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绝味”鸭脖店华人老板鸣冤,责媒体报道不实!记者翻查判决全文,细节全面曝光(组图)
补充一句:鉴于当事人李华奇和部分读者质疑,判决书里仅提及“家禽肉”,而非鸭肉,是否准确。“鸭肉”的定义源于ABC上周六9点35分发布的第一篇庭审报道,如下:
【今日澳洲7月23日电】(记者 杰夫)因被指在阿德莱德公园非法倾倒数百公斤废弃鸭肉(点击查看 >>),华裔绝味鸭脖店店主李华奇(Huaqi Li,音译)被重罚。经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曝光后,引发网友强烈讨论和谴责。
倾倒在公园垃圾桶中的鸭肉(图片来源:ABC)
日前,李华奇联系本网,指责本网严格翻译的中文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希望对几点进行澄清。
不过,当记者进一步展开独立调查,仔细翻阅该案已公开的判决书全文后,发现其“澄清文”仍疑点重重。
“我只是作为车主才成被告”
拒提供驾车人身份 与主犯同罪
在发给本网的邮件中,李华奇称,垃圾并不是他本人所倒。
他说,“绝味鸭脖店隶属于阿德莱德Chinatown Plaza。作为Plaza的一部分,绝味鸭脖店的所有垃圾全部归Chinatown Plaza负责处理,所有的垃圾和日常服务费全部是固定的、并且包含在Outgoing里,Plaza提供了充足的垃圾桶,并且所有垃圾桶的处理也都不需要绝味鸭脖店负责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他在邮件里附上了Plaza垃圾桶的照片,如下。
Plaza的垃圾桶(图片来源:李华奇)
李华奇强调,他只是作为车主成为被告。
“因为我借车的那个同学,毕业回国后不愿回澳出庭。”
然而,记者在查阅该案的公开判决书后发现,李华奇之所以被法庭重罚,是因其“选择不告诉法庭当时驾车人的姓名”,故环境法庭根据《2016年版地方滋扰及垃圾管理法案》第24条,认定其与主犯同罪。
判决书中称,“尽管他承认自己是用作倾倒垃圾车辆的车主,他仍将被当做主犯审理”。
李华奇对该罪名自愿认罪。
记者试图拨打其提供的电话号码,希望他就“为什么不愿公开‘借车人’身份”作出解释,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李华奇在澄清邮件中写道,“这件事从另一个方面讲,我作为车主其实也是受害者,仅仅是为了500块钱用车费,就被陷入这样一场长达半年以上的官司中。”
倾倒在公园垃圾桶中的鸭肉(图片来源:ABC)
他称,“在尝试联系借车同学无果后,我经历了怎样的绝望和无助。”
然而,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李华奇并不需要实质性说服这位“同学”“回澳受审”。如果他愿意向法庭提供“借车同学”的名字和身份信息,经查证对方是主犯的话,法庭对李的判罚将轻很多,甚至有机会完全避责。
李华奇称,同学花费500块向其接车。而在案件最后的判罚中,李华奇承担了总额高达总计$7140的罚款。
迟至今日,因为李华奇拒绝公开这位“借车同学”的身份,数百公斤鸭肉的来源仍未知。不过,也正因此,法庭将其视为该案主犯审理。
在庭上“获法官认同”?
