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着华为和孟晚舟不放的司法部长 什么来头?(组图)
美东时间周一(1月28日)下午,美国代理司法部长马修•惠特克(Matthew Whitaker)在一场发布会上正式宣布起诉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及其首席财务官孟女士,并声明已经通过西雅图、纽约两家法院提出共计23项具体指控。
对此,华为公司回应称,“孟女士被捕之后,华为试图与司法部就纽约东区的调查进行讨论,但被拒绝且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华盛顿西区法院关于华为商业秘密案件的相关民事诉讼早已和解,和解前西雅图陪审团也对商业秘密相关诉请做出了没有赔偿、华为不存在主观恶意的裁决”。
另外,华为公司否认关于华为公司、其子公司或附属机构犯有起诉书中指控的违反美国法律的各项罪名,也不知晓孟女士有任何不当行为。华为相信美国法院最终会得出相同的结论。
随后,针对美司法部的指控,外交部发言人耿爽29日回应称,中方高度关切美国司法部对华为公司及其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等提出起诉。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中国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同时要求各国为中国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
起诉动态及后续流程
根据美国司法发布的公开信息,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代理司法部长马修·惠特克、国土安全部长吉尔斯腾·尼尔森、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共同出席此次发布会。他们在发布会上称,华为及孟女士被控的主要罪名包括银行及电信欺诈、妨碍司法,以及窃取商业机密。
美国司法部在起诉书中称,华为在和其两家分支机构Huawei Device USA、Skycom Tech的关系方面向美国和全球银行提供了误导信息,以达到和伊朗保持生意往来的目的,这中间涉及欺诈和共谋行为。除了针对伊朗相关的指控之外,美国司法部还指控华为及其子公司涉嫌窃取美国T-Mobile相关知识产权。
惠特克在发言中也强调了美国法律的“无罪推定”原则,称对于两份起诉书涉及的案件中的被告人,在被证明有罪前将被推定为无罪,他们都应该纳入适当的法律程序。
发言末尾,惠特克称:“我们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体感到自豪。我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尊重法治。犯罪分子和坏人可以肯定他们不会逃脱犯罪活动。而那些在美国做生意的人也可以肯定,司法部会保护他们免受罪犯——无论他们多么强大、有多大影响力——的侵害。我想今天在我们对这两件起诉案发布声明、向前推进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上周,加拿大和美国媒体称,美国司法部已经向加拿大发出了引渡孟女士的要求。因此,在美国司法部长亲自宣布起诉后,可以想见引渡会按部就班进行。下一步,加拿大将确认是否召开引渡听证会。如果确认召开听证会,加拿大将在法庭上裁决是否同意引渡。而当事人有30天时间决定是否不服及继续上诉。而惠克特代表的美国司法部,将对她一路“追”到底。
惠特克是谁?
根据美国司法部官方介绍,马修·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在就任前担任前司法部长杰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的幕僚长。在塞申斯于美国中期选举之后突然被总统要求辞职后,11月7日,惠特克随即由美国总统特朗普任命为代理司法部长。
不同于我们之前介绍的起诉孟女士的纽约东区检察官多诺霍,惠特克的个人简历显得十分“简洁”。只提到,在2004年到2009年期间,惠特克被时任总统乔治·W·布什任命为爱荷华州南区的美国检察官。以及他在担任检察官期间,是司法部长手下的两个咨询委员会的小组成员。
实际上,前任部长塞申斯的突然下马,让潦草替补的惠特克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在媒体、政界和法律界人士的审视下,无论是惠特克以前的“黑历史”,还是他的代理部长身份是否合法,都争议重重。
根据CNN的报道,惠特克在担任代理司法部长前,曾于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担任美国保守派监督组织“问责与公民信任基金会”(Foundation for Accountability and Civic Trust, FACT)的执行董事。
CNN指出,这个基金会是华盛顿一家非营利组织,但几乎完全由黑钱资助。在惠特克的任期内,他是仅有的两个拿工资的人之一,2014年至2016年间,他从基金会领了71.7万美元的薪水。
但他的工资和基金会日常运营的资金,大部分来自无法追踪的捐赠者。CNN的报道称,根据美国国税局(IRS)的档案,三年中,FACT共收到245万美元的捐款,除了其中的450万美元外,剩下资金全部来自一个名为Donors Trust的信托基金。这家基金的捐赠者中,除了著名的保守派金融家查尔斯·科赫(Charles Koch)之外,几乎都是匿名的。
报道还指出,虽然FACT宣称“致力于促进政府和公民领域的问责制、道德规范和透明度”,但事实上,自成立以来,它们几乎全是在找包括希拉里·克林在内的民主党政客的茬。
惠特克在2017年还卷进了一起商业诈骗案。
据报道,2017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收到众多消费者投诉,指控一家名为“世界专利营销”( World Patent Marketing, WPM)的公司涉嫌商业诈骗。于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迅速展开调查,最后发现这家公司是一家专利中介,曾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欺骗客户说公司可以为客户的创意申请专利并推向市场,由此骗取了许多客户支付的高额中介服务费用。WPM的许多客户是退伍军人,他们骗走了不少人的养老金和退伍抚恤金。最后,这家公司被罚款2600万美元。
