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喧嚣的“中国赔偿论”会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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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疫情向全球扩散,最近一段时间,国外舆论出现了向中国追责和索赔的呼声。这股呼声不仅在美欧等国,也在印度以及一些和中国关系不错的国家如缅甸、尼日利亚等出现,美国民间还开始诉诸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G7外长会议后,美英法三国领导人也对中国进行了批评,英国外长兼代理首相拉布甚至声称,疫后的英中关系将回不去了。
国外的这股追责和索赔声音反馈到中国,引发了舆论特别是自媒体的狂欢,一些公号文用“新八国联军围剿中国”、“庚子赔款”、“八十国联军向中共索赔”等耸人听闻的标题,其描述的中国赔偿数额从数万亿美元到数百万亿美元不等,最高的是中国应向全世界赔偿320万亿美元。一时间大有全球对中国声讨的势头,使得许多人忧心忡忡,这也激发起了中国民族主义的强烈反弹。
中国官方舆论把西方国家这波最新的追责和索赔简单地归咎于西方政府和某些政治人物的“甩锅”,其实不完全准确,有“甩锅”的成分,但从美英法政府对中国的指责看,更多地是对中国这段时间对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全球抗疫援助的担忧,警惕中国借援助而传播专制价值观和治理模式,谋求地缘政治利益,威胁自由民主秩序。法国总统马克龙就直言不讳地指出,专制国家的抗疫和自由民主国家的抗疫没有比较性。这一方面有中国舆论和民间国家主义夸大中国援助对全球抗疫的作用,直接刺激西方国家政府和舆论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是西方国家出于地缘利益的考量。不管中国愿意与否,目前的疫情,已经演化成了中西方价值观和地缘利益之“战”,疫后这种情况会进一步加剧。
另外,从西方民间和某些学术机构对中国的索赔看,他们有的确实相信病毒来源于中国(你可以说这里存在他们对中国的偏见),加上中国最初的瞒报和应对失误导致疫情扩散,致使他们国家的政府轻视,追根溯源,这都与中国有关,因此认为中国应该赔偿他们因疫情而遭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至于某些非西方国家的索赔,很大程度上是跟风,与其说针对中国发难,不如说为了刷存在感,凸显自身在本国舆论和民众中的道义形象——敢跟中国叫板。
当然,中国民众更关心和关注的是,这种追责和索赔论,是西方舆论的臆想,还是有较大可能性,或者即将成为现实?因为在某些自媒体的渲染下,好像中国赔偿已成为一个言之凿凿的事实。而假如中国真的要做出赔偿,这不但是民族的又一次“屈辱”——舆论就把索赔论看做100年前晚清对八国联军的庚子赔款,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即使按数额最低的数万亿美元赔偿,也将把中国的国库掏空,直接影响民众的生活,好日子将到头。
我只能说,当下西方和中国舆论中的这股索赔风,特别是自媒体的一些说法,是不懂国际政治现实之举,任何一个严肃、严谨的研究国际问题和国际法的学者,都不会加入到这个索赔合唱中来。
(一)迄今为止,人们没看到哪个西方国家政府直接要求中国赔偿损失,所有的索赔声音,都来自民间和媒体,至多是一些非官方的研究机构。这是因为它们明白,要中国赔偿很难,面临法律和现实障碍,国际法规定,主权国家是排除在这类赔偿外的,仅这一条就封杀了政府法律索赔的通道。也因此,即使在疫情过后,西方国家的政府也不大可能对中国提起赔偿要求。
(二)西方国家政府和民间可不可以针对武汉地方政府要求赔偿?理论上和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但实际中会遇到困难。索赔方必须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这个病毒的源头在武汉或中国,武汉市政府在疫情发生后存在瞒报行为且直接导致索赔方国家的抗疫不利,换言之,瞒报行为和导致受损的后果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从以往的流行病看,病毒源头的寻找是一个漫长过程,有可能根本找不到。一个官司不可能拖上十几年或几十年,成本都付不起。即使不针对病毒源头起诉,要证明武汉地方政府有意瞒报以及这和受害者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也非常困难。
