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搜索付费广告引流,这个假瑞波币骗了几十万人(组图)
伟大的变革总伴随着惊人的骗局。随区块链诞生的,不仅有阶层跃升的传奇故事,还有傍上区块链称号的传销骗局。这些骗局正在悄悄地侵蚀着我们的生活,又一个传销式区块链骗局——「瑞波联储」,开始让更多普通人入坑。
该项目自称是数字资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存储平台的瑞波联储,将自己定位为「错失比特币财富的投资者们仅有的挽回良机」。它采用层层拉线下、高额回报的手法和鼓吹的洗脑造富套路,属于典型的传销行为。
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这一传销正在借助于百度搜索付费广告加速渗透,据区块律动 BlockBeats 从该项目获知,目前已有数十万人进入这个传销骗局。
事实上,百度搜索的虚假广告早在 2016 年「魏则西事件」时就已引发全民讨伐。而现在仅过 2 年,百度搜索的付费广告又开始放任虚假数字加密货币投资信息肆意流窜。
币圈从来不缺少骗子,前有打着官方旗号圈钱的的虚假门罗币 app,现又出来被打脸仍强行抱 Ripple(瑞波)大腿的瑞波联储。数字加密货币市场诈骗方式不断更迭,投资者还需擦亮眼睛,不要轻信短时高息的谎言。
百度搜索广告中的诈骗组织
区块链技术还在不断完善,其产物数字加密货币却以新的诈骗形式出现。轻则如老挝央行上周的警告通知,告诫民众不要被广告吸引而购买、销售和使用不受监管的数字加密货币。重则如同假冒门罗币的诈骗组织,圈钱跑路引发币圈信任危机。
最近,有人在知乎上提问:百度给诈骗组织「瑞波联储」打广告,要负责任么?
区块律动 BlockBeats 在百度搜索框内输入「瑞波联储」时,出现和知乎提问同样的情形,瑞波联储的推广广告出现在了搜索结果中。除悟空测评的瑞波联储诈骗提醒外,百度搜索首页其他网页链接几乎被瑞波联储的推广内容占据。
(截图时间 9 月 6 日)
区块律动 BlockBeats 再尝试用 Google 和必应搜索瑞波联储搜索相关的广告信息,发现二者都没有出现百度上的数字加密货币广告,只有必应的首条为京东名为「瑞波特」的药物广告。
国家对于虚假广告投放早有相关规定。2015 年新《广告法》第 34 条第 2 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以及《广告法》第 56 条第 2 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平台也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任。但显然,百度没有尽到平台对广告发布应尽的「审慎审查」的义务。
而在该条知乎提问下,除了咒骂百度缺失企业底线和社会责任的讥讽式回答,更多关于主角瑞波联储的信息少得可怜。区块律动 BlockBeats 调查发现,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组织依旧在以最初级的推广方式扩大受骗队伍。
真正的瑞波币(XRP),是 Ripple 区块链网络的基础货币,由 Ripple Labs 运营。2018 年 1 月 1 日,因价格暴涨近 56%,XRP 市值超越以太币成为世界第二大加密货币。虽然目前数字加密货币市场表现差劲,但凭借其商用潜质,仍在全球前 10 大数字加密货币行列中,影响力巨大。
早在今年 6 月初,悟空测评曾对瑞波联储做过调查,该项目与 Ripple 币完全没有关系。Ripple 团队在回复悟空评测的邮件中称,「There is no relationship whatsoever. Ripple Fed or xrpf.com is using our logos and trademarks without permission. We suggest you be wary of them.(我们没有任何联系。瑞波联储或者 XRPF.COM 未经允许使用我们的商标,我们建议你们对他们多加警惕。」Ripple 称与瑞波联储毫无关系,并提醒投资者提防后者的欺诈行为。
有趣的是,在发稿之前(9 月 9 日)当作者再次搜索「瑞波联储评」时,这篇揭露瑞波联储的文章已经在百度搜索的结果中消失。只能通过浏览器的历史浏览记录再去访问这篇文章。
虽然 Ripple 官方已经否认了和瑞波联储的关系,但是瑞波联储对于这种否认却不以为然。
点进百度搜索的广告,这是类似于传销和微商的手机网页。页面极其简单且粗暴,瑞波两个大字放在正中央,不时跳出的微信号提示来访者加微信参与赚钱机遇。除大大的「JOIN US」外,都是瑞波联储的虚假宣传,其称自己是 Ripple 基金联合创始人发起的基金旗下的前沿储备系统。通俗来讲,就是一个有利息的数字加密货币钱包。
区块律动 BlockBeats 与广告页面上的两位官方人员取得联系后,向其咨询加入方式和瑞波联储具体操作方式,受到对方的冷落对待。在追问两天后,区块律动 BlockBeats 终于从一位警惕性极高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一名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告诉区块律动 BlockBeats,现在全球共有数十万投资者,并且每天都有新人加入。
按其所说,这就相当于一个银行的定投,根据投资者投入 Ripple 币的多少和期限,获取不同的利率回报。同等金额下,存储时间越长,投资者得到的利息越高。瑞波联储的存储金额按照美元计算,1000、3000、5000 美元到数万美元不等,最低起存金额最少为 1000 美元。
