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给予强奸犯留校察看处分 别的大学会如何处理?(组图)
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给予强奸犯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新闻引发舆论争议。按照浙大的校纪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经观察者网查询后发现,中国各大高校对于刑事犯罪的学生是否应该予以开除,有着不同的规定。
浙江大学: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都有可能
现行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于官网。
在该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中写明,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将分别给予处分。
其中,第三款提到,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图自浙江大学官网
从条文来看,若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又被宣告缓刑的,学校将在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这两种处分中进行二选一,但并未说明具体选择的标准。而若学生一旦被判有期徒刑而没有缓刑,根据浙大的条文,应该给予的是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开除学籍处分。
再看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官网发布的题为《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的文件内容,浙大给予努XX留校察看的处分符合该校的规定。
后续若引发“争议”,其实应该是针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内容是否合理,又或是浙大在选择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两种惩处时究竟遵循何种原则而展开的。
图自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官网
清华大学: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责的,必开除学籍
《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最新版本经2018至2019学年度第13次校务会议第四次修订。
在该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中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或者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或者虽构成刑事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图自清华大学官网
请注意,这条规定中有一点容易被混淆,“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并不等同于“虽构成刑事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若努XX是清华大学的学生,依据该校规定,其因犯罪行为所受到校方的处理结果将会是开除学籍的处分。
北京大学: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最新版本经2017年6月13日第92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在该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中写道,学生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不同处理:
图自北京大学官网
其中,第二款规定,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因此,若努XX是北京大学的学生,依据该校规定,其因犯罪行为所受到校方的处理结果将是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复旦大学:受到刑事处罚的,必开除学籍
《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最新版本经2019年7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修正并审议通过。
在该条例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处理的,依照规定将给予处分。
图自复旦大学信息公开网
其中,第一款提到,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也就是说,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论是否宣告缓刑,该名学生都会被开除学籍。若努XX是复旦大学的学生,他将会被开除学籍。
上海交通大学:构成刑事犯罪的予以开除学籍
现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于2019年9月7日发布于官网。
在该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中写明: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但因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构成刑事犯罪,且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表现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图自上海交通大学官网
根据努XX犯有强奸罪的事实,显然不符合上海交大规定中的例外情况。因此,若努XX是上海交大的学生,他将会被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