间硬上对方得逞。台东地院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吴男7年2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男2008年3月透过网络聊天室结识小美,为了与对方发生关系,他诱引对方离家出走与其同居;吴男同年3月6日带着女友搭火车到嘉义,接走小美后回到高雄同居。
同年7日晚上,吴男在女友旁,不顾小美抵抗、说「不要这样」,硬上对方得逞,并于隔天再次违反意愿性侵,满足自己的性欲2天,直到9日小美才逃离。
▲即使女友睡旁边,吴男照样性侵小美得逞。(示意图/非本文当事人/资料照)
吴男到案后坦承,他有与小美发生关系,但事前有询问过对方,她没有表示不同意,且他不知道小美没有满14岁。吴男女友则说,她当下也在旁边,有感觉到男友和小美在嘿咻,但她没有去看,也没有听到小美呼救,因此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拒绝。
小美指控,她到高雄后,和吴男及吴男女友税同张床上,当晚就被对方性侵,因担心吵醒吴男女友,才不敢大力挣扎,且吴的力气很大,她根本反抗不了;她也说,网络聊天时就有告知自己快满14岁,且被性侵2次反抗无效后,她也因习惯被吴男硬上,便没在反抗。
法官表示,吴男利用交友软件引诱不知世事的少女同居,还不顾小美人格发展及内心感受,性侵对方满足性欲,且否认犯行没有面对司法反省改正的心态,但他有当庭致歉,因此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吴男7年2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