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了全部积蓄!”悉尼华女买妓院,竟被警方赶出店!卖家:“她制造舆论把我搞臭,我不怕”(组图)
生意买卖在澳洲原本稀松平常,但悉尼华裔潘女士从多年老友手中买下一间妓院后,最终却落得被警员“扫地出门”的下场。
“我搭上了全部积蓄,”她说,“这太没道德底线了。”
$10万买妓院,“想好好经营几年养老”
去年10月,从事窗帘安装的潘女士攒下一笔积蓄后,准备买个生意经营。
认识十多年的好友P某告诉她,正打算出售位于堪培拉的一间妓院。
潘女士得知,这家店已经开了22年。“我看他平时投资了很多房产,应该是赚了很多钱,我也想好好经营几年养老。”
她告诉记者,虽然对这行一窍不通,但对方承诺会给予帮助。
“他说,‘你放心,我都做了几十年了,每个月赚几万块。你有任何需要,我都会帮你’。”
听闻此言,加上多年交情,她最终下了决心。
在现金预付了$10万转让款和$1万澳元房租后,双方于11月1日正式交接。
收据(图片来源:供图)
记者在这份手写的“生意买卖合约”上看到,甲方为P某,乙方为潘女士。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自2020年11月1日起,将生意转让给乙方经营,价格为10万澳元。
合同规定,“甲方将尽力帮助乙方办理租约、电、煤气、电话、上网、牌照各项转名手续。”
生意买卖合约(图片来源:供图)
“甲方保证介绍房东同乙方签订新租约,如果房东不同意,那么只好甲方同房东签续约。如果万一上述两方案都行不通,则甲方将乙方分期所付之转让款项退还乙方。”
帮忙收钱?“一分钱没给过我”
令潘女士始料不及的是,接手生意后,随着经营的展开,一些问题开始陆续冒出。
她告诉记者,P某未将店内刷卡机等设备转名,导致顾客上门消费后,刷卡到账的钱均转入P某账户。
她告知,直到12月,对方和女友还在店里帮忙收钱。“我开始还挺感激的,以为他们在尽力帮助我。”但她称,这些钱他们并未交付。
“一分钱没给过我。”她认为合同已规定11月1日转让,那么店内的利润应该是她的。但对方却表示,钱是他们帮忙的“人工费”。
潘女士认为,双方并未说清楚,“他们只是说帮忙,没说收钱啊。大家都这么熟了,都是靠一个信任度,怎么能这样呢?”
她告知记者,经营下来,她发现店内营收并未像P某说的那样“每个月赚几万块”。
“每月也就几千,还都被他拿走了。”
店的租约、网络、刷卡机等设备也迟迟没更名。“一点保障也没有。催他们也不给换,经常打电话也不接。”
“我感觉被人骗了,做生意没人这么做的。”无奈之下,潘于今年2月申请了一个新的刷卡机,这才暂时有了一定的营收。
“说我私闯别人的店,当时就懵了”
潘女士告诉记者,P某一直未能帮其将店铺租房合同转名,这让她很没安全感。
她一直按时交租至今年4月。忍无可忍之后,她告知P某,“必须转租(房屋合同转名),什么时候转租约,我什么时候交租’。”
双方在稍后4月22日的面谈中爆发争执,不欢而散。令她始料不及的是,P离开后报警,警方傍晚登门,“说我私闯别人的店,我当时懵了。”
因租约和设备都在P某名下,警员限定潘女士5分钟内离开。尽管尝试出示生意转让合同,也未能改变局面。
“合同都是中文的,给他们看,他们看不懂。”潘女士气急之下拒绝离开,按她的说法是,“和警察有一些冲撞,他们把我推到地上。”
最终,她只能被迫离店,次日方获许拿回个人物品。
就在她准备诉诸公堂之际,听闻P已准备把店转卖给其他人。
“太没德底线了,怎么能这样子?”她说,“我们有生意买卖合约在先,我搭上了全部积蓄,他却要转卖给别人?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她是制造舆论把我搞臭,但我不怕”
听完潘女士讲述后,今日澳洲App记者致电卖方P某,就其所言予以核实。
P对记者说,“我和她是商业纠纷,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由法庭判决这是没问题的。我跟你没什么好谈的,跟你无关。”
“随便你怎么报道,我不害怕的。”
当记者询问,是否已收取潘女士的$10万转让费,对方称,“这个我不想跟你透露,是一个商业问题。”
他说,“她这个人没什么法制观念,也没有商业头脑,不遵守游戏规则,没有合约精神。”
“我有证据,也有合约,上了法庭看吧。澳洲是法治社会,按照法律解决。她要让媒体给我施压,我不怕的,如果不符合事实,我还要告她诽谤。”
P稍后承认,和潘女士是多年的好友关系。“是她没有遵守承诺,是她违反协议,不然我不会这样。”
被追问违反协议的具体事项时,P某称,“最后房租都不交,那我能怎么办呢?只能报警叫她走。”
对于潘女士说的“P未转租房合同”,他表示“不是这样的”,但却不愿多说,只表示,“到了法庭,由法官来判。”
P称,“做人是第一位的,这个行业我不用讲的,人家都知道我是什么人。”
他拒绝向记者置评。“你不要上当,她是制造舆论把我搞臭,但我不怕。”
“我对法律很熟悉,我有很好的律师,以前也打过官司,从没输过。”他说。
对于P的回复,潘女士称,“我11月给了10万转让费和1万房租,他就应该开始帮我办所有的手续。半年时间,他什么都没做,怎么叫我违反合约呢?”
“这些收据是事实;他收了我的钱,叫警察把我赶出去也是事实。现在又要转手卖给别人,不是我违反合约,是他做人的道德问题。”
潘女士告诉记者,她已请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有进展将会告知记者。
您认为,在这场生意纠纷中,谁对谁错呢?欢迎留言讨论。
(记者 T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