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美竹爆吴亦凡私生活混乱!律师称若存在强奸幼女、轮奸等行为,最高可判死刑(组图)
吴亦凡近日被网红都美竹连环踢爆酒店选妃、涉嫌诱奸未成年女性等事,卷入桃色风暴的他虽已多次透过工作室发出声明澄清,不过仍未能平息风波,除了网友指骂之外,连官媒亦点名批评。
而事件目前两方都已向警方报案,已经进入了司法机关程序,在调查结果还未正式出来之前,网友针对不同的假设性展开讨论,针对大家的好奇心内地媒体就向律师询问,原来强奸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吴亦凡被网红都美竹踢爆桃色丑闻。(视觉中国、都美竹微博图片)
首先大家最关心的是吴亦凡不属于中国籍,属加拿大国籍的他假设一旦涉及刑事犯罪,那中国的法律能够惩治他吗?对此有媒体就向多位律师作出询问,对事件作出了层面上的分析。而根据其律师的响应,只要犯罪事实在中国境内发生,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刑法,绝对不会影响中国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的第6条,分类之‘属地原则’清楚指明,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都美竹在微博发文写明“你的选拔要求都是00后和在高考中的未成年女孩….把女孩们叫去玩酒桌游戏、灌酒…随着从mj到lj,随着单人到多人,我们已经愤怒了。”而mj﹑lj被外界解读为‘迷奸’、‘轮奸’字眼。张新年律师表示,如果都美竹所言属实,吴亦凡明显涉嫌强奸罪,若存在强奸幼女、轮奸等行为,应加重处罚。
根据刑法的第236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都美竹发微博指吴亦凡‘mj’﹑‘lj’,外界解读为‘迷奸’、‘轮奸’字眼。(都美竹微博图片)
相反,如果都美竹所发布内容不实,她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46条。根据该条例列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总之,目前双方因为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所以有许多细节内容已不方便公布,需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