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性侵15岁少女 被判入狱7.5年(组图)
台湾女星林依晨2010年12月被拍到密会神秘男子郑家尧,恋情因此曝光。虽然有大方承认,但在之后的时间里,林依晨对这段感情相当保护,不过期间一度传出男方无法忍受两人约会时被媒体跟拍、林依晨因工作需要拍摄亲密戏等原因,导致感情生变。隔年11月又曝出两人分手是因为男方谎报年龄,43岁说成36岁,信任危机为这段感情最终画上句号。
但在16年5月,前男友郑家尧被曝出涉嫌性侵年仅15岁的混血少女Amy长达半年。Amy不止长相甜美,身材也姣好,据其家长透露两人相识于自行车店,经常一起相约骑车游玩,还偶尔到家中聚餐聊天,宛如家人一般。
Amy父母表示从2014年开始,郑家尧不顾地点经常对Amy上下其手,甚至还将她单独带去外地旅行,欺骗Amy父母有家中妹妹一起同去。直到Amy后来有自杀自残现象,该件事情才得以曝光上诉法院。
据法官第一次判决,郑家尧与Amy发生2次性行为时女方还未满16岁,合并判刑2年8个月。二审判决又发现郑家尧最初与Amy发生关系时,女方才13岁,因此增加罪行,合并加重改判郑家尧7年6个月判刑。
不过郑家尧则通过律师发表声明称深感遗憾,上诉主张二审判决欠缺证据,仅凭少女的口头陈述:“本案确属冤狱”。Amy父亲则还另外对郑家尧求偿500万元新台币,上诉高院仍在审理中。
而早前在此案被曝光后,林依晨则已经透过经纪人做出回应称:“已经很多年没有与郑先生联络过,也已经很久没有郑先生的消息了,我们没有权利和立场来响应或发表任何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