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眼睛!40名长腿美模在迪拜阳台全裸拍照被捕,或入狱6个月(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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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BBC和Daily Mail报道,这两天,一段“10多名女子在阳台拍裸照“的辣眼视频在阿联酋的社交媒体上火了。
视频中,10多名女子一丝不挂,倚靠栏杆、搔首弄姿。
周围邻居看到这一幕都惊呆了,纷纷打电话报警。
目前,所有涉事者都将面临6个月的牢狱之灾和5000迪拉姆的罚款。
这件事虽然令人震惊,但看看过往的案例,我们发现这类事件早已屡见不鲜。
01
40名女模特阳台拍裸照面临刑罚
据Daily Mail 4月5日报道,上周六(4月3日),一段视频在阿联酋的社交媒体上火了。
这段视频显示,光天化日下,10多名白人女孩,竟然一丝不挂地站在迪拜高档码头区的一个阳台上,
扶着栏杆,搔首弄姿。
旁边还有一名身穿绿色衣服的男子端着相机肆意地拍摄他们。
随后,几张房间内部的照片流出,也是这十几名白人女孩,
有站在阳台上的,
也有坐在沙发上的,同样都是一丝不挂。
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们看到这一幕都震惊了,将拍摄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上,还有看不下去的邻居报了警,很快,警方找到了他们,并逮捕了所有人。
迪拜警方发现,真正的参与者不止十几人,而是40人。
其中有8人来自俄罗斯、11人来自乌克兰,其余来自白俄罗斯和摩尔多瓦,年龄均在十几至二十几岁之间。
据Daily Mail报道,这些人的职业大部分是模特,不少人在ins上都小有名气。
例如,20多岁的乌克兰的模特Yana和Diana,她们以往发布的照片上都显示了自己独特的纹身,很容易让人从曝光视频中辨认出来。
(乌克兰模特Yana原本是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因很难在自己的领域找到工作,先后在咖啡馆、餐厅、酿酒厂工作,大约1年前开始做模特。)
(乌克兰模特Diana)
此外,警方还逮捕了一位名叫Alexey Kontsov的33岁俄罗斯商人,据称他就是这次阳台活动的组织者。
不过,他声称自己只是住在附近,过来看热闹的,他仅承认自己拍摄并分享了视频,其他的没有参与。
据警方推测称,这起阳台活动是为一家美国成人网站以色列板块而拍摄。
但是,他们公然裸体、拍照,并在网上传播这些视频的做法,严重触犯了阿联酋的法律。
最终,他们将面临最多6个月的囚禁和5000迪拉姆(约1361美元)的罚款。
02
公共场合拍摄裸照事件屡见不鲜
公共场合拍摄裸照的行为,看似奇葩,但其实近年来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2020年,台湾一位叫做“台中米娜”的女子在网上发布了多组公共场合拍“裸照”的照片。
地点包括台湾的宜家、家乐福、公交站等地,警方表示触犯刑法,面临2年有期徒刑。
2016年,一对情侣在云南大理拍摄大尺度照片,两人不仅全裸出镜,还做出各种夸张、色情的动作和表情,网友纷纷留言让他们“滚出云南”。
2015年,名为“WANIMAL"的摄影师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在故宫博物院内拍摄的裸照。
这位女模特赤身裸体在故宫摆出各种造型,被网友指责“亵渎文物、伤风败俗”。
但她自己表示,也在国外的专业领域平台发表作品,“没有影响到任何人。”
同年,俄罗斯23岁的色情片女演员Aurita在埃及吉萨金字塔及附近狮身人面像前拍摄色情短片,短片中她露出胸部,并且公开和拍摄短片的男性做不雅动作。
这件事令埃及当局及网友十分气愤。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他们的做法,让人模糊了“色情”和“艺术”的边界,但是无疑,大多数都触犯了法律。
03
其他国家如何对待这类事件
不知什么时候起,公共场合拍摄裸体照片成为了一种时尚,有些人认为这体现了“性别解放”,是“艺术”和“自由”,
(针对一些公共场合拍裸照事件的网友评论,source:BBC中文)
但是不可否认,世界上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他们或许有完全不同的信仰和法律,但在对待“公共场合拍摄裸照”这件事上,都表示了“不认可”。
日本:或被判6个月徒刑
据人民网报道,日本《刑法》规定,在神社、寺庙、墓地以及祭祀场所做出“不敬行为”者,可能被判处6个月徒刑、10万日元罚款;《轻犯罪法》规定,在公众场合做出随意暴露身体、或做出令人厌恶的行为,将被处以拘留和罚款处罚。
美国:拍裸照摄影师罚款110万美元
2013年8月,纽约摄影师艾伦·亨森在帝国大厦游客密集的顶层观景台上给一位裸露上身的女子拍摄照片,最终被判110万美元的罚款。
当然,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不同的法律制度。
就纽约州来说,公众场合裸体是违法的。
澳洲:多数情况不合法
澳洲的各个州对于这件事也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公共场合进行不雅裸露,可判处6个月监禁;
在西澳,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
香港、台湾:属刑事犯罪
据人民网报道,根据香港《普通法》,任何人在公众地方猥亵露体,都属于刑事罪行;
台湾《刑法》也指出,“意图供人观览,公然猥亵之行为”,最多可判监一年、罚款3000元新台币。
除此之外,还有人在秘鲁、柬埔寨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做出类似的事情而遭到当地的刑罚。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即使是在思想较为开放的西方,民众自由表达的前提也是不妨碍他人。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尴尬和困扰,就属于侵犯公众利益,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日结语
对于公共场合拍摄裸照这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出于“艺术”、
也是“个人自由”,有人觉得这种行为令人不齿。
你是怎么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