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终于完成土地“修法” 贸易战渐成中共“配菜”
8月26日,相比于中共“修法”即将带来的几十万亿美元的土地财富,中美贸易战所涉及的几百亿美元关税正在成为一盘“配菜”。这正是中国政府敢于向美国说不的根本原因。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8月26日颁布第三十二号主席令,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扫清了最后的法律障碍,几十万亿美元的土地财富将被释放出来,中共依靠垄断城市土地资源实施财政扩张的历史将被终结,中国巨大的土地财富将被进一步激活,并且重新分配。
土地红利全面释放 孰多孰少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国将结束对于农村土地的强行征收。政府向农民征地将受到以公共利益用途的限制,被征收土地也将不再按土地年产值一定倍数进行简单补偿,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增值空间、制订区片综合地价,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更关键的是,农村土地转为城市工业用地,也不仅仅只有政府征收、拍卖一条途径。此次“修法”,中共放弃了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垄断,放弃了城市对于农村土地的掠夺式开发模式。从2020年1月1日后,农村集体将成为供应土地的新主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在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基础上,可以自行出租、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可以转让、赠予、抵押使用权,其将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权同价。
被称为中国再次“土地革命”的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改革,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中国正在用自身的改革激发更大的经济活力,之前过度倾向于政府、倾向于城市资本的畸形的财富分配模式将被改变。
从供给层面上来看,土地藩篱的打破,不仅将为中国城市建设提供更多土地共计,降低中国经济的地价成本。同时,将把大量城市资本向农村集体经济转移,尤其是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经济将得宝贵的启动资金,从而形成新的财富增长点。
从需求层面上看,土地藩篱的打破,还将提供农民进城落户的资金保障,有助于解决城乡贫富分化问题。土地资产的变现与农民享有更多的财富,将为中国经济内需的增长和产业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中国内部经济结构和财富分配的理顺,将使得中国经济不在惧怕任何外部威胁。因为,即使是美国,抑或欧洲市场加在一起所能提供的“筹码”都太小了,不足以使得中共的政策天平向其倾斜。根据之前从2014年到2018年的中国农村土地改革试点经验来看,随着农村集约化居住,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将被闲置,并转化为工业用地进行重新估价;按照中国自然资源部相关测算,仅此一项,未来20年中国全国新增工业用地价值就将达高达1.4万至2.7万亿美元。同时,有将近5亿农民将被重新整合进新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当中,届时整个中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将从2017年的0.5万亿美元增加到接近1.4万亿美元。
长期、巨额的土地财富的汇入将为中国经济提供长久的动力,并且还将带动将近15万亿美元的相关产业和市场的形成。农村土地的开放对于钢铁、地产等产业的带动效应自不用说,即使家电、教育、医疗等产业也将因为农村财富的增加而出现需求激增、产业升级的局面。中国经济内需不足,产能过剩,经济增速下滑的情况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按照中国政府的目标,即2035年实现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至少将赶上城镇居民的同等水平。这就意味着,按照2018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美元),年增长5%至8%计算,到2035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也将达到8.9万至14.5万元。如果考虑到中国将近6亿农村常驻人口的庞大数量,这种财富增长将形成是一个平均年增长将近2,700亿至5,600亿美元的庞大市场,这至少将带动中国经济1至2个百分点的增长。如果考虑到土地财富的乘数效应,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放将带给中国经济更多的红利。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真是这样,中共也不用犹豫到今天才下定决心进行再次“土改”。尤其在中美贸易战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土地制度、土地市场的变革有可能,在没有启动新的财富效应之前,就已经触发了原有土地价格的崩塌,从而让中国经济雪上加霜。再加之中共基层政府在执行中的“失误”,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放可能再次沦为基层政府和城市资本进行土地兼并的工具。如果发生这种风险,中国经济将万劫难复。
“外敌”威胁 还是土地危机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经济的核心问题从来就不是外敌威胁,而是土地危机,尤其是农村土地的问题。每一次土地制度的改变都将带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
在中共进行“土地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就通过土地革命,将地主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的方式取得了中国大多数民众的支持,从而战胜了国民党,取得了大陆政权。在1952年之后,中共有通过土地的集体化,完成了对于中国初步工业化所需要的农产品、工业人口、消费市场的整合,并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迅速完成了中国资本的原始积累。
在1979年至1984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初期,中国政府又通过“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方法,重新将土地的耕种权还给农民,从而激发出中国农村巨大的劳动热情和物质财富需求。1994年,尽管此时中国经济已经将目标锁定了发展市场经济,但是中国政府对于土地的计划和垄断却反而加强了。中国政府废除了诸如农村集体、城市集体、国有企业等等土地供应主体,将全部城市土地供应垄断在政府手中。并且通过有计划地强行征收农村土地(仅仅给予农民相当于10年至30年农作物收入的补偿),然后高价出售给房地产商的模式,迅速完成了中国土地财富的变现。