有人会说,李文亮训诫事件以及方方日记等,都是现成的证据。它们对索赔国家可能有道义或政治的意义,但作为法律证据,偏弱,充其量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以对中国政治的理解,人们普遍怀疑地方政府存在欺瞒,但也不能把怀疑当作法律证据。武汉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辩解,鉴于这是一种新的病毒,对它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保障社会基本秩序,作为决策者,必须慎重。
从证据的角度说,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证词和材料倒非常有力,不过,WHO迄今站在中国一方。把WHO总干事谭德赛换掉是不是就对中国不利?也不一定。WHO对中国防疫的赞扬固然可能跟总干事的立场有关,但它也是按照一套严格的程序来的,除非把这套程序和标准改了,但这是不可能的。退一步,即便WHO的证词对中国不利,被告方也要证明武汉的瞒报和自身损害的直接关系。但从美英媒体披露的对自己国家如何延缓抗疫的内幕看,武汉最初的瞒报只是构成一个外部背景,至多有弱相关性,而主因还是这些国家政府自身对疫情的轻视。
(三)假使索赔方把所有不利于中国的证据都找来了,法官判中国赔偿;或者法官出于“政治正确”,尽管证据不支持索赔,最后也判决中国输,在这两种情况下,难道中国不要履行赔偿责任吗?中国肯定会选择不赔偿,因为赔偿一个,无疑会引发连锁反应,最后真成了中国赔偿全世界损失的局面。如果拒不赔偿,索赔方只能申请本国政府冻结中国的国债或企业资产(如果有的话),但这大概率会导致中国报复,也冻结对方国家企业在中国的资产,双方到这一地步,若不休手,最后一定会走向战争。不管战争的规模大小,是不是世界大战,战场决胜负总是要死人的。除非西方国家真的决定要跟中国打一仗,或者中国首先发动战争西方不能不应战,否则,至少在近期或不远的将来,西方还没有做好要跟中国打仗的准备。因而它们不大可能支持本国公民申请扣留中国资产。
有没有非西方国家浑水摸鱼搞局,扣留中国资产,把西方国家拖入战争?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还是上面说的,如果西方国家尚未准备好同中国打仗,当中国对搞局者进行反制,西方最多在道义上声援后者,谴责中国霸凌,而不会实质性帮助它和中国对抗。
(四)部分舆论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认定中国这回的赔偿乃板上钉钉。他们援引该条例有关争端解决部分的仲裁条款的规定,认为当索赔方联合发起赔偿争端仲裁,WHO要进行仲裁,这样在仲裁庭就会形成以整个西方为一方,以中国为另一方的多对一局面,而仲裁结果是强制性的,中国必须接受仲裁。其实这是对条例的误读。条例确实规定如争端双方通过谈判和磋商不能解决问题,可诉诸仲裁,且结果具强制性,但它有前提,即仲裁双方或多方都同意参与仲裁或接受仲裁结果,若中国不同意参与或参与了仲裁但不接受仲裁结果,这个结果对中国就没有约束力。一定要迫使中国接受,无疑会引发中国的报复,最后像(三)讲的,通过战争来解决。
(五)全球还没有在大流行病中因国家应对失误而导致其他受损方民众向始发国索赔的先例,一旦从中国开始,那对以前的流行病,是不是可以追溯赔偿?以后若有疫情发生,也一定会有国家效法索赔的,谁又能保证以后疫情还发生在中国,而不会是西方国家,或者非洲国家,又或其他东亚国家,或者中东?2009年首发美国、传播全球的H1N1流感就是一个镜鉴,想必西方国家对此也很忌惮。再进一步,既然疫情应对失误要赔偿,是不是可以把它扩大到凡是国内政策错误导致国际危机的,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其他国家可以有权要求赔偿?开了这样的先例,以后会引起无穷无尽的索赔麻烦。
鉴于以上五个方面,这次“中国赔偿论”只是一次舆论泡沫,不大可能成真。国际政治当然要讲道义和正义,但也更讲实力。这个实力是对对立的双方而言。从国际追责和索赔的舆论背景看,是否成真,关键看美国,如果美国还没有下定决心要和中国开战,虽然白宫不可能约束民间向中国的索赔行为,但也就止于道义和舆论支持而已。白宫会不断向中国提出追责问题,但会把追责和赔偿切割,前者只是为了在道义上矮化中国。
中国若要摆脱这种被人追索的被动处境,自己要把责任和赔偿分开处理。不应因担心强调责任问题引发国际赔偿就对责任本身进行淡化处理或者根本避开,该付的道义责任还是要承担起来,起码,应对疫情对中国民众造成的损害包括生命损失道歉。另外,鉴于目前的国际环境对中国非常不利,中国也要从最坏的可能性出发,做好相关国际索赔的舆论应对和法律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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