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幼女被性侵下体破裂:素媛案强奸犯出狱后,悲剧在中国继续上演(组图)
这段时间关于“素媛案”强奸犯出狱的消息让我们不寒而栗,这个话题虽然很沉重,但我们不得不去面对。
今天,癫子想和你深入地来聊一聊“未成年性侵”这个话题。写这篇文章,很累,也很痛苦,但,这是作为一个自媒体人,能为这个社会做的一点点贡献。
2008年12月11日在京畿道安山市檀园区,赵斗淳将当时年仅8岁的女受害人娜英带到了附近一家教堂,并对其实施强奸。
期间,赵还对娜英不断进行殴打,致使其多处骨折,骨盆受损,内脏破裂,大小肠外流,80%的生殖系统和肛门永久破损,下半身终生残疾。
女孩需要重建人工肛门,一生需携带尿袋。案发当时,赵斗淳已身付17次前科,包括性侵和伤害致死。宣判后,4000万韩国民众请愿、抗议、集会游行,希望能够将赵斗淳判处死刑。彼时的韩国总统李明博为此下跪道歉。2013年,该案被改编为电影《素媛》,也被称为“素媛案”。12年后,此声不止。
“赵斗淳死刑”“赵斗淳下地狱”……12月12日,南韩强奸犯赵斗淳刑满释放,监狱和赵斗淳家外,均聚集了不少南韩民众示威。
有人躺在监狱外的马路上,企图阻止接载赵斗淳的车辆驶离,有愤怒民众冲上车顶,对其所在车辆进行一顿猛踩,用锐器砸破车窗玻璃;
在他家门前,民众向其扔掷鸡蛋,更有甚者,绕到楼后,试图关掉燃气,阻止赵斗淳一家做饭吃。
当赵斗淳回到住处后,仍有大量民众不愿散去,高喊“以死谢罪”“判其死刑”“化学阉割”…….有直播者拍到,赵斗淳家的窗户在熄灯之后,用电筒照射楼下的聚集群众。
▲ 赵斗淳出狱,民众激动时爬上车
这几天,赵斗淳同样也成为了中国网络上的热搜词汇之一。
除了因为大家真情实意的关心事件进展之外,也因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网红刑法老师罗翔一条关于“中国版素媛案”的微博。
2013年,郭玉驰性侵云南4岁幼女至其下体破裂。
一审被判5年。
二审被判8年。
可就在2018年,郭玉驰因大幅减刑成功出狱。
网友骂着韩国的赵斗淳,然而这件发生在大家周围的惨案,却几乎无人知晓。
甚至网络上几乎找不到关于他的信息和照片。
郭玉驰,出生在1963年7月7日。
郭玉驰的工作简历很优秀。
大学毕业,公务员,案发之前,他还是云南省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人大代表。
他的人生本可以有很多路去选择,可他选择了最让人唾弃的那条。
2013年8月24日晚上9点30分,在大关县人民政府20米处,郭玉驰看到了一名在自家理发店门口独自玩耍的4岁女童小雨。
50岁的郭玉驰心生歹念。看四下无人,他把小雨带回了自己家,并最终实施性侵。
这段新闻,每个细节听上去都异常恐怖。
政府门前。家人眼皮底下。
女孩就这样消失。抱走她的,竟然是在当地有些声望、经常出现在政府新闻里的领导。
四岁的小雨讲出了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叔叔把我放在床上,用东西整我的屁股。”
根据她的证词,法医对她的身体进行了一系列的检查,并从她的阴道、肛门提取出了一些异常的分泌物。
处女膜完好。阴道口有破裂和出血。
即便分泌物DNA暂时没有出结果,大家也确定了这件事的严重性:有人性侵了4岁的小雨。
8月29日下午14点,在当地县公安局,小雨在7位男性成年人中,准确指出了郭玉驰是那个伤害她的叔叔。
至此,郭玉驰成为了云南4岁女童性侵案最重要的嫌疑人。
50岁的人大代表性侵4岁女童。
新闻报道之后,引发了舆论强烈的震动。
受害人的人生刚刚开始。
可从她被陌生叔叔抱起的那个瞬间,她的人生便踏上了完全不同的一条旅途。
可当地法院的判决让他们愤怒。
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小区监控等资料证据,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且奸淫未满十四岁幼女应从重处罚。
但被告人郭玉驰归案后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应综合全案情节予以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同样,小雨父母要求郭玉驰支付85万赔偿金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此,法院的解释是: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情况,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女儿被伤害的如此之深,一家人生活尽毁,而伤害了他们的人只需监狱服刑5年。
于是,小雨的父母向邵通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书》。
2013年12月6日,大关县法院对案件再审做出了判决。