土地财富的释放不仅帮助当时的中国政府摆脱了严峻的财政危机,并且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高歌猛进,中国市场经济的资本货币化进程也顺利完成。中国企业不仅就此走出了债务阴影,并且伴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功,产业的发展与货币资本的发展开始产生共振效应,从而致使中国经济走上了快车道。民众需求旺盛、财富增长明显。中国经济也开始逐步从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阶段迈进。金融与土地的直接结合在所难免,并且开始逐步抛弃产业资本的羁绊,大大加速了土地预期收益的变现过程。
在此期间,一方面是中国经济和社会财富的飞速增长,而另一方面是贫富分化的加剧,尤其是中国的农村。由于农村临近城市的优质土地被政府强行剥夺,中国农村经济实际上成为这轮财富分配的“牺牲”。尽管少数农民因拆迁致富,但是这些资金并没有形成有组织的产业资本,反而继续流入城市成为民间游资。而进城农民工的微薄收入也被城市的高房价、高物价迅速吸干。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在走向中国农村问题的反面。“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也在这个时期引起了中共的高度重视。
尽管,中共在此期间尝试进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对于城市房价的抑制,但实际并没有改变中共垄断土地供应的根基,中共也没有勇气斩断“金融——土地”大循环的既得利益链条。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伴随着经济下滑的恐慌,中国政府“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使得巨额货币的供应与土地的垄断供应模式再次深度结合。中国城市和企业未来70年的经济发展收益被政府一次性出售给了房地产商。然后,再由房地产商,转嫁给居民和企业部门,抑或通过银行信贷转嫁给整个社会。一时间,房价飞涨,不仅炒房热兴起,企业也纷纷投资地产,就连政府和银行也被土地财政和土地抵押深度套牢。
中国经济开始陷入两难格局。一方面居民消费潜力、产业资本投资被高企的地价吸干,另一方面高企的地价又载着中国经济绝大多数的财富成果和最终债务。打压城市土地价格就意味着中国一切资本的价格都要缩水重估,而维持高地价,中国的产业资本就很难发展,拉动内需就是空谈。
所谓中国经济下滑,以及中美贸易战对于中国经济的威胁,都是在这个背景下展开的。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对中国发动的贸易战只不过来的稍微晚了一些而已。
贸易战打“晚”了 习近平即将破解土地困境
为什么说特朗普的对华贸易战打“晚”了呢?因为,中国经济已经度过了最困难和迷茫的时期,中共已经找到了破解土地困境,打破中国经济“金权锁链”的方案。这也是习近平能够团结中共和中国大多数民众,敢于直面美国“威胁”,坦言必将走出经济困境的底气所在。
中国政府经过多年试点和讨论已经决定要在打断“金融——土地”利益链条的基础上,提供一股源头活水——既要破除对市场万能论的迷信,又要打破政府独家垄断土地资源的格局,通过引入竞争,逐步稀释高地价带了的问题,为城市开发、产业发展打开一条生路。与此同时,还要将土地与产业资本再度结合在一起,让城市资本回流农村,完成中国财富向底层民众和产业资本流动的再次分配——这就是习近平执政后再度将目光回到农村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因。目前,只有对农村土地的改革才能提供如此强大的动力,以保证完成整个经济改革的任务,而且还是以集体形式的实现的农村土地改革。
此次中国政府在历经9年的不断试点和4年的反复“修法”之后,终于完成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正是对农村集体组织这种经济形式的一种确认。通过这次“修法”,农村土地改革,从最初资本市场主导的全面放开、自由流转,逐步被规范到了习近平的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的框架下——农村集体将成为供应土地的新主体。
尤其在争议最大的农村宅基地问题上,此次新修订的法律并没有支持农民个体的财产权,并实际上从2018年年底也已经停止了农村宅基地的个人抵押、转让试点。宅基地将被视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政府将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另一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农村宅基地变相实施土地兼并的漏洞和幻想在此次“修法”中被堵住。
既不要城市资本大量兼并农村土地,又要实现土地垄断的破除;既要实现土地财富的变现,又要将资金变成农村致富的资本——只有将农民再次组织在一起形成足以对抗城市资本和地方政府的力量,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土地变现和最高效率的资本组织。这将是中共对于未来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方向。
其次,农村集体被赋予与地方政府同等的法律地位。按照修改后的法律,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在三分之二村民同意基础上,就可以自行出租、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原先那种先由政府征地,再高价拍卖的土地垄断供给模式被破除。并且农村集体对于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处置也不再需要地方政府的逐级审批,将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权同价。这也使得农村集体组织终于真正成为了土地市场的独立供应主体。
最后,在政府征地方面,政府被严格控制在“公益”范围内,并采用了列举的方式,对政府的征收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对于被征农地的补偿也不再简单的按土地收益来计算,而是改为“按照所在区域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以及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将被纳入地价评定。新法律还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两项补偿。尽管新法并未在根本上禁止政府的强行征地行为,但是杜绝了因征地导致农民收入下降的情况。显然,中共是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在尽量保障农村集体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其土地财产权不被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侵犯。
通过这次“修法”,中国的农村集体组织正在成为打破政府土地垄断和参与市场博弈的新兴势力。一旦农村土地红利被释放,土地财政被松绑,中国经济的僵局就有了突破口,习近平的一些列政治和经济的改革就可以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