但与该销售人员给出的「半年增加 25%的币、 一年增加 2 倍的币、 两年增加 6 倍的币、 三年增加 15 倍的币」数量回报不同,网上公开宣传的 2 种回报方式中,还有一种是按照储蓄金额到期进行「价值回馈」,例如投资 1000 美元,半年后得到本息 1250 美元,而选择币数量回报购买了价值 1000 美元的瑞波币 1600 个,投资半年到期后,即可得到 1600x1.25 个,即 2000 个瑞波币。
除用极度相似的名称混淆概念、打着 Ripple 币旗号开展的业务,区块律动 BlockBeats 还发现,瑞波联储实际上是个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组织,其重要特征就是传销发展下线。
根据瑞波联储成员在网上公开发布的销售信息,每个人都可以发展下线,因此得到提成。具体层级收益可分为四种:平衡奖(10%),辅导奖(三代共 60%),互惠奖(二代共 20%),感恩奖(5—40 层千分之 0.1 到 0.4 不等)。
「你把钱转给我,我给你买,然后注册。」在区块律动 BlockBeats 表示没有 Ripple 币时,该人员让直接打钱。「你自己注册不可以,只能我给你注册,才能生成账户。」
该销售人员用邮箱号为区块律动 BlockBeats「注册」「存储」了瑞波币的钱包账户和登陆密码。登陆后发现,该页面没有注册选项,用户需要用该销售人员给的账户和密码登陆后重新注册。也就是说,区块律动 BlockBeats 作为该销售人员的下线,通过其给定的账号得到了钱包的使用权,但是钱包所用的私钥和公钥等信息都在上线手中。
这种典型的传销式层层拉人的推广方法,在区块律动 BlockBeats 向其询问时,遭到对方无视。
套路简单到可以骗倒几十万人
瑞波联储的销售(上线)告诉区块律动 BlockBeats,目前钱包只能存储瑞波币,且一旦放入钱包,只能等到期后本息一块提取,不管发生什么,不能提早提币。
事实上,瑞波联储所说的存储本质上是锁仓,但面临的风险确比普通私募锁仓更高。除锁仓时期随币价涨跌造成的盈亏、存储的钱包是否安全外,瑞波联储这样一个靠谎言存在的平台是否会卷币跑路是最大的威胁。
瑞波联储销售人员也对外宣称,其团队属于瑞波旗下。「存储瑞波联储的钱包和瑞波钱包一样是官方的,但不将币定存在瑞波联储的钱包中,是没有利息的。因为瑞波官网负责技术内容,瑞波联储负责运营,也就是瑞波币的市值管理团队。」即使这一说法早已被拆穿为谎言,但根据销售人员所说,每天都有新人加入,因此对不了解情况的投资者来说,这一招瞒天过海屡试不爽。
除了强蹭瑞波品牌,瑞波联储还格外注意对外宣传的投入。除在百度搜索首页投放广告,其还努力营造品牌形象,在相关网页附上毫不相干的企业新闻,并在贴吧等地与反对者进行争论。
在百度贴吧「瑞波联储是资金盘吗?买 10000 个 3 年后给 15 万个,真是有效吗?」问答下,瑞波联储的传销参与者为了维护社区利益,与持异见者进行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低级辩论。
有用户建议给瑞波公司发个邮件问问瑞波联储与瑞波的关系,其他用户回复称瑞波已经回复,是瑞波联储非法使用瑞波商标,官方并没有授权。一名「桃子纹绣培训」用户附言回答称,「如果真的是非法使用为何不去阻止或者告他们呢?有些东西需要自己去悟的,就好比一个家里有老婆的人在外面找小三他会承认吗?」
可以看出,区块链传销组织的人员构成与普通传销并无两样,大都是知识储备低、缺乏独立思考意识且非常渴望通过财富改变现状的成年人。
或许是传销组织对金钱太过赋予想象力,因此朝夕间摇身变大佬的白日梦,在传销成员中总显得触手可及。区块律动 BlockBeats 联系那位销售人员,其朋友圈也是美食加鸡汤的日常画风。有趣的是,除了蛋糕,其晒出的食物几乎都要加一点韭菜点缀,其称之为「健康」。
傍大腿式诈骗,屡试不爽
强行与知名币种扯上关系,假冒知名身份获客,三个月稳赚 1 倍无风险等,以高息为诱饵的老套路在币圈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2 个月前,一个保证收益只涨不跌,自称是门罗币官方出品的门罗币 APP 腾空出世,其宣称投资人把手里的门罗币存入 APP 中即可获得收益,存入的时间相当于对门罗币进行锁仓,锁定的时间越长,产生的日收益就越高。
但锁仓几天后,声称要打造交易所的门罗币 APP 擅自将用户的门罗币全部替换成了还未上线的 OK123 交易所的平台币 OB。最终,投资者没等来承诺按照高比例返还用户的 OB 币,只等到门罗币 APP 打不来,连追债的对象都不知道是谁的投资惨剧。
时间再往前追溯至 2017 年 9 月底,一个叫 Zcash Plan 的项目也用这种蹭名气+传销+锁仓的方式套牢一众投资人。依靠大零币(Zcash)在圈内的知名度,该项目成员在微信、QQ 群和微博中不断散发虚假消息,同时报以高额利润回报,甚至宣称每天签到可获得 0.001 个 Zcash 币。
Zcash Plan 规定,如果想要投资,就必须在五种锁仓方式中选择一种,且锁仓期内,不能进行提币等相关操作。锁仓最少为 1 天,日收益 1%,最多锁 90 天,日收益 1.8%。最重要的是,用户推广 1-4 级的线下,可享受对应的推广提成,收益 20%-40% 不等。
高额回报和附加红利的诱惑下,Zcash Plan APP 在短短 2 个月时间骗取到上万投资者。至 12 月初 Zcash Plan APP 无法登陆,币被卷走,投资者才意识到陷入传销骗局。
高回报的投资骗局千篇一律,有价值的项目万里挑一。投资一定程度上是堵上身家和人品的双重赌博,而投资者想要短时暴富的心态,无异于垃圾堆里找金子。
在行业共识未建立,法律法规仍空白的情况下,勿贪心成为投资者的必修课,也是规避损失的必要心理。
拥抱道德,还是拥抱利益?
