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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豪车、购新楼,澳华裔女子侵吞公款$129万!被重判入狱,不准假释(组图)

2019-10-12 来源: HeraldSun 原文链接 评论12条

【今日澳洲10月12日讯】墨尔本一家公司的财务总监从公司账户中窃取了超过$100万,用于购买豪车和买新屋。

现年48岁的潘女士(音译,Betty Poon)去年11月被基金管理公司Aurora Funds Management解雇,原因是有人发现她在三年时间里侵吞了$129万,并伪造文件掩盖罪行。

买豪车、购新楼,澳华裔女子侵吞公款$129万!被重判入狱,不准假释(组图) - 1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潘女士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毕业于Mordialloc College,被解雇前年薪$16万、奖金达$4.5万,在悉尼拥有一套三居室公寓。她用侵吞的钱款购买了一辆$12万的宝马汽车,还在墨尔本东南Moorabbin购买了一处房产。

当Aurora基金公司首席执行官John Patton询问她时,她还曾向其发送了伪造的银行交易历史,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Patton在法庭上表示,潘女士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巨大压力,大量投资被撤回,还丧失了许多商业机会。因为这个案件,公司还得支付约$15万的法律费用,聘请法务会计师的费用约为$7.5万。

买豪车、购新楼,澳华裔女子侵吞公款$129万!被重判入狱,不准假释(组图) - 2

基金管理公司Aurora(图片来源:网络)

案情透露,三名职员因工作负荷增加及与潘女士诈骗有关的压力而辞职。

Patton在一份受害人影响声明中表示:“潘女士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残局,只能让公司其他员工共同承担。”

法官Chris Ryan表示,潘女士的行为“纯粹出于个人利益,严重违背了公司的信任”。他说:你的动机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为了补偿你的家人,因为你在Aurora工作的时间太长,无法常伴家人身边,但这并不能成为你犯罪的原因。”

潘女士最后被判处三年徒刑,不得假释。

(Iki)

综合编译声明:本文系本站综合编译和整理自多个英文来源,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文章或有适当删减。未获本站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在获授权前提下,转载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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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2)
机场港口提货
机场港口提货 2019-10-12 回复
自毁其职业生涯!
铁臂阿凡提
铁臂阿凡提 2019-10-14 回复
三年那么重?不如罚酒三杯吧
维多利亚挞
维多利亚挞 2019-10-14
哈哈哈哈哈哈笑死了
Bill65
Bill65 2019-10-12 回复
三年也太少了 这种行为二十-三十年还差不多!
JoanneK
JoanneK 2019-10-14
杀人也不一定判二、三十年呢。
YLB
YLB 2019-10-13 回复
為了眼前利益,放棄大好的前程。朋友:”平淡安定的日子是一生難得的福氣啊”!
_nieves_
_nieves_ 2019-10-12 回复
贪这么多钱在国内不得坐牢个二三十年的,还是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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