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面前性侵亲生女儿 父囚15年9个月 祖母写信为父求情 官斥行为可耻恶心(组图)
香港一名中年菜贩自妻子离开后,独力照顾三名子女。惟他自次女6岁起,多番性侵对方。其中一次强奸次女时更遭6至7岁的幼子撞破,惟单亲父仅称:不关你事。并继续向次女施暴。他早前承认强奸和企图强奸等共八罪,被告的长女更透露,祖母要她跟样办为被告写求情信。高等法官张慧玲今(29日)判刑时形容本案极为呕心。被告在案中未有使用安全套,明显是为增加其欢愉。遭幼子目击仍继续犯案,法官斥责其行为可耻,只顾满足自己的性欲,亦不相信子女有真心求轻判父亲,判被告入狱15年9个月。
49岁被告多次侵犯次女,在高等法院承认8项强奸及企图强奸罪。(资料图片)
现年49岁的被告,为卖菜散工。他早前承认于2011年至2014年间,两次企图强奸次女X,以及于2015至2017年间五次强奸X。X在案发时介乎6至11岁。此外,他亦承认于2018年虐待长女Y。
对祖母与被告同一阵线感失望
法官判刑时引述被告三名子女的心理报告, 遭父性侵的次女X事后感羞耻,难以相信他人,认为被告出卖和伤害。报告亦提及,她觉家庭压力而为被告写求情信;曾目击二家姐遭侵犯的幼子Z,觉得要保护姐姐却未能成功,事后避免回想事件;至于长女Y则指其祖母,要她跟着一个样办为被告撰写求情信,Y对于祖母与被告站同一阵线感失望。
法官又透露三名子女撰写的求情信内容,其中Z形容被告是伟大的父亲,Y则指三姐弟已原谅被告。惟法官指,不相信他们是真心求轻判被告。
对次女X所受创伤欠同理心
至于被告的报告指,他多番侵犯次女X或因他经常想起性,对X的性态度扭曲。报告亦指,被告对X所受的创伤欠同理心。
法官判刑时形容,本案案情极为呕心和令人痛心,被告在X年仅6岁时企图强奸对方。而他最终未有强奸X,并非因他悬崖勒马,只是因X当时年幼。而他于X于9岁时成功强奸她,之后多番侵犯,直至X于11岁时来经。根据X的看法,因被告不想令她怀孕才停止。而被告多次侵犯时未有使用安全套,法官认为被告是想增加其性欢愉。而被告未有使用安全套,亦令X有怀孕和感染性病的风险,犹幸两者都没有发生。
利用父亲身份犯案
此外,被告在其中一次强奸X时,曾遭儿子Z目睹。惟他发现Z看到时,向对方称:不关你事。然后继续强奸X。法官斥责被告行为可耻,只顾满足一己性欲,利用父亲身份犯案。考虑以上因素后,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15年9个月。
09年起开始独力照顾3子女
案情指,被告与妻子于2009年分开后,独力照顾长女Y、次女X及幼子Z。2011年9月,当时就读小一的X在被告指示下,两人互脱裤子,被告图把阳具插入X的下体,但未能成功。当时X并不知道发生何事,但因感痛楚而哭泣。被告于3年后,再企图强奸X。
曾5度强奸次女X
此外,被告于2015至2017年间,5次强奸次女X,其中两次事后把500元给予对方。其中一次事件发生于2015至2016年间,当时6至7岁的儿子Z透过门隙看到被告和X正在性交。而被告发现幼子Z目睹,即说:不关你事。然后继续强奸X。
曾脚踢长女Y心口
长女Y则于2018年因参加学校活动的问题,与被告理论。被告掌掴Y,又用衣架打Y的膊头,以及用脚踢她的胸口。此外,次女X于2018年,向一名教会朋友透露曾遭被告侵犯,事件最终报警,被告同年10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