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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反杀”若判防卫过当 或触中共底线(组图)

2018-09-01 来源: 多维 评论13条

近日,中国江苏省昆山“反杀”案在舆论中引起广泛讨论。截至8月30日,案情又有最新进展。据官方渠道消息,死者刘海龙路人砍伤受害人于海明的行为,造成后者多处刀伤,而并非网传仅仅出于“威吓”。据悉,于海明目前已从医院转移至当地看守所,等待进一步审理。

昆山“反杀”若判防卫过当 或触中共底线(组图) - 1
案件当事人刘海龙被曝拥有涉黑背景(图源:@京城——赵勇)

昆山“反杀”若判防卫过当 或触中共底线(组图) - 2
于海明在反抗过程中失手杀人,其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为仍有待确认(图源:@龚凯杰)

此前,舆论的焦点多集中在于海明的防卫限度及防卫时间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鉴于刘海龙确有伤人在先的情况,那么,于海明持刀反击的行为又是否应被定性为“正当防卫”呢?

首先,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于海明在案发时人身安全确实受到威胁,因而由其实施的伤人行为已具备构成特殊防卫的条件。事实上,早在1997年,中国政府已将“无限防卫权”(即特殊防卫权)写入《刑法》之中,相关条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据此,尽管案情复杂,但于海明的伤人行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其次,中国公安部门于本月公布了《黑恶势力29种常见外在表现形式》。事实上,本案中率先持刀伤者刘海龙,几乎符合其中关于“黑恶势力”外在形象的表述。反观遭受刘海龙持刀攻击者于海明,应有充分理由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被动反抗;此外,中共政府已于2018年1月颁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中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由鉴于此,从宽认定“正当防卫”,无疑有利于消除涉黑势力的负面影响,增强对黑恶犯罪组织的震慑。

最后,随着刘海龙疑似涉黑的背景进一步被媒体曝光,舆论对其行为的谴责也愈演愈烈。不可否认,这一舆情也折射出公众同情弱者,鄙视暗黑的心态。因而对于本案的从宽认定,也拥有较强的民意基础,如此一来,不但可以安抚民众情绪,更重要的是,能够使公众在今后遇到此类事件时,敢于同黑恶势力进行抗争,以正社会风气。

诚然,公安部门有必要作出合理裁决,使当事双方及公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需要指出的是,本案现仍属侦查阶段,舆论仍需保持对调查取证等程序工作的尊重,避免使舆论干预司法。

与本案相似,此前发生的中国“辱母杀人”案,亦曾令“防卫过当”的认定进入公众视野,关于“正当防卫”的探讨也一度被置于伦理道德的前提之下。但令人欣慰的是,涉案黑恶势力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样,昆山“反杀”案的审理,不仅关乎法律的尊严与社会的公平正义,更应以本案为契机,完善正当防卫的立法构架,从而实现中共政府对于“依法打击涉黑犯罪团伙、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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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3)
胖金哥的胖金妞
胖金哥的胖金妞 2018-09-01 回复
今天你敢反抗邪恶,明天你就敢反抗暴政,这以后还怎么欺负老百姓
tokie
tokie 2018-09-01
您怎么一不小心就说了实话?!
zHanG_金魚兒
zHanG_金魚兒 2018-09-01 回复
被自己带来的刀具杀死,不是现世报应是什么? 杀的好,这该死的北京籍恶棍!
分析师
分析师 2018-09-01 回复
杀的好。
土澳居民kuL0g
土澳居民kuL0g 2018-09-01 回复
这尼玛天天社牛逼啊。一身皮皮虾咸带鱼。傻逼们,皮皮虾带鱼只能吓吓老实人,菜刀砍在傻逼们身上它们也疼。
豬頭肉
豬頭肉 2018-09-01 回复
不知所云,支离破碎的逻辑, 攻击土共也需要基本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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