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押金数万赴澳考察,生意不成钱不退!讨债被呛“目的不纯”,合作方:向澳贸委全面汇报(组图)
欲做海外生意,华人覃女士在中国支付¥3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委托好友儿子的公司赴澳考察,不料合作没谈成,保证金变“服务费”,5年难追回。
“一要钱,就要去报告澳贸委和移民局调查我。”她说。
押3万赴澳考察,退款条款留空未填
2015年,覃女士打算在广西做澳洲红酒进出口生意。得知好友儿子在广东梅州经营一家外资贸易公司,常年往返中澳两地,可协助办理赴澳考察和商业合作。
于是,她于同年5月22日,专程从广西前往梅州,与朋友的儿子详谈商业合作意向和赴澳考察内容。
据她称,该公司名为“梅州X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X友”),有实体店铺。
今日澳洲App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9日,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名为卢某,其正是覃女士所称好友之子。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覃女士回忆,过程中,对方称在澳洲堪培拉也有实体公司,且认识澳洲合作商家。她向对方介绍了自己的投资计划,同时表达想亲赴澳洲考察的意向。
“做生意,我肯定是要去现场看看,了解一下才放心。”她说。
经协商,卢某同意帮覃女士安排赴澳商业考察项目,但需支付3万元作为“赴澳考察保证金”。
双方签署的商业合同(图片来源:供图)
“他一开始找我要6万,我说我没有这么多现金,他就说押3万也行,押完才能办理手续。”她说。
随后,双方就此签署了一份“商业合同书”,其中明确注明,“考察前乙方(覃女士)交付甲方(卢某)叁万元人民币作为赴澳考察保证金,以便于乙方顺利获取其赴澳大利亚的商务签证。”
双方签署的商业合同(图片来源:供图)
不过,若乙方无合作意向,“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__%作为风险担保金,其余金额返还甲方”,这一条款中,未填写百分比数字。
至于该栏为何空白,覃女士说,“因为是他妈介绍的,他当时就说,你放心吧,如果回来没有合作,我会全部退回给你的。”
走马观花“商务考察”?“门都没进去”
合约签订后,卢某公司协助覃女士准备签证所需英文材料。不过,申签和机票等赴澳费用均由覃女士自行办理和支付。
同年9月,她成功获签澳洲商务访客签证,可在3年内多次往返,每次最长停留不超过3个月。
覃女士的澳洲签证(图片来源:供图)
该签证要求持有者除商务访客活动外,禁止在澳洲工作,且参加学习和培训不得超过3个月。
澳移民局对两项限制的官方解释(图片来源:澳洲内政部官网)
10月,覃女士飞抵堪培拉,开启为期2周的商务考察之旅。由于卢某之母在当地居住,她称应邀借宿,支付了300多澳元费用,不包餐食。
堪培拉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据她回忆,抵澳第一周,卢某并未有任何行程安排,直到第二周,才带她去堪培拉的公司参观。
公司待了约有大半天,其间对方只用电脑从网上调出一些红酒厂商的图片展示给她看,并称“这些都可以合作”。
示意图(图片来源:供图)
“都没有现场考察,看个图片怎么合作呢?我就要求去现场,他也答应了。”她说。
覃女士想做红酒和石材生意。几日后,卢某驾车带着她,先后去了酒庄和墓地。
“就在门口经过一下,绕一下,进都没进去,一个合伙人和业务都没有介绍。”她说。
¥10万变身子公司?签约才介绍业务
据覃女士回忆,商务考察期间,卢某一直向她介绍另一份子公司的合作合同。
该合同大意是指,假设双方达成协议后,覃女士的公司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授权费,成为X友的子公司。合作期间,X友也会向覃女士介绍业务和贸易往来合作。
X友子公司合同(图片来源:供图)
一旦业务促成,X友将按约定百分比从中抽取利润分成。
时隔久远,覃女士只记得对方要求的授权费是¥10万人民币,而具体利润分成已记不清。
X友子公司合同(图片来源:供图)
覃女士心生质疑,“什么客户都没见到,就看几张图,外面遛一圈,怎么签?”
