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中李宇轩返港后一星期仍下落不明(图)
12 港人案中8 人从中国内地刑满移交香港后刚届满一星期,其中“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至今下落未明,家属无从知悉下落,其妹妹近日对传媒表示,从没有想过哥哥返港后“人间蒸发”,情况极不寻常。关注团体则呼吁港府,应确保被拘留者能与家属、律师及医生见面,防止酷刑发生。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去年裁定12 港人案中其中8 人偷越边境罪罪成,判监7个月及罚款1万元,他们8人于上星期一(22日)刑满,即日移送返港。 8人当中的李宇轩在过去一星期的下落,无从得知。惩教署及警方均未向家属交代其位置,当局并称李宇轩拒绝家属安排的律师协助。
李宇轩妹妹Beatrice日前接受香港传媒“立场新闻”访问时透露,李宇轩早于在深圳被关押时寄予家属的信件中已经表明,希望回港后向家人报平安,并希望家属在香港安排律师,但目前下落不明的情况可疑及不寻常。她指出,没有想过李宇轩回港后,其境况如同在中国内地一样。
李宇轩妹妹在访问中指出,家属委派了律师与李宇轩见面,但当局却转告李宇轩表示不需要律师。她批评,香港政府至今仍拒绝透露李宇轩由那一个部门看管,各部门亦不断卸责,期望当局尽快交代。
“12港人关注组”于27日(星期六)在脸书上表示,李宇轩亲友连日来多次向惩教署查询,但荔枝角收押所及惩教总部均回覆“没有此人”,其后再向赤柱监狱询问,也表明没有此人的资料或不在此处。
关注组表示,由于惩教署多次否认李宇轩在其看管下,亲友现合理怀疑当局并未按照法庭指示将李宇轩移交惩教署看管,希望当局立即澄清李宇轩现身在何处,是否在惩教、警方或其他部门看管之下。
惩教署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不会评论个别个案,重申如有新收纳的在囚人士,署方会按照既定程序,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协助通知亲友所在的羁押地点。惩教署称,如在囚人士拒绝向任何人透露其羁押地点,署方会按照其意愿处理。
警方则表示,李宇轩目前正被还押,3 月31 日再提堂,暂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项“串谋协助罪犯”及一项“无牌管有弹药”。警方指,所有被捕人士均受法律保障,警方尊重被捕人权利,会向他们发出羁留人士通知书,全面向他们解释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要求与律师会面及通知亲友等,警方会按照被捕人意愿安排,但不评论李宇轩是否曾向警方提出有关要求。
港人组织“民权观察”批评,根据《伊斯坦堡议定书》,香港政府应限制使用禁止与外界接触的拘留方式,确保被拘留者能与家属、律师及医生见面,防止酷刑发生。该组织表示,《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订明,在囚人士有权即时知会家属自身被收监、被移送或其他严重事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