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特勤私烟案华航协同运私烟挨罚6百万 提告败诉(图)
国安特勤私烟案,桃园市政府认为中华航空明知国安局少校吴宗宪在专机上购买9797条私烟,竟协同吴将未税烟品装至货车后运输至课税区,违反烟酒管理法裁罚600万元。华航不服提告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无误,今判华航败诉,可上诉。
前年7月22日,最高领导人蔡英文结束12天「自由民主永续之旅」返台,调查局以找关务署以行政检查方式,拦查国安局官员随团走私近千条烟品,创桃园机场夹带走私烟最大数量纪录。
桃园市政府以购买人(即利用最高领导人出访礼遇通关而大量购买未税烟品,并以国安人员吴宗宪为连络人的买方)于2019年7月11日在华航专机上刷卡购入9797条烟品。
华航明知吴欲将在机上及保税仓库免税烟品于管制区装载货车后运输至课税区,竟基于与吴男共同实施运输私烟犯意联络,于前年7月22日最高领导人专机返国时,由华航将机上烟品与自保税仓库运至机边9200条烟品。
协同吴男实施在管制区装载未税烟品至货车后运输至课税区,违反烟酒管理法第46条第1项规定。桃园市政府审认成立运输私烟违章行为,并因查获物现值1262万2600元,已超过法定裁罚上限600万元,裁处罚锾600万元。
华航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指出,其中9200条是已存入保税仓库进口烟品,实际上虽已进入国境,但仍处于保税状态,该货物由保税区载运至课税区仍须报关,与一般进口货物相同,应依一般进口程序办理。
吴为随总统专机返国入境旅客,并非取得许可执照烟酒进口业者,未填具进口报单向海关申报通关,即将逾法定公告免税数量烟品由「保税区」载运至「课税区」,属烟酒管理法所称「输入」行为,该「未依烟酒管理法取得许可执照而输入烟酒」,即属私烟。
华航明知出售的烟品条数已逾专机全机搭载乘客携带自用免税数量上限,及吴是利用国宾礼遇通关方式,驾车进入管制区内载运行李出关机会,一并将非装载在机上销售的未税烟品放置在行李货车内载运至「课税区」。
违反免税烟品携带入境相关法令,仍为增加华航营收,且华航与吴有共同实施运输私烟的犯意联络。华航所属职员的行为,就吴男得运输私烟具关键性地位,而有各自实施一部分行为,并相互利用其他人行为,共同完成「分工」情事甚明。
依行政罚法规定,华航职员共同实施运输私烟的故意,即推定为华航的故意。依烟酒管理法规定,应处查获物查获时现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锾,最高以600万元为限。
烟品查获时现值超过50万元,如按查获现值1倍裁罚,即已大于最高罚锾600万元,故纵使认为烟品其中597条是旅客于机上购买,属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烟酒入境超过免税数量,未依规定向海关申报的问题,而无烟酒管理法第46条第1项规定适用。
但将此部分数量烟品现值从查获现值中予以扣除后,其余自保税仓库出仓的9200条烟品查获现值的1倍也同样大于最高罚锾600万元,因此并不影响原处分裁处600万元罚锾的合法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