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案:一审判囚4年 二审否认性侵作无罪答辩(组图)
台湾知名导演「豆导」钮承泽被控性侵电影剧组女工作人员,早前一审遭判囚4年。经上诉,二审周三(14日)开庭,钮承泽庭上否认性侵,作无罪答辩。
案件于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周三第二次开庭,原拟传唤证人诘问,惟证人未出庭,预计下次开庭续传唤证人。至于否认性侵的钮承泽庭外面对媒体提问时,则选择低调不回应。
钮承泽被控2018年10月间认识刚加入剧组的被害女子,之后于同年11月23日要求剧组林姓主管带她到自己住处参加私人聚会。当晚9时许,为制造钮承泽与被害女子独处机会,林姓主管独自离开,钮见屋内仅剩他们二人,于是在聊天后乘机性侵得逞。
钮承泽一审期间辩称,他以为受害者对自己有好感,并无违反对方意愿,不过法官经讯问女方友人、剧组人员等,认定双方案发前并没存在任何男女好感情愫,且钮知道对方当日与平时无异,不可能误认其对他有好感,加上受害者当日以紧闭双唇、闪躲、推阻等方式拒绝,可见钮承泽的辩解与事实不符,不足采信。另钮男辩称自己当晚酒醉「断片」,法官亦不予采信。
钮承泽曾执导多部著名作品,获得国际奖项肯定。(视觉中国)
一审合议庭指,钮承泽身为知名导演却利用媒体形塑与受害者存有男女情愫,且试图借和解书内容暗指女方案发时主动献身,欠缺性别平权意识,难认有悔悟之心。最终,一审于今年4月宣判,考量钮承泽尚有母亲需抚养,且已与受害者达成和解等因素,判其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