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忍了!90岁老邻居当离婚证人,开条件要40岁人妻“陪我睡”(图)
新北市一名40多岁人妻,因要与丈夫离婚,于是找了从小看她长大、关系相当亲近的90岁邻居陈姓老翁当见证人,不过老翁竟大胆要求当证人唯一的要求,必须与她发生关系,没想到人妻为了离婚真的答应了,但事后提出强制性交罪告诉。
▲新北市一名40多岁人妻为离婚,答应从小看她长大的近90岁老翁性要求。示意图,非当事人。(示意图/网络)
据了解,40多岁的人妻与年近90岁的陈姓老翁为邻居,从小看她长大、结婚生子,人妻也将老翁当成尊敬长辈看待,因此人妻婚姻不顺时,都会找老翁抒发心情,甚至向丈夫离婚时,也请陈姓老翁当离婚证人,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人妻指控,请老翁当离婚鉴证人时,对方竟要求「如果不与我发生性关系,我就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因无法再跟丈夫生活,且找不到其他人帮助,于是人妻硬着头皮答应对方要求,到新北市「香宁旅店」,被迫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但事后人妻为想越不对劲,提出强制性交罪告诉。
陈姓老翁到案坦言与人妻发生性关系,但宣称无胁迫、为被对方意愿,更爆2人完事后,还与夫妻俩到餐厅用餐,直言若是违背对方意愿,怎么可能还会一起去吃饭。
对此,检警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人妻与老翁一起进出旅馆,过程间人妻无任何异常举动,且从人妻的验伤诊断书,仅有处女膜有裂伤,全身、四肢并无任何明显外伤,且2人发生关系后,确实与人妻的丈夫一起去餐厅用餐,加上过程人妻都无求救与逃离,显然违背常理,因此认为陈姓老翁事证不足,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