相比国内数字加密货币市场已逐渐沉淀进入漫漫熊市,数字加密货币广告在空气币泛滥时期,仍毫无禁忌地多渠道传播,成为区块链传销诈骗的推手。
《每日新华电讯》消息,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负责人李旭阳透露了一个数据:打着区块链概念的传销平台超 3000 家。不难想象,被热炒的数字加密货币是其中的重灾区。原本就借助社交、搜索工具进行扩张和信息传递的传销,利用区块链时代的信息不对称便利,在全球蔓延开来。
今年 3 月份,搜索巨擎 Google 就开始禁止相关 ICO 和数字加密货币广告。Google 宣布,从 2018 年 6 月起,旗下广告线产品 Google Adwords 将全面禁止虚拟货币广告,包括禁止谷歌搜索和广告展示网络及 YouTube 平台上,投放的所有广告的发布和显示。
而在谷歌加入围剿虚拟货币广告阵营前的 1 月底,美国社交巨头 Facebook 也宣布将屏蔽平台上所有关于数字加密货币以及相关的广告。Google 认为「一些广告主推广的广告,是经常与误导和欺骗推广行为相联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018 年 6 月,Facebook 重新开放数字加密货币相关的广告。但根据新的规定,这类广告的投放者需要提前提出申请,投放方需要先填写一份申请表,注明相关的资质信息以及其数字货币是否公开交易等,由 Facebook 对其进行审核评估,在获得批准后才予以展示该广告。并且,ICO 相关广告依然处于禁区内。
随着市场逐渐冷静,投资者热度下降,国外数字加密货币广告的禁令也有所松动。但相比时刻保持警惕的国外社交巨头和搜索引擎巨擎,国内头部企业似乎还未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据官方数据,仅 2018 年上半年,国内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超 8100 件,罚没资金近 1.2 亿元。其中搜索引擎和社交软件为主的互联网广告成为虚假信息滋生的温床。
至 8 月,国外针对数字加密货币广告限制条约已实行近半年,国内 BAT 三巨头才开始对相关行为进行限制。阿里和腾讯相继对支付通道进行「围追堵截」, 百度紧随其后封了「币圈吧」、 「数字货币吧」、「虚拟货币吧」等相关百度贴吧。
但当谈到钱的时候,部分企业就会失去理性。早在 2016 年,「魏则西事件」调查组已认定,「百度搜索相关关键词竞价排名结果客观上对魏则西选择就医产生了影响,百度竞价排名机制存在付费竞价权重过高、商业推广标识不清等问题,影响了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人民日报 8 月撰文称,「网络平台不是价值中立的真空区域,而应是守土有责的责任主体。」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斌提出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办法,「比如在朋友圈里大量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广告应纳入监管范围」。
在信息传播担纲重要一环的社交平台和搜索引擎平台,仍未像国外一样做出应有的监管措施。以百度为例,百度贴吧经过整治封吧之后仍是「拉客招揽」的源地,百度搜索甚至又将付费的虚假数字加密货币广告放在搜索结果中。
截至发稿,国内未有一家企业明确禁止数字加密货币广告。相关平台应该负起责任,对相关广告内容进行核实,并承担因为发布虚假广告而引发的连带责任,不能被金钱迷惑了双眼而丧失道德底线。
当投资者在点击广告后进行投资,最后资金被骗受损,会发现投诉无门。国家互金专委会指出,假数字加密货币主要风险不仅在于涉嫌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存在高度跑路风险,最重要的是,受害者维权困难。这些没有经营场所和工商信息,且服务器多部署在境外,使得受害者很难进行维权。
行业处于无法可依的法律空白地带,监管只用暧昧的提醒原地踏步。投资者作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更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理性思考,慎重投资。而负责发布信息和传播信息的平台方,不能成为传销犯罪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