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母推12岁女儿下海 男友、前男友都有份还“3P”(图)
台湾云林县一名妇人不仅强逼12岁女儿,与70多岁老翁性交易,还要女儿和男友与自己大玩脱衣扑克牌「3P」,连妇人的前男友,也是女儿的义父,竟也侵犯女儿7次。二审台南高分院判决妇人10年5月有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日前驳回,全案定谳。
根据判决,妇人于2017年起,以家中经济困顿缺钱为由,和一70多岁林姓老翁谈定性交易,却是骑着车子载着12岁读国中的女儿,到老翁住处后离开,任由老翁对女儿性侵得逞,完事后老翁拿2000元现金,要少女转交给妇人。离谱的是,2019年4月间,妇人又把女儿送到老翁住处,代价同样是2000元。
不仅如此,妇人趁与男友、女儿玩扑克牌,约定输的人要脱衣服,待女儿输到全身衣物脱光,妇人要女儿与男友一起大搞「3P」,甚至妇人的前男友也与女儿发生过7次性关系。
二审台南高分院认为,做母亲的虽然和女儿、女儿的监护人阿嬷达成和解,但侦办期间否认犯罪,直到起诉才认罪,又未能善尽保护教养的责任,推未成年女儿入火坑,因此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将妇人判处10年5月有期徒刑。
妇人不服,上诉三审,不过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至于和妇人女儿发生性关系的老翁,则被判8年6月有期徒刑,妇人的男友判刑1年8月,妇人的前男友则是判刑3年3月,全部定谳。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