而惠特克不仅是这家公司的咨询委员会的成员,还在2014年12月公开为公司背书,称“我只会与一流的公司保持合作”,“WPM超越了自己的信条,践行了以道德的方式做生意的准则”。
惠特克成为代理司法部长后,又遭到法律人士和政界的合法性质疑。连参议院民主党领袖查克·舒默都发表声明称,美国《宪法》的任命条款,要求所有的主要官员需要被参议院确认批准后才能任职,特朗普绕过了这一规定任命惠特克,可以说是违宪的。
一些美国自由派及保守派法律学者也认为,塞申斯离职后本应由司法部副部长罗森斯坦担任代理部长。因此特朗普对惠特克的直接任命“是对美国《宪法》的践踏”,而任命“违宪”意味着“惠特克在任上所做或想做的一切都无效”。
美国司法部随即发布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回应质疑,文件指出,惠特克的任命不会违反《宪法》的任命条款,因为他是以代理身份任职。该意见的结论是,即使没有参议院的确认,惠特克也可以担任代理职务,因为他已经在该部门的一个处于“足够高的薪酬水平”的职位工作了一年多。
“违宪”质疑好不容易掩盖过去后,新的争议又来了。许多人质疑特朗普任命惠特克其实是为了对抗“通俄门”调查。
惠特克曾多次公开批评检察官罗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的“通俄门”调查,除了在电视节目上公开批评,他曾在CNN撰文,批穆勒对特朗普的调查“太过分”,称如果不限制穆勒的权限,就会让调查看起来像“政治审查”。
而前任司法部长塞申斯2017年3月以曾经参与特朗普竞选过程为由主动寻求回避,不介入监督“通俄门”调查,使穆勒得以推进调查,这让特朗普大为光火。
惠特克上任后,一些特朗普的批评者担心,惠特克可能不会、甚至不愿阻止白宫干预“通俄门”调查。国会民主党人要求惠特克出任代理司法部长期间不监督这项调查。但司法部发言人在2018年11月说,惠特克会负责司法部权限范围内的所有事务。结果到了12月底,美国司法部向国会证实,代理司法部长马修·惠特克打算监督特别检察官罗伯特·穆勒对总统竞选团队与俄罗斯“串通”嫌疑的调查,不会“避嫌”。
不过,惠特克的坚持,很可能是因为“身份危机”。因为总统特朗普于2018年12月7日宣布,提名曾在老布什政府担任司法部长的威廉·巴尔(William P. Barr)为司法部长,这让惠特克在司法部的未来受到质疑。
美国司法部长的权力有多大?
惠特克上任后始终摆脱不掉的任职资格、合法性等争议,从侧面佐证了司法部长在美国的行政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美国司法部长(United States Attorney General),又被称为美国总检察长,是美国司法部的首长。司法部长首先是美国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全美的所有法务部门进行监督。
我们之前在介绍孟案的检察官时提到,美国的检察部门隶属于“三权分立”中的行政端,检察权其实是一种行政权,而美国检察官(United States Attorney)的英文直译其实就是“美国的律师”,是代表美国联邦或者各州、市政府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只是翻译过程中,为了使国人好理解,才对照国内的司法系统称为“检察官”,相应地,“总检察长”就被对照翻译为“司法部长”。
从“政府律师”的角度来看,美国司法部长其实就是美国最大的律师,他的客户是美国总统。联邦司法部是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唯一的客户是联邦政府。
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法律的施行,维护美国政府的法律利益,以及确保所有美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职能上看,司法部办理所有涉及联邦政府及各部门诉讼的业务。
美国司法部管理以下联邦执法机构:
美国法警(USMS)
联邦调查局(FBI)
联邦监狱局(BOP)
美国烟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
美国缉毒局(DEA)
美国司法部监察长办公室(OIG)
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的,还有包括国税局(IRS)、国家安全局(NSD)、司法管理局(JMD)、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在内的至少37个大部门。
而代理司法部长的惠特克,是以上所有机构和部门的首长。所以,司法部长至少要扮演两个角色:一是扮演检察官的角色,对违反联邦法律的犯罪提起控诉。二是扮演联邦警察的角色,作为联邦法律的首席执法官,负责调查违反联邦法律的各种犯罪,此外还要管理监狱等。
其次,美国司法部长又是美国内阁成员之一,而且“司法部长”这个职位的设立时间,比美国司法部成立时间还早。司法部长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部长”(Secretary)头衔的成员,在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名第七,可以说是相当重要的内阁职位。
最后,司法部长还是统领所有美国检察官的总检察长。美国检察官的裁量权很大。检察官对于自己负责的案件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要不要撤诉,是不是和被告人“讨价还价”达成和解、认罪协议等,全都可以自主决定。更重要的一点是,美国检察官如果决定错了,还享有“绝对豁免权”。
这种司法豁免权,是指检察官在履行与刑事诉讼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提起公诉等具有司法属性的检察职权时,所享有的绝对的,不受民事起诉,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职务豁免权。也就是说,只要没有从客观上违法,美国检察官在起诉、指控出错后,仍然可以得到责任豁免。
而司法部长除了有以上所有检察官的职责权限,还可以无理由任免所有检察官。所以,即使身为代理,惠特克仍然可以在任期领导司法部,对引渡案和两项指控展开长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