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人反对 英国女王为何依然批准议会“关门”?(图)
随着英国10月31日“脱欧”期限日益临近,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在8月28日向女王提出请求,要求议会从9月第二周起休会直至10月14日,并获得女王批准。休会期间,英国议会无法讨论和通过法案,议员希望通过立法反对无协议“脱欧”的可能性变得更加渺茫,英国“硬脱欧”可能性大增。
约翰逊这一做法引发英国民间和政界人士的强烈批评。就在暂停议会的消息公布几小时后,大批民众聚集在英国各大城市中心举行抗议活动,有超过100万人在一份要求政府不要安排议会休会的请愿上签名。保守党后座议员多米尼克格里夫,称鲍里斯此举为“令人发指的举动”。
英国素有“宪政之母”之称,其所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已成为世界政治体制中的一个样本。如今,为何出现了被工党副党魁沃特森称之为“民主丑闻”的议会休会事件?
这就要先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说起。休会是英国君主根据枢密院的建议行使的一项特权。英国保持这一程序已有一个多世纪。在英国现代宪政体制下,英国女王只有被咨询的权利、提供意见的权利和警告的权利。因此,实际操作中,则是政府建议君主使议会休会,君主则在按照程序“俯允所请”。即,英国女王哪怕不赞同议会休会,也只能选择答应。
当然,英国议会也不是没有反击的机会。根据英国宪法,立法权归于议会,行政权归于政府,司法权则相对独立。也就是说,英国议员可以诉诸法庭,针对向女王提出建议的首相展开司法复核,来决定这样的建议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休闭议会”可能会被推翻。
不过,议会能否在短时间能完成繁琐的司法复核程序依然存疑。根据英国三权分立制度,在实际运作中,行政权和立法权一直有交叉混合之处,相对独立的司法机构的裁定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议会和政府的权力格局。比如,2016年公投结果出来后,英国普通公民吉娜·米勒独自向高等法院挑战英国政府,要求议会而不是政府,作为脱欧事宜的最终权力机关。她的胜诉使得昔日的梅政府可以独自操作“脱欧”进程,转为必须获得议会通过。这也间接导致了无力解决议会和政府向左意见的梅政府的倒台。
这也因此牵扯出另一个问题,为何在“脱欧”这样关乎英国国计民生的大事上,英国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以遵循,法院裁定或者政客向女王的请愿能够影响“脱欧”进程?这与英国无成文宪法有关。英国的宪法不是条文法,而是宪法性文件,这也意味着,遇到无先例可循的事物时,如何释法成为关键。政客们也就忙于寻找自身政策的合法性。
2016年“脱欧”公投后,宪法没有规定英国政府必须遵循公投结果,但为了保住执政地位,保守党决定遵循“民意”,并称遵循公投具有合法性;宪法没有规定英国首相必须要在不信任案落败后辞职,因此工党希望女王可以在不信任案通过,约翰逊拒绝辞职时,对其解职。毕竟,理论上,政府是“女王陛下的政府”,女王依然是国家元首,寻求女王对政策的认可也是解释自身政策合法性的方式之一。正如英国牛津大学政治历史专家拉里·西登托普爵士所说:“英国不成文宪法的灵活性让英国很容易做出离开欧盟的决定,但其灵活性也正是脱欧过程如此复杂的原因。”当然,英国历史学家夏马就曾建议,英国是否可以改成成文宪法,但这就涉及宪法大翻修的庞大工程,同时也威胁了英国数百年来的传统。
数百年来,英国依靠不成文宪法确立了自己“宪法之母”的地位,如今,在“脱欧”问题上,这部宪法却成为政客钻空子的庇护所。在各政党坚持己见,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的当下,政客们假借“民主”而上演的闹剧,不知何时才能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