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莫及!留学生从境外代购这东西销往国内被抓(图)
近些年,电子烟大行其道。因宣传时采用的“新潮”、“时尚”、“有助戒烟”、“无瘾少害”等字眼,不仅受到年轻烟民的喜爱,还受到部分“老烟枪”青睐。
最近,嘉善县公安局根据线索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案,目前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成功打掉了一条从境外购买、导游携带入境、互联网分销到快递派送并层层加价的完整灰色产业链。据查,该案涉及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23个省(市),涉及人数多达6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其中一人还是留学生
今年4月,嘉善县公安局接到嘉善县烟草局移送的线索,有人在网上多次向嘉善的烟民销售电子烟。
接到线索后,嘉善警方迅速立案并展开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分析工作,首先确定了家住上海的金某为本案的直接犯罪嫌疑人。4月24日,经过精密部署及多日的蹲守,嘉善警方于上海市宝山区一高档小区内,成功将下楼接货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抓获,并现场扣押涉案电子烟200余条。
不过,金某到案后,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不愿供出自己的进货渠道,给案件进一步侦破增加了不少难度。
嘉善警方继续深入侦查,经过大量的外出取证及后台数据分析工作,一张遍布全国多省的非法经营网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嘉善警方首先锁定了金某的直接上家蒋某和陈某,并迅速展开抓捕工作。
6月5日,嘉善警方在重庆市渝北区将嫌疑人蒋某抓获,同时在其住处发现并扣押了涉案电子烟400余条。
7月6日,嘉善警方在成都边防部门的协助下于成都市双流机场成功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全国公安机关发起集群战役
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经查,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蒋某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境外大量购买“IQOS”卷烟,并通过微信、微博、贴吧等互联网方式向金某等人批发销售“IQOS”卷烟,从中非法牟利,涉嫌非法经营罪。
本案犯罪构架清晰,犯罪分子通过从境外大量购买电子烟,委托跨国旅行团的导游将货物携带入境并交到境内分销商的手中,再由分销商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将这些电子烟销售出去。该案涉及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23个省(市),涉及人数多达6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嘉善县公安局已将该案逐级上报,现该案已由公安部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共同打击同类违法犯罪人员,目前打击工作还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
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
留学生看守所里写忏悔信
令人唏嘘的是,到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金某是一名网约车的车队长,收入颇丰,因给车队里的同事代购电子烟并从中牟利被抓,到案后说的最多的一句就是“我的法律意思太淡薄了”;蒋某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家住高档小区,和女友经营着一家网店,因在互联网上销售电子烟牟利被抓,自己锒铛入狱,女友分手,网店关门;陈某是一名在俄罗斯留学的在读的大学生,他在看守所里写的忏悔信发自肺腑,发人深省,信中写到“当我走进看守所,剃掉头发,穿上马甲的时候,我知道我的人生轨迹从此发生了偏转,真没想到我在课余时间从俄罗斯向国内销售电子烟的事情会触犯法律,还是侥幸的思想在作祟,是我对法律的敬畏不够,我真的好后悔。”。
警方介绍说,随着电子烟热度的上升,有人看到了“商机”,开始做起代购、销售电子烟的生意从中牟利。但电子烟还是归属于烟草的范畴,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烟草的经营和销售,私自销售未经许可的国外卷烟,将会涉嫌走私和非法经营。
警方也提醒,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绝不是让你在互联网上卖违禁品赚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必究,等待违法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