但对方表示,只有签了合同,才会将业务介绍给她。
“他要找不到合作人,那不就是直接拿我10万块钱么?”覃女士说。
此外,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只提及了乙方的违约处罚,只字未提甲方违约的对应措施。
X友子公司合同(图片来源:供图)
直到覃女士结束商务考察回国,对方仍持续询问“子公司合同”何时能签,并表示可提供更多的合作资料,但均被她否决了。
“我说不用看了,这个合作不合适。”她说,“结果我一提出退钱,他就不吭声了。”
生意不成喜获爱情,被质疑赴澳“目的不纯”
临行前,覃女士去附近的商场逛街,想买一些归国礼品带回送人,意外在Aldi超市遇到了一名澳洲人。对方前来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二人就此相识,互留了手机号。
当晚,该男子发短息同她聊天,得知双方都处单身状态。于是男子便邀覃女士出游,带她去看她最想见的袋鼠。俩人相聊甚欢,相互留下好感。
没过几日她就离开了澳洲,但两人依旧保持着异地联系。她曾于1年后再次赴澳与之相处了2个月,直到2017年,覃女士来澳与之结婚。
从2015年至2017年的两年间,覃女士尝试找卢某要回最初的¥3万保证金,但对方未予理会。
联系其母,后者先表示她儿子没有钱,经济状况很困难,要多给他些时间,之后又称只能退一半保证金。
“我脸皮薄,不好意思一直要,但等了一段时间,还是一分没给。”她说。“后来我母亲摔断腿,我又找他要钱,结果他说要把我告到移民局。”
覃女士和卢某微信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卢某在微信中提及以下内容:首先,此笔保证金用于使用公司资源和澳洲政府关系;其次,覃女士赴澳是由澳贸委担保;再次,认为覃女士假借合作为由,赴澳目的不纯。
覃女士和卢某微信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他称,覃女士单方面取消合约,无法向官员交代;还有,她违规邀人组团旅游;最后,会将她的上述行为上报移民局和澳贸委,要求追查。
覃女士和卢某微信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他还在信息的最后强调,“我们现在明确的告诉你,你这个投资已经用在了我们平台的资源和关系上了,再加上你过来的考察,现在你单方面结束合作,钱一分不可能退。”
覃女士和卢某微信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并表示,以后不会对此再做回应,警告她做好被调查的准备。
覃女士和卢某微信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之后,她在丈夫的陪同下去了卢某的公司。她称,对方告知,“你要再来到公司,威胁我,我就去找澳贸委、移民局。”
覃女士和卢某微信记录(图片来源:供图)
由于当时正在申请澳洲永居签证,朋友都劝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特别是丈夫不想让她离开,所以覃女士并未追究。
“我们当时也不懂,一听移民局就有点担心,一直不敢出声,老公也说移民局调查比较麻烦。”她说。
澳贸委收“关系费”?不向个人发邀请函
尽管覃女士现已获得永居身份,但她思前想后,仍对此事耿耿于怀,难以服气。她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倍感委屈。
丈夫也鼓励她再次追讨这笔钱,她还担心这可能是个假借海外考察的骗局,无论如何希望警醒他人。
示意图(图片来源:供图)
而对于卢某微信中提及的内容,她认为与事实不符。首先,她确实抱着做生意的态度来澳的,但是对方并未提供实质性的考察和合作,难以继续;其次,她总共赴澳两次,一次2周,另一次2个月,均在签证允许的范围内,未进行任何违规行为;再次,所谓组团,是她结婚的时候亲戚前来参加婚礼。
此外,对于“关系费”,她也一直存疑,她想了解申请商业考察是否需要给澳贸委或者政府钱才可以?无论合作与否,是否钱都无法退回?当初她申请签证时,到底是由哪一方发的考察邀请函?
在致电另一方当事人之前,今日澳洲App记者先就如何申请商务访客签证,咨询了星汉留学移民机构的负责人Shane Liu。
澳贸委官网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他介绍说,覃女士的签证归属于访客签证(600类别),申请手续基本同普通访客签证一样。但鉴于她参与商务活动,额外需要商业组织方出具一份邀请函。而在澳洲正规注册、具有ABN的公司均可开具此邀请函。
记者联系到澳贸委驻广州办事处的资深投资经理Ren女士,她表示,澳贸委不会向个人发送商务邀请函,具体签证申请方式建议参考澳洲移民局的要求。
“她为了私事利用我们公司”
针对覃女士的事情,今日澳洲App记者联系到卢某本人,他对此事也做出回应。
1. 合同中为何退款比例是空白?
他表示,虽然当初是他和覃女士谈的业务,但最终签署合约是由公司另一位员工办理,对其“留白”做法并不满意。
因为双方当时对此内容存在争议,公司方认为只有确定合作意向才帮忙办理,否则不退,但覃女士认为只要无法达成合作就可退,“我们怀疑她是不是就想靠我们公司过来。”
2. 到底是哪方开具的邀请函?
他称,“公司通过澳贸委的关系开具的邀请函,因为我们对她说的项目挺上心的、蛮有兴趣,特意跟澳贸委申请,通过澳贸委的关系将她批过来,她以前就被拒签过两次了。”
3. ¥3万是保证金还是服务费?
他解释称,“这笔钱是作为合作的保证金,就是为了确保她有真实意向要来考察,因为我们要用到政府的一些关系。但她的目的是过来找伴侣,为自己的私事,那就不退了,因为就是为了合作才签署的。”
“在澳洲的人工费很高,这个保证金费用真的很少,我们要帮她准备签证材料、要担保、准备考察、还要通过关系安排住宿,这个涵盖公司的运营人工费用都不够的,我们还要为她提出的需求做准备,收保证金就是为了以后更远的项目。”
4. 抵澳后的考察了什么项目?
他说,“主要是地产类的项目,还有一些红酒的产品项目。带她实地考察了,也对接了几个客户。我们第一周带她看了几个项目,后续还安排带她去考察、对接的。”
但记者问及难道不是他本人带领考察时,对方并未对此直面回复,只称“带她见了一些相关项目的合作人。”
对于对方未见到合作人的表述,他表示,“那就没法说了。”
5. 如果考察后确实无合作意向是否退款?
他表示,“主要就是之后,她不是为了合作,为了私事利用我们公司,因为她结识了伴侣,之后就很少跟我们联系,办她的事情了。当然她合理合法的回去了,但就跟我们说要退款。”
6. 不考虑其他因素,是否可退?
“但是我们花了大量的经历,而且问题是,我们有一些项目是可行的。她的目的不是在于这个,整一套流程她都走完了,就去办自己的事情了。我们就有后续的安排,她就不再参与了,我觉得这是违反我们的条约的,这就是为什么(不退)。”
“而且半年后才提出退款,我们整一个流程都走完了,后续还推荐项目,发她资料,跟进她,但没有后续了。”
结合对方回答的内容,记者追问若考察者走完全部流程后,最终还是决定不合作,该笔保证金是不是也不会退,其实该笔金额就是服务费时,后者表示,“对的。”
覃女士对于卢某的上述回答均不赞同,她认为,“看在认识的份上才合作,结果误入了圈套。”
对于此类商务考察纠纷,您怎么看?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记者 瑞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