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堪家暴连砍丈夫51刀获刑三年半:“他太不是 人了”(图)
“……杀人了,你们快点来。”
浑身是血的王某站在楼道里拨通了报警电话,不远处的家里,丈夫郭某倒在血泊中。
2018年7月22日,因遭到丈夫持续辱骂、殴打,黑龙江女子王某连砍郭某51刀,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一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21日晚,王某与丈夫郭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有邻居证实,当晚20时许二人便开始争吵,有人前去劝架但被郭某撵走,郭某还“把自家的泰迪狗摔死”。
争吵一直持续到次日4时许。其间,郭某殴打、侮骂妻子王某,最后将家中客厅的房门反锁,自己横躺在门口,让王某站着,不让其睡觉。
两人是二婚,当晚在场的还有王某11岁的女儿。据她事后供述,王某与郭某平时感情不好,总吵架。当晚,郭某打了王某。
“我打你的时候这日子就过到头了,我死了把你和你家人都带走,一个都别想活。”王某称,吵架时郭某表示要发布谣言让王某女儿自杀,并且明天要一刀一刀割了王某,躺下时他还将一把单刃折叠刀放在头边上。
郭某很快睡着。王某害怕他睡醒后继续折磨其母女二人,便产生杀害郭某的想法。她来到厨房取出一把砍骨刀,反复几次来到郭某身边,但始终犹豫不决。
“……他太不是人了。”凌晨5点钟,王某用女儿的手机给一位亲人发了条信息,但对方没有回复。“要把郭某杀了,要不咱娘俩都没好。”王某对女儿说,并向熟睡中的郭某砍了一刀。
郭某被疼醒,发现自己满脸是血。他与王某抢刀,又被她在头部、上身连砍数十刀,后砍骨刀被抢落在地上,她用脚将砍骨刀踢开,郭某拿起一把拖布进行反击,双方争抢拖布时,郭某倒在地上。
王某见状带着女儿离开家中,用女儿的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自家楼道内等候。出勤警察赶到现场后,将王某抓获。经鉴定,郭某全身有51处创口,致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二
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针对此事,公安部新闻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中国警方在线发起投票“你如何看待王某反抗家暴的行为”,其中选择“法院判决合情合理”的网友占52.7%。
但在该微博下,前三个高赞评论为“为啥没有王某做得好这一选项?”“有没有一个判得太重了的选项?”“没有我想要的选项”。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案判决书显示,王某案发时患混合性焦虑和抑郁性反应,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未遂;构成自首情节;悔罪态度明显;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引发本案负主要责任。因此,法院对王某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罚。
“当事人没有上诉,接受了这个判刑。”王某的辩护人李律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该判决合乎法律规定。
还有网友提出疑问,此案为何不能判正当防卫?
李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王某是在郭某睡着后实施的行为,“当时事情的急迫性、危害性没有达到法律要求的层面”。
此外,王某供述郭某威胁到自己的家人,但孩子没有证实,郭某本人没有承认这件事,家庭私密区也没有监控,缺乏证据。“这是主观的认为,没有客观发生的事实。从证据事实来看,她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
王某和郭某共同生活了一年零七个月。
经司法机关鉴定,王某案发时患混合性焦虑和抑郁性反应。李律师表示,二人平时有争吵,但从来没有过肢体冲突,郭某也没有对王某实施长期的身体和精神虐待。王某患病源于生活压力,郭某游手好闲,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又“好装”。
“长期内心的压抑,由量变到质变,陷入不能自控的情况。她以前活泼开朗,和郭某在一起后变得少言寡语。”李律师回忆,与王某会见时,除了半个小时在谈事,一整天的时间里其他时间她都在哭诉。
心理专家刘爱民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王某所患的心理疾病属于“焦虑和抑郁交替出现或混合出现”,可能由工作、生活、感情等多重压力导致。
李律师认为,该案只是个例。他曾一再思考,王某为何会对丈夫痛下杀手?“她挺可怜的,很柔弱,事后她自己和家人都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刘爱民分析,事发时王某处于超高的焦虑和抑郁的混合状态,加上威胁到女儿激发了她的母爱本能,这可能是王某奋起反抗的重要原因。“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心理测评时可能有一个参数是‘敏感多疑’,这个因子应该也是超高的。她有深层的担心或怀疑性,由施暴者威胁的言语深深地联想到自己甚至孩子的死亡,这样就在心理上把她逼到了绝路。”
“客观一点来讲,当时郭某睡着了,王某完全可以打电话报警或者逃离家中。”李律师表示,希望发生类似事情时,受害者尽量不采取极端做法,而是先寻求亲属的帮助,拨打110,或者逃离现场。
刘爱民也建议,开始出现家暴时,受害者应果断选择报警。此外,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连续出现失眠、忧心忡忡、情绪低落等症状超过两周的话,一定要进行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
如今,王某入狱,其未成年的女儿借住在亲戚家,身心健康因此事遭受重创。李律师建议她进行心理治疗,但苦于孩子的抵触情绪和当事人家庭的经济压力,事情并无进展。
“这影响肯定是深远和巨大的,是创伤后的应激障碍。她可能会产生寝食难安、发烧的情况,还会对某些相关的字词都产生排斥。建议她通过专业的心理指导治疗,这个问题不解决是个地雷。”刘爱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样的心理疾病很难自愈,孩子可以通过律师,或求助当地民政部门、妇联下设的心理组织和社工、爱心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