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代购党仅剩70天?!法案出台 重创几万华人(组图)
眼看又到了年末
各种假期就要接踵而至
我们心切切的回国
亲朋好友乐滋滋的试探
装作不经意地让带几件东西
当然就算他们不说
咱也得适当表示表示
回国带东西
这已然成了咱海外党回国的定律了
然鹅,这两天一个新闻让大家懵了
#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上了微博热搜
大家心中一致疑惑:
回国给家人带点东西总没事吧?
难道我们这份跨洋过海的友情亲情
真的还要额外缴个税?
代购、海淘更是惊慌
这莫非要凉?!
城市君今天就给你一个答案:
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放肆”的
带带带、买买买了!
并且,官方已经给出了准话!
帮亲友带礼物,一旦达到标准,同样要纳税!
“代购法”正式出台!
最高罚款200万
出国党哭晕
究其根本原因,是这部新“代购法”的正式出台。
新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商法》,俗称“代购法”)
通过时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8月31日
正式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
电商法重点内容: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专业律师解读:事实上,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给你的代购客人,评判的关键
就是:
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
(资料来源《钱江晚报》)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有经营活动的代购可以伪装成自用、自用送礼的又可能被误认为是代购,到底“经营活动”评判的标准是什么呢?
以下4点
满足下面任何一条
就算是“经营活动”咯
就会面临重罚
或高达50万元!
境外购物5000元人民币以上海关依照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非居民旅客(例如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华侨)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5000人民币大约是=720美元
2000人民币大约是=280美元
也就是几乎等于跟4位数以上的奢侈品说88了~
注意!
① 免税额度是按照家庭同行成员计算,不是个人
同行的家庭成为要一起申报,共同享有5000人民币免税额。
这么说来,一家人连一个LV包包也凑不起了~
②普通物品超出部分征税,但对于不可分割物品,全部征税
举个栗子:带一个Gucci的包价值,价值1200刀,折合人民币7900RMB左右,那么并不是要对7900-5000=2900征税,而是要对7900这个整体征税。
2.免税店购物超过上限
机智的你可能想到了
我不在境外买
我在免税店买买买总可以了吧~
Too young!
《电商法》有一条专治你的“小聪明”:
“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
境外获取物品+免税店产品>8000人民币(大约1150美元)
就可能面临罚款!
3.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商品
不买千美元的奢侈品、多买一些小礼物带回国做个人情总该可以吧?
像什么Costco的鱼肝油
老少皆宜的螃蟹树护手霜
但是从中国海关的解读,和近段网友的亲历中来看,
这么做依然有风险!
啥叫“自用、合理数量”?
海关的官方回答是:
正常数量,且标准由他们说了算。
比如一个人带了五件不一样的衣服很正常,但是装五个颜色不一样的iPhone就明显不是自用范围。
所以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人民币的东西,但如果有大量重复商品,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到那时恐怕就要缴税了。
如果有大量重复、大量未开封的商品,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城市君来给您支支招,下面这些办法或许可以帮你向海关证明是“合理自用”1.最基本的就是要去掉吊牌,拆掉包装盒。
2.如果可以,把贵重物品穿在身上、背在身上、戴在手上。
3.不必要托运的全部随身带。
4.这20种产品必征税
如果你买了下面这20种东西,即使是自用,数量也是有限,价值无论多少,都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就可能面临罚款。
有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新政未生效
海关已下手
新发虽未正式实施
海关已然虎视眈眈
尤其是这段时间不少人的惨痛经验
看的我们心里更是颤巍巍
网友抱怨,不少地方的海关盯准了入境游客的行李箱,对于入境审查的确越来越严格。
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上海浦东机场就对海外购物入境严查,一个航班的100多乘客无一例外的开箱排队等待审查,入境处放眼望去全是散落的行李箱,入境超过限额的排着队交罚单,而其中不乏被海关痛罚几万的,有代购哀嚎:交完罚单,大半年都白做了!
不少民众猜测,这和已经出台的《电商法》密不可分。上海海关更是放话,海关的审查是依照原本的规定实施,要严!一直严!
海外代购的“最后70天”!
现在距2019年电商法的正式实施还有70天,对于部分海外华人代购来说,他们从业”最后70天“!
《电商法》的出现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
提高门槛,杜绝代购!
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个人网店、微商、直播营销、刷好评、成为此次立法首当其冲的重点打击对象。
目前对于代购们来说,《电商法》重点解读:
1、要求代购营业者更加规范化,将他们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且需要采购国和中国两边的营业执照。
2、需要依法纳税,偷税漏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93条》)
4、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罚款。
不少海外兼职或全职代购都在为自己的未来担忧,所以《电商法》执行后,代购真的会消失吗?在运营的难度和成本都增加的情况下,代购该如何转型?
1、维持原来业务不变,依法登记纳税,这种更适合中大型的职业代购,这部分代购规模大,换成企业运行模式。
2、放弃原有的供应链模式,继续运营现有流量体系。对于小代购来说,转型成公司成本相对太高,运用好自己的流量池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那么对于出国旅游、在海外留学或是定居海外,想通过代购来转点零花钱的华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噩耗。
而对于海淘党来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电商法》让代购增加成本,那么代购和电商势必会通过提高售价来维持利润,最终为其买单的还是国内的消费者。
有不少海淘网友叫苦不迭:仿冒品成灾的今天,连外国的便宜货也买不上了,最后70天赶紧把该买的买了吧!
但是城市君不得不说,原来随便一个人在朋友圈发发广告就能成海外代购,消费者个人和代购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不受消费者权益法的保护。未来代购“持证上岗”后,我们买起东西来,其实多了份保障。
您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