国家工作人员郭玉驰,强抢并强奸幼女的行为极其恶劣,大关县法院公开宣判:郭玉驰5年有期徒刑变更为8年。
再加上郭玉驰庭外就民事赔偿部分以15万元与小雨一家人达成了和解。
就此,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似乎有了一个最终的结果。
直到7年后。
因为韩国“素媛案”的赵斗淳新闻再度刷屏,有人记起了这件案子。
网友震惊的发现,原来在大家骂着赵斗淳应该去死的时候,中国的赵斗淳已经悄然减刑出狱了。
不是一次减刑,
是三次。
2015年,因认罪悔罪,积极改造,郭玉驰被减刑十一个月。
2016年,郭玉驰再次以同样的理由,被减刑一年。
2018年,再次减刑九个月。
于是,2018年底,服刑了五年的郭玉驰出狱了。这样算来,结果似乎和一审判决没有什么不同。
相对于他给小雨留下的难以忘却的创伤,他只受到了小小的惩罚而已。
可是小雨呢?她健康长大的机会又有谁能补偿给她呢?甚至,她原本无忧幸福的生活,凭什么要被一个恶魔去改变呢?
如果非要谈论公平,她的公平又在哪里?强奸犯可以出狱,可以减刑,可是孩子们呢?
算起来,现在的小雨已经11岁了。
不知道这一家人去了哪里,长大的女孩是否或多或少找回了一点属于她的快乐。
只是但愿小雨想起夏天的时候,能想到的是湿热的风,甜甜的冰淇淋和西瓜,肆意飘动的裙摆。
而不是那天被从家门口抓走后的那场噩梦……
而之所以这次郭玉驰性侵案再次引起讨论,除了因为郭玉驰本身的恶,究竟应该怎样“从重”对性侵儿童的罪犯进行惩罚更应该是我们,尤其是司法部门反思的问题。
事实上,“素媛案”并非是个例。不得不正视的是,未成年人性侵是早已屡见不鲜的社会事件和话题。
2018年10月,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的10岁女孩燕子,在帮家人卖完百香果后,被29岁的杨光毅强行扛上山。
先行将挣扎的燕子掐晕后强奸后,又刺破其眼珠将其杀害,同时拿走她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
杨光毅因为强奸罪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因有自首情节被改判死缓。此后最高院阅卷提审,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
2020年12月15日上午,该案在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未当庭宣判。
“被告杨光毅没什么悔意,但在最后供述的时候有个比划枪毙自己的动作,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
据《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统计,2019年,我国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累计有301起,受害儿童逾807人。
同时有专家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隐案比例为1:7。
幸运的是,近年来,针对性侵害案件的各国法律条文也在逐步完善。2010年,波兰成为第一个化学阉割的国家,通过注射药物来减少男性体内的荷尔蒙。
2012年,韩国国会通过《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成为亚洲第一个对儿童性侵犯罪者进行阉割的国家。2019年上半年,针对性犯罪者的“赵斗淳法”也已落实。
2016年,印尼开始对性侵儿童者强制执行化学阉割,西班牙会使用电子脚镣监控家暴实施者。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亦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该意见也明确了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同时,对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社会在发展,法律和制度在完善,我们也许很难让这个世界从此没有变态和禽兽,但我希望,尽我们的力量,让每一个变态和禽兽得到应有的惩罚。
没有约束,人间也会变成炼狱。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没有人能独善其身。社会呈现一个什么模样,都是我们一言一行的反馈。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更不能助纣为虐。不要默许别人成为杀人凶手。更不要让自己成为罪恶的帮凶。我们应该成为天上的星星,发出虽然微弱的光,聚在一起,却也能照亮夜空。癫子相信,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们,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