判决书中频频被法官驳回
李华奇告诉本网,他在庭审中已提交了“与绝味鸭脖店关系的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且“得到法官认同”。他称,判决书中第16条能证明,倾倒的数百公斤废弃鸭肉与其经营的绝味鸭脖店无关。
记者将该案法庭判决书第16条全文摘抄并严格翻译如下:
“李先生现在已停止在阿德莱德从事鸭肉生意。他在大学毕业后仍待在阿德莱德,只因为处理该案相关问题。该案结案后,李先生计划返回中国。”
该份法庭判决书发布于今年7月19日,4次被拍得的倾倒时间分别是2017年9月16日晚10点35分、2017年9月30日晚8点35分、2017年10月14日晚8点20分与2017年10月21日晚10点。
基于法庭文件的时态及用词准确性,在去年案发时李华奇是否在从事鸭肉生意,判决书第16条并不能如其所说的那样,“得到法官认同”。
记者检索ASIC得知,该“绝味”鸭脖店的“机构代表”为一家名为“Gourmet Duck Pty Ltd”的公司,该公司仅有一名董事(Director)兼秘书(Secretary),即李华奇本人。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李华奇位于阿德莱德的住址。
记者纵观法庭判决全文,发现李华奇未发给本网的部分里,有数处显示法官不认同他的说法。
李华奇曾在2018年7月5日向法庭表示,他将车借给了一位朋友,非法倾倒的废弃鸭肉“可能是借车朋友开毕业派对上剩下的”。法官对该说法的态度为“不予接受”。
“每次都是趁着夜色,往垃圾桶内倾倒超过50升的生鸭肉。”法官表示,“这明显不是派对上的剩菜。”
2018年7月11日,李华奇再次向法庭表示,他将车借给了一位朋友,但这次他说是借给朋友用于“环游澳洲”。法官再次驳回了李华奇的说法。
法官称,在4次倾倒期间,李华奇的车在阿德莱德被监控拍到数次,证明该车从未离开过阿德莱德,也强调李华奇从未提供这名“借车朋友”的名字。
李华奇曾在法庭上声称,对于阿德的鸭肉生意,他仅投资了5000澳币,按他的理解仅占10%股份。但法官明确指出,该说法明显不符合ASIC的相关公司登记信息。
“绝味”鸭脖店仍开门营业
澄清结案后回国并非“跑路”
在邮件中,李华奇向本网提供了一份并不完整的法庭判决书,只有寥寥数页。记者在查询南澳判例法网站后,自行拿到了完整版的全文。
经过比对,记者留意到李华奇省去的部分,为原告方提供的一些证据,证明“绝味”鸭脖处于李华奇名下,售卖“熟鸭产品”。该部分也提到在议会监察员来到“绝味”鸭脖店时,与其对接的人正是李华奇本人。
法庭获悉,材料显示,李华奇是名下Gourmet Duck公司的唯一董事和持股人,公司注册地址与“绝味”餐馆的注册地址一样,都是李华奇的家庭住址。
在一份食品生意的议会通知文件上,在“食物操作员工人数”一栏中,李华奇填写了“0”。
此外,还有法官质疑和拒绝接受李华奇的多项陈词部分。
该案判决书(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在判决书中,法官也表示,李华奇除了一小笔现金以外,在澳几乎没有任何其他资产,收入也较低,目前在一间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时薪$25澳元,且与友人同住。法官对这些说法表示接受。
法官指出,使用议会设施倾倒大量食物剩余,向本市纳税人转移开销的做法不可接受。此外,在公园垃圾桶倾倒肉类的做法,对Himeji Gardens的使用者来说,可能影响心情愉悦。不过,法官认为李华奇再犯的可能性不大。
判决书显示,法官得知,该案了结后,李华奇计划返回中国。
李华奇希望澄清,主要是家庭和经济原因,他并非想要逃离责任。“如果我要逃离的话,那么在第一次庭审、原告起诉我10项罪名、最高可判30万澳元和5年监禁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跑?”
绝味鸭脖时至今日仍在营业(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今日澳洲位于阿德的记者昨日亲身前往探访,发现这间“绝味”鸭脖店仍在正常营业,而ASIC公司信息中的董事股权内容,至昨日也不见变更。
对于此案,记者仍有太多疑问。
为什么在案件审理的一星期内,李华奇会提供两份不同的证词?
他为什么会拒绝提供“借车同学”的姓名,哪怕因此会被重罚7000多澳币?
“借车同学”非法倾倒的数百公斤废弃鸭肉,如果真如李华奇所言,不是来自他的生意,那来源又是哪里?
记者连日来多次尝试联络李华奇,但其电话均无人接听,或被拒接。记者尝试邮件和短信联络,但截至发稿也未收到回应。
如果李华奇先生愿意就此事做进一步置评,欢迎联系今日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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