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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区失联小伙不服处罚:拿出搜救证据会支付费用(图)

2019-05-08 来源: 红星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5月6日晚,西藏安多县林业局对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李志森、冯浩以及冯浩女友林夕(化名)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各罚款5000元。对于这份处罚决定,李志森表示接受,然而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他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而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随后,“失联50天小伙不接受被罚五千”在网络引发热议。

5月7日下午,冯浩向红星新闻独家回应了他和林夕不接受处罚的原因:他不知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自己为什么是最高额罚款;只要安多县林业局拿出搜救的证据,他会支付搜救的相关费用。他还说,他只想好好享受荒野,是队友把他炒作成了‘奇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很无奈。”

无人区失联小伙不服处罚:拿出搜救证据会支付费用(图) - 1
▲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安多县森林公安局也在这里面

网友称耗费大量救援费用

“只要拿出搜救证据,会支付相关费用”

“我从新疆进入,为什么是由西藏的安多县罚款?”冯浩认为,罚款应该是由他进入无人区地方所辖的林业局来处罚,而不是安多县,他和林夕(化名)二人要求走行政复议,是一种姿态。

按照判罚标准,未经允许进入羌塘无人区罚款100~5000元。“罚款的具体量化标准是什么?”冯浩对5000元的最高额罚款也提出了异议。冯浩说,安多县林业局再三强调,进入无人区是非法行为,任何车辆都不得进入,但是他在无人区里看到车辙印纵横。在冯浩看来,越野车队对无人区环境影响巨大,他不能理解这些车是如何进入的,而且是否受到处罚,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针对网友所说耗费大量的救援费用的说法,冯浩也作了回应。冯浩表示只要安多县林业局拿出搜救的证据,他会支付搜救的相关费用。“我事后得知阿里县林业局通知了安多县林业局进行搜救,但事实上直到我自己走出无人区,他们都没有进行大范围搜救。”他回忆,最后一天是林夕到玛曲乡请求当地派出所开了一辆车进入山里的,与林业局所说的派出十几辆车进行搜救不符。?

“搜救工作需要进行录像,他们并没有向我提供。”冯浩说,5月7日上午,当他提出让林业局拿出搜救证据时,安多县林业局以暂且不讨论搜救费用拒绝。冯浩认为,就算罚款也应该交给对他进行救援的林业局。

5月7日晚,冯浩告诉红星新闻他将于第二天去交罚款,并不是认同这次处罚,而是“因为交完罚款才能进行行政复议。”

为何会失联?

冯浩:无人区没信号,失联很正常

对于无人区失联,冯浩有自己的看法。他说,无人区本来就没有信号,无论是谁没有带卫星进都会联系不上,所以失联很正常。

“我只想好好享受荒野,享受大自然。我走得好好的,怎么就成为失踪人口了?”冯浩说,穿越无人区对他来说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但是队友的过度传播,把他炒作成了“奇迹”。

冯浩称,他平常很少关注微博以及网上的言论,直到5月7日,队友李志森给他转账666元,他才知道原来对方一直在偷偷直播他们穿越无人区之旅,后来他一直没收这笔钱。“他未经我们允许,断章取义发一些我们平时对话的小视频。”

走出无人区的这几天,冯浩没有得到真正的休整,他需要到林业局沟通处罚的事情,需要面对全国的记者一遍遍给他打电话,发信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让我很无奈。”冯浩说。

无人区失联小伙不服处罚:拿出搜救证据会支付费用(图) - 2

为何对冯浩等人进行最高额处罚?

林业局回复

5月8日早上,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冯浩他要进行行政复议,但是我们不会因为他提起行政复议就停止对他的行政处罚,这是法律规定的。”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是一直要执行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处理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而对于冯浩反映的林业局未进行搜救,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搜救行动大概3月20日左右开始进行,是在接到木里县公安局电话通知之后开始的。他告诉红星新闻,救援进行了近半月,而无人区面积大,搜救的痕迹并不容易看到。“如果我们碰到他们,早就救出来了。”

“我们搜救全是专业保护站的车(摩托车),有20多辆,搜救过程中有拍照,录像并不是很方便。”针对冯浩提出的要求提供救援录像,工作人员解释,百分之百的搜救进行录像,林业局设备并不满足。如果冯浩坚持林业局没有进行搜救,安多县林业局可以找管护站的人当面和他对峙。

一直在搜救,一直在扩大巡逻范围,一直在找冯浩。上述工作人员称:“不只是我们县,整个西藏这边有关保护区的一些机构都在进行搜救,”不存在冯浩说的未进行救援。而关于救援费用,安多县林业局从未要求冯浩支付。他称:“我们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质量保护局管理条例对他作出处罚、教育,没有提过救援费用。”

另外,冯浩他们穿越的是羌唐国家级质量保护区,工作人员称,安多县管理分局有权利对待非法穿越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不是他们从新疆进入的问题,而是他们看见了禁止进入羌唐国家级质量保护区的标志牌,还是横穿了。”

此次对冯浩等人进行最高额的的处罚,工作人员表示是有理由的。“首先是为了惩前毖后,另外冯浩等人非法穿越事件影响大,他们不仅对个人不负责任,对国家社会不负责任,因此作出这样的处罚决定。”而之后冯浩等人会不会被二次处罚,他表示尚不清楚,因为羌唐国家级质量保护区横穿阿里地区和那曲市两个地市。

回顾:

穿越羌塘无人区失联小伙经父亲劝解 承诺将交罚款

5月7日,李志森表示接受当地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公开道歉,但冯浩与林夕表示不接受,称将申请行政复议。5月7日晚,冯浩父亲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在获知行政处罚一事后,已与林夕、冯浩通电话劝导他们,他们5月8日上午会去交罚款。

非法穿越羌塘无人区还不认罚?这俩人接受调查处理

5月7日,西藏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拉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冯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为违法,但拒不认错,拒不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态度蛮横,正在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小伙在羌塘无人区失联50天被找到 瘦15公斤

“人出来了,活着就好!”中午12时09分,天津小伙李志森发了一条朋友圈,难抑激动。他告诉钱报记者,大约半小时前,他们在乌兰乌拉湖东侧遇到冯浩,“当时他刚好在那里遇到了一辆卡车,他就上车,坐了一小段,我们刚好遇到车,就把他拉到了占姆拉村(音)”。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Ssi_xiA
Ssi_xiA 2019-05-08 回复
的确如此,交什么罚款?依据是什么?人家走的好好的,你搜救个
美物美国购
美物美国购 2019-05-08 回复
我觉得,如果官方没有搜救的话,这钱就不该要。毕竟不是把他找出来的,而是偶遇。
陳蒲州
陳蒲州 2019-05-08 回复
这种人还有搜救的必要吗
cheungmin
cheungmin 2019-05-08 回复
虽然不值得同情,但是罚款有理有据难道不是应该的嘛?
ktisme123
ktisme123 2019-05-08 回复
就不该去救他,让他成标本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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