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搜《苹果》台湾关中天 国安与言论自由如何拿捏(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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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17日,香港警方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为由,进入《苹果日报》大楼搜查,并拘捕五名壹传媒和《苹果日报》高层人士。此事不仅震动香港,更在台湾和国际引发强烈关注,台湾朝野阵营都对港府及中共大肆挞伐,欧盟、美国及英国也对中方表示强烈谴责,香港再度成为中西博弈的风暴中心。
6月17日,香港数百警员进入《苹果日报》大楼搜查。(Getty)
香港警方国安处声称,此行动是因2019年至今,《苹果日报》在实体报章和网上刊登了数十篇中、英文文章,呼吁外国制裁香港及中国,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综观香港民间、台湾和西方对此事的反应,大多集中在抨击港府和中共“打压新闻和言论自由”,认为这是香港警方以“国家安全”之名,行“极权统治”之实云云。
然而平心而论,这种将“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全然对立起来的论调,无疑是欠缺说服力的。港警搜查《苹果》后,香港前特首、大陆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脸书(Facebook)发文指出:“传媒不能凌驾法律,不能违反国家安全,这是普世真理”,更直言“呼吁其他国家制裁自己国家,在世界各地都是叛国罪”,并举出英国情报部门曾强迫《卫报》(The Guardian)将“载有危害国家安全资料”的电脑砸烂、以及澳大利亚警方搜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的先例,不可谓不中肯。但梁振英似乎是全然站在国家的立场发话,而忽略了传媒和吹哨者有时基于公民权利或更大的人民利益,也有权揭露国家不公义之处。
例如,美国前中情局雇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因为揭发美国监控世界的“棱镜计划”而遭到美国政府追捕,至今不得不流亡俄国;澳大利亚记者、“维基解密”创办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则因公开美军在伊拉克扫射平民的视频文件等证据,揭穿了西方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犯下的战争罪行,而成为美英眼中钉,至今仍身陷在英国牢狱中,未来极可能被引渡到美国受审。不论是斯诺登或阿桑奇,都违反了西方国家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但其作为反而彰显了更大的正义。
西方打压新闻和言论自由可谓劣迹斑斑,却指责港府以国安之名扼杀新闻和言论自由,无疑是暴露了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但同时必须指出的是,香港《苹果》亦非正义之师,其呼吁“外国制裁本国”的行为,不但在道德上无法和斯诺登等人相提并论,在西方恐怕也难逃国家法律的追究。
维基解密创办人阿桑奇2019年遭英国警方逮捕后,美国政府就一直寻求将他引渡至美国受审。(Reuters)
另一方面,台湾民进党政府急着声援香港《苹果》,把中共打成“专制极权”,却似乎忘了其底下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前一年才悍然关掉中天新闻台,写下台湾解严后新闻史上罕见的黑暗纪录,这又何尝不是蔡英文政府谋杀新闻自由的最佳明证?
不过值得反思的是,此次港警搜查、拘捕《苹果》五名高层,并冻结其1,800万港元公司资产的措施,固然有防范外部势力在香港兴风作浪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但也不免引起传媒界对于“国安”大帽的戒慎恐惧。港警这次援引的法律为《港区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条文中确实有“不得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规定,港警提出的涉嫌违法证据,则是《苹果》自2019年以来刊登的数十篇文章,指其有呼吁外国制裁香港和中国的内容。
但是,一来《港区国安法》是2020年订立,是否有回溯效力?二来是这些文章可能只是口头呼吁外国制裁,而无付诸实行的能力,那么是否可以因此“以言入罪”?再说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苹果》虽然充斥煽动示威者攻击港府和北京中央政府的文章,但也刊登了香港文化人梁文道反对“揽炒”、批评示威者的评论,可见《苹果》也未必全是一言堂。即使我们同意呼吁外国制裁已经涉嫌违反“里通外国”,那么《苹果》究竟哪些文章属于危害国安,是否附和西方观点来批判政府也有触法之虞,恐怕都需要港府进一步释疑,否则在红线不明确的情形下,难免在传媒界引起寒蝉效应。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左一)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日前遭港警押送至法院应讯。(多维新闻)
港府此番出手整顿《苹果》,可以说是继落实《港区国安法》和香港选制改革后,另一波针对传媒界的行动,这在将香港导回长治久安的局势上确有其必要,但也要小心矫枉过正,尺寸拿捏务必精准。港府在坚定执法之余,更应该厘清法律争议,做好全面性的国安教育,给予传媒和民众适当的言论自由空间,避免香港民间丧失合理的批判和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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