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中国新政出台,严管大额现金出境!洗钱逃税跑路越来越难了(组图)
北京时间11月5日,全网各大新闻平台都在传播一条信息。那就是“中国央行拟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根据公开报道,非现金支付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现金需求有增无减,尤其是大额现金仍然广泛使用,这意味着:
1、大额现金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较大风险。
2、中国大额现金管理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待强化。
因此,央行决定加强对中国大额现金使用的管理,并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从被选中的三个省市来看,分别代表了京津冀都市圈、长三角都市圈、珠三角经济圈,堪称中国经济发展最迅猛,现金使用量最大的三个区域。所以试点工作极具针对性。
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12月5日,进度不可谓不快。
黄三水作为生活在加拿大且在国内有生意、有资产、有客户的原中国公民,对此事非常关心,因为《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款第11条明明确指出:
1、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加强与香港地区人民币清算行的沟通协调,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2、监测口岸地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收支,结合境内居民、境外非居民大额现金存取信息。
3、加强与海关信息交流,建立个人携现跨境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探索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现金入境强化信息采集及后续跟踪。
举例来说,一个自然人A,他在上海通过银行取走了大额现金,无论是ATM还是柜台,银行要查;他把大额现金携带到海关准备出境,海关要查;他带着银行卡去境外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监管部门还是要查。
天罗地网布置下去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大额现金随时暴露在监管部门的显微镜下,通过大额现金行贿受贿、偷逃税款、跨境洗钱等行为的难度将成几何数级增加。
央行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未来的管理目标是:
1、加强大额现金流通使用情况分析和信息共享。
2、规范大额现金使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
3、优化现金流通环境,节约社会资源。
4、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小编认为,第四条才是核心问题。
而对大额现金的定义,央行也明确了标准:
1、河北省个人10万元,对公50万元。
2、浙江省个人30万元,对公50万元。
3、深圳市个人20万元,对公50万元。
以河北省的10万人民币为例,折算成美元不过1.41万,加元1.86万,这些钱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小的财富,但对有特殊目的的人群来说,只是一笔不能再小的“小钱”。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技术上则明确要求,“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
也就是说,央行早就预料到有些人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大额现金化整为零逃避监管,所以提前作出针对性布置。
其他重要的举措还包括:
1、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
2、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
重点是关联人民币的冠字号码做到现金流向追溯。(每一张钞票的旅程都能记录在案)
3、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
重点是对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一个挣工资的公务员突然取走与身份不符的大额现金就要被查了)
4、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5、建立大额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
6、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
主要是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反洗钱。(釜底抽薪)
7、特定行业企业大额提现及用现管理。
8、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
重点是对一定金额以上的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加强真实性审核。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现金收支,对个人账户进行风险标注,并持续跟踪监测。(做鸡蛋饼的说自己月入20万就要被查了)
9、个人现金收入报告。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切中要害)
10、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
小编只能说,各位大佬手里的人民币现金且花且珍惜吧!
重磅!大额现金要管起来了
据新民晚报报道,央行准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大额现金管理,大额提取现金需要预约和登记,大额存款也要登记,其中,私人账户大额的起点河北是10万元、浙江是30万元,深圳是20万元;企业账户的起点均为50万元。
大额现金不光是银行柜台提取,也包括ATM机上,不光是一笔,也包括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央行表示,进行大额现金管理,一是从现金实物的角度,建立健全大额现金服务与管理措施,以此来适时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现金流通环境和降低全社会管理成本。二是合理设立大额现金管理的金额起点,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三是分析、引导、规范并重管理,采取银行存取、交易收付和收入申报以及本外币出入境等环节相关措施,大力营造减少不合理使用现金的社会氛围,优化现金服务,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提升大额现金管理水平。
大额现金存取都要登记
央行11月5日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央行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把握大额现金流通使用规律,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总结大额现金管理经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如何进行现金管理?
央行的《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范围。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方案》要求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试点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行报送。
《方案》要求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试点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方案》要求建立大额现金业务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大额现金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大额现金业务监督检查制度。
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启动开展,各项业务平稳推进后,适时在浙江省、深圳市开展。业务试点先行推进,信息系统配套跟进。试点半年后,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报送数据。
不影响大众日常经济活动
为什么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央行表示,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负面影响。
一些发达国家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
央行表示,大额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
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会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不会受到任何不便影响。
广大社会公众应正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现金存取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存取自由的前提都是合法的。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